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施工管理规范

弱电施工管理规范
1.0目的
使公司IT弱电施工、变更、验收有明确可遵循之规范,制定此规范。
2.0范围
适用于京新药业所有IT弱电施工
3.0名词定义
3.1      弱电一般是指直流电路或音频、视频线路、网络线路、电话线路,交流电压一般在36V以内。电器中的电话、电脑、电视机的信号输入(有线电视线路)、音响设备(输出端线路)等电器均为弱电电气设备。
4.0 职责
4.1          建设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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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隧洞衬砌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部门的关系。
4.1.2 根据国家/公司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公司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部门和监理单位/部门均应按建设单位/部门的要求改进工作。
4.2    施工单位/部门;
4.2.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2.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4.3    监理单位/部门;
4.3.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部门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公司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部门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4.3.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5.0参考依据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建筑及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6.0注意事项
6.1   
7.0 作业内容
7.1    供电系统的安装
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7.1.2 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7.1.3 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7.1.4 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2   电源设备的安装
7.2.1 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7.2.2 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7.2.3 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
7.2.4 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
b).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
7.2.5 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7.2.6 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尺码圈7.2.7 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2.8 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
7.2.9 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继器容量。
7.3   弱电系统的接地
7.3.1 一般规定
a.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b.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2)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3)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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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5)弱电管子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PE线相连。
c. 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
2)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3)若管内穿有裸软PE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PE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边坡滑模施工d. 配管采用黑铁管时,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时,黑铁管之间及黑铁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径的6倍;黑铁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铁管端部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于4mm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
e. 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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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
7.3.2 电信设备的接地
a.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分均应接地:
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
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 。
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部分 。
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5)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
b.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黄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TN-C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及以上时,应采用TN-S制式。
c.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
d.当采取IT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IT制式,二次侧若以TN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TN制式相同。
e.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f.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7.3.3 接地极和接地线的安装
1.强弱电采用联合接地极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2.采用联合接地极时,弱电接地引出线和强电接地引出线不能从同一点引出,两者要相距3m以上。
3.对于抗干扰要求高的设备,例如电脑、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干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 mm2绝缘铜导线两根或固定在绝缘子上的接地排,避免和强电接地线相通。
7.4    综合布线系统
7.4.1 线缆的检验要求
a)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b)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c)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
d)电缆的电气性能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三盘中截出100m长度进行抽样测试。
e)剥开缆线头,有A、B端要求的要识别端别,在缆线外端应标出类别和序号。
f)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g)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62.5/125μm或50/125μm多模渐变折射率光纤光缆和单模光纤光缆时,现场检验应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差异太大,应用光功率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5:17: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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