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文件标准化审查的差不多任务、审查对象、内容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机电产品工艺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2 工艺文件标准化审查的差不多任务
2.1 保证工艺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贯彻。
2.2 保证工艺文件的完整、统一。
2.3 提高工艺文件的通用性。
3 审查对象
玻璃微电极工艺文件标准化审查要紧应审查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装备设计图样。
4 审查的依据
a)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b)企业标准和有关规定。褐煤干燥
5 审查内容
5.1 工艺规程审查
b)文件中所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是否符合相应标准,文字是否规范;
c)所选用的标准工艺装备是否符合标准;
d)毛坯材料规格是否符合标准;
e)工艺尺寸、工序公差和表面粗糙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f)工艺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是否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
5.2 专用工艺装备图样审查
a)图样的幅面、格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b)图样中所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是否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文字是否规范;
电极糊垃圾篓c)标题栏、明细栏的填写是否符合标准;
d)图样的绘制和尺寸标注最否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的规定;
e)有关尺寸、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和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f)选用的零件结构要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聚丙烯吸收塔
g)选用的材料、标准件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反猫眼窥镜
h)是否正确选用了标准件、通用件和借用件。
6 审查程序
6.1 工艺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应由专职或兼职工艺标准化员进行。
6.2 工艺文件须由“设计”、“审核”(专用工艺装备图样还需“工艺”)签字后,才能进行标准化审查。
6.3 标准化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觉问题要做出适当标记和记录,审查合格后签字,对有问题的文件要连同审查记录一起返给原设计人员,经修改合格后再交标准化员签字。
6.4 对审查中有争议的问题,要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