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工艺可行性审查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目的、任务、内容和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设计的工艺性分析与审查。
2、总则
2.1所有产品应进行工艺性审查
所有新设计的产品和改进设计的产品,在设计过程中均应进行工艺性审查。
公司对外来产品的图样、简图,在首次生产前也应进行工艺性审查。
2.2负责部门
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工作由工艺部门负贵。
2.3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基本要求
a.全面检查产品图纸的工艺性、定位、基准、紧固、装联焊接、调试等加工要求是否合
理,所引用的工艺是否正确可行;
b.详细了解产品的结构,提出加工装配上的关键问题和工艺关健件的工艺方案,协助设
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工艺性问题;
c.审查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材料状态及纹向、尺寸公差、配台、粗糙度、涂覆等是否合理;
审查设计文件中采用的元器件的质量水平(合格质量水平、可焊性和失效率)及元器件生产厂家是否为已选择定点供应的厂家;
d.当本公司的工艺技术水平还达不到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水平时,工艺人员应建议设计人
员改变设计,或提出所要增添设备、工装的计划.以保证每一张图纸都能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加工。
2.4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目的
2.4.1使新设计的产品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一定的工艺性要求.尽可能在现有生产
条件下用比较经济、合理的方法制造出来,并便于检测、使用和维修;当本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及时提出新的工艺方案、设备、工装设计要求或外协加工工艺性要求。提出技术改造的建议与内容。
2.4.2及时向设计部门提供新材料、新型元器件和新工艺的技术成果,以便设计部门改进设
计。
2.4.3从便于生产制造的角度提出工艺继承性的要求,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采用了
典型结构设计、典型线路设计.以利于尽可能地采用典型工艺和标准工艺。
2.5工艺性分类和工艺性评价的形式
工艺性分类,评定产品设计工艺性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工艺性评价的形式。
2.6工艺性主要指标项目
产品设计工艺性主要指标项目。
2.7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细则“作为本规范的补充。
3、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内容
为使所设计的新产品具有良好的工艺性,在产品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应进行工艺性审查。
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阶段的划分应与产品设计阶段的划分相一致,一般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工艺性审查。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并非都必须具有三个阶段,当产品的构成较简单或者为原机型的派生产品时,也可以仅有技术设计阶段和工作图设计阶段或者只有工作图设计阶段的工艺性审查。
3.1初步设计阶段工艺性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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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从制造观点分析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除一般工艺性审查外,应特别
注意:
a.对产品设计中安全性设计的工艺性审查,如防机械、防触电、防燃烧等危害的结构工
艺性和工艺材料的审查;
b.对产品设计中热设计的工艺性审查;
c.对产品设计中结构缓冲、减振设计的工艺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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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产品设计中电磁兼容设计的工艺性审查等。
3.1.2分析和比较设计方案中系统图、电路图、结构图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经济性和可行
侧翻手机性。
3.1.3分析所用主要原材科、配套元器件及外购件的远用是否合理。
3.1.4分析重要件、关健件在本公司或外协加工的可行性。
3.1.5分析产品各组成部分是否便于装联、检测、调整和维修。
3.1.6分析产品可靠性设计的文件中,有关工艺失效的比率是否合理、可行。
3.2技术设计阶段工艺性审查的内容
3.2.1分析产品各组成部分进行装配和检测的可行性。
嫁接刀3.2.2分析总装配的可行性。
3.2.3分析机械装配时避免切削加工或减少切削加工的可行性。
3.2.4分析电气装联(组装互连)、调试时避免更换或少更换元器件或零、部、整件的可行性。
3.2.5分析高精度、复杂零件在本公司加工或外协加工的可行性。
3.2.6分析结构件主要参数的可检测性和装配精度的合格性;电气线路关健参数的调试和检
测性。
3.2.7分析特殊外协加工件的可行性和特殊专用元器件外协或自制的可行性。
3.3工作图设计阶段工艺性审查的内容。
3.3.1各零、部件是否具有合理的装配基准和调整环节。
3.3.2分析各大装配单元分解成平行小装配单元的可行性。
3.3.3分析各电路单元调试、检测,即按分机分别调试、检测或联机调试、检测的可行性。
3.3.4分析产品中零件的铸造、焊接、热处理、切削加工、饭金、冲压件加工,表面处理以
及塑件加工、机装等工艺性。
3.3.5部件、整件或整机的电气装联工艺性和印制电路板工艺性要求。
3.3.6分析产品在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方面是否方便、安全。
4、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方式和程序
4.1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的工艺性审查或分析.通常采用会审方式,也可利用设计方案
论证或设计评审及可靠性设计评审的机会进行工艺性审查。
对于构造复杂的设备或系统,主持工艺师应从设计部门制定设计方案时起,就参加设计方案和有关设计工作的讨论、研究等项重要活动。并随时对设计的工艺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4.2工作图设计阶段的工艺性审查,由主持工艺师和各专业工艺师(员)分头进行。
4.2.1进行工艺性审查的产品图样和简图应为草图(铅笔图或复印图),并已经设计、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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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签字。
4.2.2审查时对所发现的工艺性问题,应填写在“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记录表”上。
4.2.3全套产品的设计文件经过工艺性审查后,若无大的修改意见,则审查人员应在设计文
件的“工艺”栏内签字;对有较大修改的,暂不签字,而将设计文件和产品设汁工艺性审查记录表一并交主管工艺师进行审查,审查后交给设什部门。
4.2.4产品设计人员根据审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修改设计。经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若“工艺”
栏尚未签字的应返回给原具体负责的工艺人员复查后签字。
4.2.5若设计人员与工艺人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如果协商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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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正式底图经设计、审核签字后,交原负责工艺审查的人员签字,工艺人员签字时有权
对底图进行复审。
4.2.7未经工艺部门讲行工艺性审查签署的工作图,不能投入生产。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8:4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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