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公安工作中对涉案财物管理
2009年3月,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稿)对涉案财物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冻结、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财物
正确处理涉案财物,不仅是执法过程的重要环节,更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只有规范执法程序,形成相对完善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杜绝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的违法违纪现象,确保队伍纯洁和办案公正。但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问题长期存在,不仅影响执法办案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侵害了人民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损害了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公安部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到12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抓好扣押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源头关。锯齿线面部提升术一是规范扣押制度。各执法办案部门指定专门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设置扣押报告制,规定扣押涉案财物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涉案财物扣押情
况。二是规范扣押手续。要求民警对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按规定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对于应返还、移交的财物填写《返还物品清单》、《移交物品清单》等。同时,将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办理扣押手续。
建立“扣押监督、台帐管理”管理模式,办案民警、所队领导、内勤各负其职、相互监督。“扣押监督”:即对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单位月考评和个案考评,办案民警在扣押涉案财物时填写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案情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与内勤办理扣押手续,并对涉案款物的登记上缴情况进行监督。“台帐管理”:建立涉案财物登记管理台账,对管理的所有涉案财物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
二、抓好保管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存放关。要按照公安部“六个严禁”的有关规定,通过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方法,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管理,在执法中,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实行详细的项目登记,并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当面点清,注明情况,列出清单,按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
物分设台帐,实行专人登记和管理,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该上缴的要及时上缴,合法规范的处理财物。一是规范扣押制度。各执法办案部门指定专门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设置扣押报告制,规定扣押涉案财物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涉案财物扣押情况。二是规范扣押手续。要求民警对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按规定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对于应返还、移交的财物填写《返还物品清单》、《移交物品清单》等。同时,将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办理扣押手续。
叉车防撞UWB建立“专户管理、专室保存”模式。“专户管理”:即局财务室开设涉案款专用帐户,各部门所有涉案款全部交办公室登记,由内勤在24小时内交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财务室给内勤开具收款收据,由内勤妥善保管留作退款时备用。退款时,由内勤到局财务室办理手续。涉案款与日常经费分开,专款专用,做到收、付、存情况清晰。“专室保存”:即在单位建立物证室,配备物证架、物证箱、冰箱、标签等必要的存储设施,将所有实物证据集中统一保管,并根据物证的性状特征实行分区管理,根据物证与案件的关系及其物理特性确定保存时间。有交接双方共同核对签字的手续,确保涉案物品存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发生损
坏、遗失或擅自处理等问题。
777sao三、抓好处理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流程关。一是明确“三级责任”。明确分管执法办案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专(兼)职法制员和部门内勤为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制定《海宁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努力实现“有人管”、“有地放”、“无积存”,涉案财物管理“有依据”、“无违规”的“三有两无”工作目标。二是坚持“三个必查”。坚持内务管理定期巡查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每日巡查,重点检查“出入库是否有记录、物证室管理是否规范”。每周清查,各部门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逐一清点实物,检查台帐登记与实物保管是否一致。每月督察,每月结合案件审核和专项督察等方法,加强涉案财物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扣押、保管、处理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执法考核。将涉案财物管理列入每月、每季和年度执法质量考核,逐人、逐案进行评估,与评先评优挂钩,促使各部门切实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建立“专款专用、支票发还、规范操作”机制。“专款专用”: 涉案财物统一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分案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涉案现金只能由财务人员收取,财务人员给民警开具内部的涉案财物管理专用凭证,防止涉案款被挪用。“支票发还”:即一律不使
用现金发还钱款,而是通过局财务室出具的转怅支票予以发还,杜绝了现金发还无据可查的弊端,堵塞了截留、挪用应发还涉案款项的漏洞。“规范操作”:即对于依法应当罚没、收缴、追缴的涉案财物,根据法律文书,款由局财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物由专管人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于依法应当发还的涉案财物,由办案人员登记发还物品清单,交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再到办公室发还。
四、抓好责任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关。要树立“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的监督理念,要有效地整合纪检、督察、法制、审计、后勤等部门资源,联动协作,强化监督,定时对基层单位执法中涉及的财物管理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适时监控网上涉案财物的去向流程情况。要根据基层单位财物登记台帐,案卷记载财物的数量进行实地清查盘点,通过以帐查案,以案查物,以物查人的方法,排查在执法环节上存在的纰漏和过错。具体可通过后勤专管财物台帐资料与各单位上交的移交清单,已上交财政处理的帐单进行对比,结合实际盘点库存数,看有无存在帐实不符,底数不清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问题性质严重的要按照公安部“六个严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刀模鞋帮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3、各司其职,发挥职能。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个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作为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主管部门,对执法单位的票据的领取、使用、注销情况、规费收入和收放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登记、移交、保管等情况应加强监督和指导;财务部门应定期将暂扣款台帐和各执法单位暂扣款明细帐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法制部门应严格把好执法关,特别对涉案财物扣押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处理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先收后裁,超范围收预交款,随意扣押财物。
4、加强监督,防范未然。
明确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内勤为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三个必查、四个必核”,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三个必查”:即案件审核时必查涉案财物,涉案财物处理没有使用专用票据的一律不予审核,必须补开专用票据,并在执法考核中予以扣分。执法质量考核时必查涉案财物,将涉案财物管理列入年度执法质量考核,逐人、逐案进行评估,与评先评优挂钩。日常检查必查涉案财物,重点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做到“每天有记载、每周有检查、每月有清理”,是否及时办理扣押、上缴和保管、发还等手续。“四个
必核”:即每月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全部录入台帐,必与局办公室涉案款专用帐户核对,检查所有涉案款是否及时、足额缴入专户,必与实物进行核对,逐一清点实物,检查台帐登记与实物保管是否一致,必与卷宗进行核对,检查符合发还条件的财物是否及时发还。
通过力抓以上四环节的工作,全面清理了林业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各类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大力增强了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双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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