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镀铬工艺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通过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安监生2005号文,结合本单位的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防止误操作措施如下:
1、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及明湖热电厂电气运行规程”要求,严格、认真、准确、完整的执行操作票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无票操作,严禁操作中更改操作票顺序。
2、 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必须大声唱票、操作人手指待操作设备复诵,并经核对无误监护人下达执行指令后,方可动手操作。任何情况下不准失去监护单人操作。
3、 严格执行《安规》中验电操作的要求,验电前确认验电器电压等级合适、合格、良好,验电时验电器要在间隔相间内侧进行,站好位置、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4、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装拆接地线必须严格监护,防止接地线误碰带电设备。
5、 严格按设备巡检制度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并做好“缺陷”记录。
6、 正常操作或一般事故处理过程中严禁解除防误操作闭锁。特殊情况需解除闭锁时,必须经值班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经值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7、 操作过程中发现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机械闭锁异常,必须立即汇报值长,通知检修处理并登记“缺陷”记录。
8、 全面推行重大操作危险点分析,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典型操作危险点分析范本和执行考核规定。
9、 进一步明确操作人、监护人资格
(1) 10KV母线停、送电,电源倒换:必须有熟练经验的主值或以上岗位操作并监护;
(2) 发电机并列:由熟练的主值班员操作,值长或班长监护。
(3) 其他电压等级的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或主值班员操作,班长监护。
电仪车间
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细则
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硅酸铝耐火纤维毡第一条:为加强我厂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碱锰电池
        管串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刀闸)
        防止带接地线(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第三条:防误装置是重要的电气设备,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对防误装置应严格管理,确保其安装率和完好率全部达标。
第四条:有关生产,技术管理,集控运行和检修人员均应学习并认真执行本细则。
第五条:凡已投运的防误装置,均为运行设备,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停用,停用整个单元防误装置,应由设备主人所在班组提出,经“防止电气误操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申报厂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防误装置的停用、更新、设计由“防止电气误操作领导小组”提出,报生技部、运行部审查,经生产厂长批准。
第七条:新安装的防误装置投运前必须检查完好,并由生技部组织运行,检修人员验收通过。
第八条:新上岗人员均应进行防误装置有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操作。
第九条:系统防误装置归检修公司管辖。
第二章  运行人员职责
第十条:所有集控运行人员应熟悉本“管理细则”做到“四懂二会”(既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
第十一条:集控运行人员应经过防误装置有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十二条: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运行部有关负责人,查明原因,确认操作无误,并经当班值长批准,取得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第十三条:防误装置应随主设备一起进行巡回检查,主要应检查装置完好性及防雨措施。
野战光缆第十四条:每次倒闸操作结束后,必须随时将锁锁好,否则按工作差错进行经济考核,对擅自解锁而导致误操作的事故责任者加重处罚。
第十五条:机械编码锁每季应全面进行注油润滑工作1-2次。
第十六条:操作中,发现防误装置有缺陷,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报告运行部负责人。
第十七条:防误闭锁解锁(总)钥匙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解锁(总)钥匙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集控运行人员交接班,应检查核对微机防误闭锁装置显示设备状态与实际一致。
第十九条CRT画面中的闭锁解除按钮的使用,按解锁钥匙使用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第三章    检修人员职责
第二十条:防误装置的安装,改进,更换,维护工作由检修人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防误装置的设计,应考虑不影响主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分闸时间,速度)。
第二十二条: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异物,防锈不卡涩,户外的还应有防水,防潮,防霉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检修人员应保证防误装置的完好性和灵活性,及时消除防误装置的缺陷,因检修维护责任,造成防误装置失灵而引起误操作事故的检修人员,应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主设备大、小修的同时,应对防误装置进行检修检查、维护、并记入设备台帐。
第二十五条:防误装置的安装,维修和消缺工作应办理工作票,工作结束应立即投入运行,并检查机械编码锁状态、位置应正确。
桔梗去皮机第二十六条:解锁钥匙是防误装置进行非程序操作的专用工具,由集控运行值班人员保管,并放入加铅封的专用钥匙盒内。
第二十七条:当防误装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钥匙时,需经当值值长批准,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回并放入专用钥匙盒内,有专责人加装铅封。
第二十八条:借用解锁钥匙应说明用途及有关锁具编号,不得任意在与工作无关的锁具上试用解锁钥匙。
第二十九条:借用解锁钥匙人员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交回解锁钥匙,否则因此引起的防误装置程序紊乱及误操作事故,由借用人负责。
第三十条:本管理细则有防止电气误操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一:防止电气误操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
附二:防误专责人:
公司专责人:
运行负责人:
检修专责人:
运行甲班专责人:
运行乙班专责人:
运行丙班专责人:
运行丁班专责人:
电工班班专责人:
二次班专责人:
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解锁(总)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电气防止误操作装置的“五防”功能,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止误操作装置解锁钥匙(以下简称“总钥匙”)管理制度。
一、总钥匙是电气一次系统进行非程序操作时的公用钥匙,正常的倒闸操作不得使用。
二、总钥匙正常存放在主控制室“事故处理专用钥匙盒”内并加铅封,由集控值班人员保管并按值移交。
三、事故处理时需用总钥匙,必须经值长同意,值长不在控制室时须经运行班长同意,事后班长尽快汇报值长。
四、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总钥匙,必须经运行班长同意,并由本工作组负责人办理钥匙借用登记,同时应讲明钥匙使用范围及具体锁具编号。
五、停用防误操作装置时,必须经总工批准。
六、正常操作中遇有锁具损坏须解除闭锁或使用总钥匙,必须经值长批准、专业负责人同意,经班长、或机组长复核设备位置、编号正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七、借用总钥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于当日交回,否则,因无总钥匙延误正常工作和事故处理造成后果的,有总钥匙借用人负责。
八、借用人交回总钥匙时,必须将使用范围及具体锁具编号向运行班长讲明,班长应做好记录,及时放回原处。
九、本制度内容与其它规定相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3:53: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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