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提升系统装备标准和管理细则

矿井主提升系统装备标准和管理细则
一、提升装置
(一)  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止过卷装置
要求:司机每班做一次提罐(箕斗)过卷试验,维护工每天检修一次室内外过卷装置。
2  防止过速装置
要求:司机、维护人员每天共同检查一次,每月试验一次,每半年检修校核一次。
3  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要求:每天检查一次。
4发泡聚苯乙烯  限速装置
要求:同2
5  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
要求:当深度指示器不能正确指示实际位置时,应能立即进行声光报警,容器运行至限速开始点时,应实现安全制动。每天人工试验一次。
6  闸间隙保护装置
要求:每天检查试验一次,每旬测量调整一次。
7船用锚机  松绳保护装置
要求:必须接入安全回路(斜井提升甩车时和基建井吊桶出碴时可转换成只有声光报警状态),司机接班时进行一次试验,维修每天维修试验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托罐(箕斗)松绳试验,松绳保护从动作到解除,松绳长度最大不超过一米。
8  满仓保护装置
要求: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必须装设满仓保护且满仓时该保护自动报警和自动断电,每天人工试验一次。
9  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要求: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每天人工试验一次。
10              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要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形式。
11              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要加设定车装置。
12              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要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13              除设备本身保护外必须加装绞车后备保护装置。
要求:该装置电源独立,且有1)自动减速开关装置,能自动发送减速信号,声光显示,并能自动使电控系统自动投入减速运行。2)固定容器按近井口时,速度不超过2/秒的限速装置。该装置接入安全回路。3)满仓后不能开车的闭锁装置。有灯光显示且闭锁信号回路,
满仓信号不解除不能开车 4)松绳后箕斗煤仓不能继续放煤的闭锁装置。当主井提升系统发现松绳时,声光报警并能安全制动,同时闭锁箕斗煤仓给煤机,松绳信号解除后,方能开动给煤机。5)卡箕斗保护装置。当箕斗被卡阻不能顺利通过卸载位置时实现安全制动并显示。6)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肛门充气7)故障记忆功能。8)提升行程、速度、方向显示功能。以上功能每天试验一次,严禁脱机运行。
14              主付井应安装能监视箕斗卸载和罐笼上下人员情况的工业电视。
要求:安装位置便于司机观察,显示清晰。
15              加装安全回路故障监测仪,便于分析故障。
(二)、各种保护装置试验、检修后、司机接班后要溜空罐(箕斗),绞车方可投入运行。
(三)、提升绞车除设有机械制动闸外还应设有电气制动装置,提升人员和有负力提升时,应装设动力制动装置,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
(四)斜井提升或立井提升绞车的盘式制动装置要能实现二级制动功能,且二级制动的压力和时间符合厂家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五)单线角移式制动闸应改造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制动装置。
炫富弟(六)有润滑油泵启动与主控制器的闭锁及润滑油的欠压和制动油的过压、超温保护装置。(七)井筒各类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规定:提升容器的罐耳与罐道间隙以及罐道、罐耳磨损应符合《规程》第385386条规定。
(八)保险闸或保险闸第一级由保护回路断电起至闸瓦接触到闸轮上的空动时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九)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和其它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的处理按《规程》389条要求执行。
(十)检修人员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规程》390条要求。
(十一)提升罐笼的各部分如提升容器、防坠器、电动机等要严格按《规程》第391条规定进行检查并要有记录。
(十二)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有可靠的防坠器。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6个月进行1 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1 次脱钩试验,且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十三)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水平运输巷的安全门和罐位及提升信号的联锁,必须符合《规程》第384条规定。要求:每周试验一次。
(十四)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把钩工。矿车提升时,罐笼内要装设大档和小档,并放罐门帘,用罐笼提升超长、超宽物品时,要制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升危险品时,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十五)提升信号
1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要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除主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2    开车信号必须采用转发形式,即井底信号由井口转发至提升机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受此限: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箕斗提升(不包括带乘人间的箕斗的人员提升);容器提升;井上下信号联络的自动化提升系统。要求:每班试验一次。
3  信号与提升机的闭锁
要求: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且提升方向与信号也要闭锁。
4电磁线圈  多水平之间闭锁
要求: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各水平只能允许一个水平向井口发出工作信号,每班试验一次。
5    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各信号工发送信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井下各水平的总信号工收齐该水平各层信号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口总信号工发出信号;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总信号工信号后,才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信号系统必须设有保证按上述顺序发出信号的闭锁
装置。每班试验一次。
6  设置紧急事故停车信号,并能直发提升机房,使司机能及时停车。要求:每天试验一次。
7  开车信号除音响外还有灯光或数字保留,直至打停车信号时消除。
8    设置井筒检修信号装置,在检修过程中,除检修信号外,任何地点都不能向绞车房发信号,检修信号必须和其它信号闭锁。要求:安全可靠。
(十六)高压电机加装旋转避雷器,高压换向器应逐步采用高压真空接触器;接触器通常采用真空,低压控制盘通常采用PLC替代继电器盘;操作器通常采用可触摸的显示器显示绞车运行状态。
(十七)提升容器在安装和检修后第一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提升容器之间,井壁和罐道梁、井架之间的最小间隙,是否符合《规程》第387条规定,否则不得运行。
(十八)专为升降人员和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能小于1.2
米,罐门不能向外开并有牢固的扶手,门轴必须防脱。罐门和罐帘的开闭由把钩工操作,每罐容纳的人数超过规定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十九)进出矿车的罐笼,在出车轨道的两侧,必须安装阻车器。
(二十)设备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盖护罩或防护栏。
(二十一)关键易损备品备件必须有充足备用,缺少关键备件就是重大事故隐患,因备品备件影响安全生产,除追究机电部门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供应单位的责任。
二、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一)  钢丝绳
1        新绳到货后,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        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热流道模具3        保管期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新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扭转检验及外观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准使用
5        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必须检验1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12个月检验第1次,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留有资料,装入技术档案。
6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只准涂专用的钢丝绳油,但对不绕磨擦轮部分可涂防腐油,涂油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7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399条的规定值,否则不予悬挂。使用中的钢丝绳要符合《规程》401条规定,否则必须更换。
8        所有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尾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钢丝绳的检查由专职吊挂工统一维护检查,,除用肉眼观察、手摸外,并应采用钢丝绳探伤仪检查,检查结果应留有记录。
9        对多绳提升钢丝绳,必须定期采用标记法测量主导轮绳槽的直径差,根据测量结果车绳槽,使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差不超过10%,试验周期每月至少1次,提升
量少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两个月,并应使用张力自动平衡装置。

本文发布于:2024-09-20 20:50: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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