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服务规范

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婚育服务多部门联合一链式全程网办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保障、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婚育服务联办事项一链式办理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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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蓄电池隔板GB/T 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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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6901  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Marriage and Childbirth One-stop-for-all Services
是指婚育服务联办事项,自婚姻登记开始,整合户口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新生儿落户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生育医疗费结算、生育津贴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生育补助金等11项相关业务,依托互联网平台、实施流程再造,打造“一表申请、一网受理、一站服务”的联办模式。
联办事项Joint handling matters
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或协同办理的进驻事项。
联办系统On –Line 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System
关联成像专指将各部门进行有机集成和整合达到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目的的信息系统。
4服务内容
1
“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服务包括户口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新生儿落户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生育医疗费结算、生育2津贴支付、生育医疗费补助、生育补助金的网上办理。5
服务要求
自愿性
坚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的原则,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机构办理或网上办理。
统一性各项服务流程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实现同一类服务事项在服务机构和网上办理时,保持服务
点火标准
的统一。
安全性
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信息流转与保护个人隐私的关系,提供安全、稳定、可恢复的服务。
时效性联办平台信息应及时流转更新,对服务对象的申报、咨询提问或投诉建议等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作
出回应并妥善处理。
兼容性应提供规范的接口数据,并支持多种数据库环境,能够与原有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兼容/集成。6
服务流程
网上注册/登记6.1.1在手机APP (爱山东、日照通)上,到7事项,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并注册。6.1.2目前支持网上申请婚育服务“全照办”网办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是日照市户籍且新生儿拟落户日照的婚生子女。在日照市助产机构生产后尚未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新生儿已经取好姓名。夫妻双方在日照市内登记结婚。申请人必须是新生儿母亲,同时需要父亲授权认可。a)b)c)d)e)f)分娩直报系统未上报的不予办理。10种打隐私的方法
6.1.3新生儿未取名、父母离异或单亲、非婚生、落户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和补3
发等情况,不在联办事项范围。
网上申报
由新生儿母亲登录联办系统,提出“婚育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多证联办申报登记。
网上审批6.3.1户口婚姻状况变更 公安部门及时查收、核实系统推送的信息,符合6.1网办条件要求的,为申请人办理婚姻状况变更,并通过联办系统告知当事人。6.3.2生育登记
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查收、核实系统推送的信息,符合  6.1网办条件要求的,为申请人办理生育登记,并通过联办系统告知当事人。
6.3.3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助产机构核实确认新生儿分娩、父母身份等信息,符合6.1网办条件要求的,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网办信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两个工作日内将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原件邮寄新生儿父母,将副页原件邮寄落户派出所。系统自动将电子证照流转至公安部门。6.3.4新生儿户口登记
新生儿落户地公安部门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上传的相关材料,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即时办理户口登记,将新生儿落户信息上传至信息系统,并通过联办系统提醒参保登记单位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后续办理程序、。6.3.5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
新生儿落户地医保部门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推送的相关材料,对符合政策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将参保登记信息上传至联办系统,并通过联办系统提醒税务部门办理参保费用征收,告知当事人办理结
果、后续办理程序、。6.3.6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
税务部门及时查收、核实新生儿参保信息,并通过联办系统提醒申请人通过、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行柜台、税务前台完成缴费。6.3.7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单位及时查收、核实联办系统推送的相关材料和参保登记信息,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等服务,并通过联办系统把办理结果和告知当事人。6.3.8生育待遇申领(生育津贴支付、生育补助金、生育医疗费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医保部门及时查收、核实产妇生育待遇申领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好生育待遇的发放,并把办理结果和通过联办系统通知当事人。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35: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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