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从事工艺蜡烛、LED蜡烛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项目名称: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从事工艺蜡烛、LED蜡烛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5月
目录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
3 环境质量现状 (14)
4 评价适用标准 (17)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7)
7 环境影响分析 (28)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3)
9 结论与建议 (35)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薄膜发电项目名称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从事工艺蜡烛、LED蜡烛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杜* 联系人杜*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号**幢4**楼
1333***** 传真--- 311121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号**幢4**楼
立项审批部门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余经信产业准入[2016]79号
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689其他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
占地面积(m2) 1800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超分散剂应用涂料工业
(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0%
评价经费(万元)    1.0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项目由来
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13号3幢4楼,经营范围为生产:工艺蜡烛、LED蜡烛;销售:LED灯、塑料制品、工艺艺术品(除文物)、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工艺蜡烛、LED蜡烛。企业租用杭州华春仪表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13号3幢4楼的闲置厂房,共租借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250吨工艺蜡烛、50吨LED蜡烛。
项目于2017年1月4日通过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准入(余进行产业准入[2016]79号)。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本项目类别为L化石、化工中的86项日用化学品制造“单纯混合或分装”,因此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为此杭州皇爵工艺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海量搜索
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对项目生产工艺和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分析,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评价依据
医用材料与应用
1.2.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修订,2016.9.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主席令第87号,2008.6.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主席令第31号,2016.1.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997.3.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修正)》(主席令第23号,2015.4.24)
强制系统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2012.7.1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施行);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员令2013第21号令,2013.5.1);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6.1起施行);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环保部令第39号,2016.8.1起施行)。
1.2.2地方法律、法规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2016.7.1施行);
(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修正)》(省人大常务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2013.12.19);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修正)》(省人大常务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2013.12.19);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21号,2014.3.13施行);
(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6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6号,2014.4.30印发);
(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2月24日);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
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10日);
(8)《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
(9)《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3]50号,2013年4月2日);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
(11)《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余政发[2007]5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的意见》(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3]14号);
1.2.3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浙江省环保局2005.4;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原浙江省环保局2005.4;
(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
(8)《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
1.2.4其他依据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租房协议;
(5)房产证;
(6)土地证;
(7)城市排水许可证;
(8)余杭区工业项目产业准入意见(余经信产业准入[2016]79号);
(9)空气、水质监测报告。
气囊材料
1.3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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