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图像火焰探测器【公布日期】2020.06.19
焊接钢板【字 号】忻政〔2020〕27号
focuss【施行日期】2020.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市场秩序
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3号)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定为重点工作任务,把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忻州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忻政办发〔2020〕27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范围、原则、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彻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视频抗干扰器
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具体承办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清理水平、落实清理责任。市卫健委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本单位实施方案,建立了单位内部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机构,对自查中发现的疑难件进行认真分析,交由法律顾问审查,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市财政局制定了由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梳理清单,强化责任意识,推进清理取得实效。忻府区、代县等县(市、区)建立了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清理小组或审查领导组,进一步深化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县、乡(镇、办)两级政府向社会做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了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健全了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有力地拓宽了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同时,我市严格做好2020年1月1日起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出台政策措施一律附公平竞争审查表,未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一律不得出台,切实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出台。
  截至目前,全市共废止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4份;修订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2份;因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4份。
  二、废除和调整的政策措施
  一是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4份,分别是《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4号)、《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忻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忻应急发〔2020〕3号)、《关于印发〈保德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环节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保市场字〔2016〕10号)、《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暂行规定(试行)》(代工商字〔2015〕35号)。二是修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2份,分别是《忻州市民政局关于忻州亿佳医院成立登记的批复》(忻民函〔2019〕69号)和《关于印发忻府区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忻府政办发〔2019〕46号)。三是因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4份,分别是《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忻州市“十三五”红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秘密文件)》(忻办发〔2018〕36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旅游投资和消费政府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56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忻政办发〔2017〕13号)、《忻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大蒜剥皮器  三、取得的成效
  (一)有利于深化政策制定机关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由于我市联席会议调整组建不到一年时间,虽然各项制度已经建立,但由于观念转变滞后等原因,一些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展。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对制度和清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形成了持续推动制度实施的良好局面。
  (二)有利于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从当前看,虽然大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已建立了审查机制,但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不认真审查和审查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此次清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审查标准,明确了审查机构和程序,保障制度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有利于营造我市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措施,让政策制定机关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自我审查和清理,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为公平的竞争条件,增强企业和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让我市真正成为企业投资的沃土,
进一步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附件: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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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审查   工作   市场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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