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07
【字 号】宁党办[2013]19号
【施行日期】2013.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党办〔2013〕19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水库监控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完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推进集约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全区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现就规范提升我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现状
  发展电子政务是建设智慧宁夏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党政内网(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党政内网是与其它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的网络,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承载内部办公和不需公开的业务服务;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实行逻辑隔离,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为社会公
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近年来,我区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覆盖各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电子政务外网已逐步延伸至部分乡镇、行政村。初步建成了党政内网信息资源平台和全区综合办公平台,实现了电子公文交换、信息处理、决策服务、督查管理和应急指挥等公共应用,部分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为加快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电子政务网络覆盖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市、县(区)城域网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党政机关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各自承载业务范围不明确,部门专网业务应用规范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现象,客观上形成信息化壁垒,阻碍信息资源共享;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利用率不高,在内部办公和公文交换等共性应用方面,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存在较大困难;缺乏统一的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体系,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薄弱等。
  二、目标任务
h5n6  (一)总体目标: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创新发展,安全主导、方便使
玻璃抛光的方法用”原则,科学规划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以现有网络系统和信息资源为基础,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核心,以深化业务应用和信息利用为重点,建设市、县(区)电子政务内、外网城域网,大力推进各级党政机关无纸化办公和信息资源整合,完善标准和规范,加强安全保密防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形成全区统一完整、安全可靠、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平台。
  (二)主要任务:
  1.拓展网络平台。依托党政内网网络平台延伸建设市、县(区)城域网,逐步实现自治区、市、县(区)级党政机关全覆盖和无纸化办公。为区直部门(单位)提供统一的内部办公网络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核心建设市、县(区)城域网,推动市、县(区)级党政机关、乡(镇)和行政村接入,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
  2.规范网络服务。凡涉及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的业务信息系统,包括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维稳办、高级法院、检察院、民委(宗教局)、信访局等党政机关涉密、敏感和内部办公的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一律纳入党政内网体系;凡面向公众、企业和社会服务的业务信息系统,包括涉及民生、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业务信息系统,原
则上一律纳入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各部门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专网,视情逐步迁移到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新建的局域网,属内部办公的接入党政内网,属面向公众和社会服务的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各部门应同时具备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有关数据交换和管理功能,要规范网络运行,确保网络安全,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3.深化网络应用。坚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集中建设、党政内网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分级使用、各级党政机关有效利用的原则,积极推广自动化办公、公文交换、信息处理和应急管理等共性应用,逐步实现自治区各厅局委办之间,自治区各厅局委办到市、县(区)对口部门之间公文、信息及办公业务的无纸化。围绕推进智慧政务和智慧民生建设,以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化电子政务外网业务应用,统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共应用,积极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公、公众服务、行政审批等应用系统的建设推广。玻璃丝包线
  4.推进资源共享。坚持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原则,逐步实现各级党政机关数据、业务和服务的共享。在现有党政内网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求、网络应用和信息内容,制定标准规范,加强电子文件管理,建设全区统一的党政内网信息资源中心。进一步完善
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维稳、政策研究、团组织、区情、市情、县情等信息资源。将电子政务外网已有的相关信息资源,逐步充实到党政内网信息资源库,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提供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以现有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架构为基础,构建资源交换体系,合理整合资源,制定标准规范,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和教育、卫生、社保、科技、农业、金融、税收等行业数据库的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高效的公共服务。
  5.完善规范制度。开展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建立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使用、安全、运行维护等规章制度;制定系统建设、网络接入、应用部署、资源管理、安全防护和绩效评价等相关标准规范,保障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
  6.确保系统安全。按照国家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信息化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充分利用电子认证和密钥管理基础设施,综合采用常规安全防护和密码技术,合理划分网络边界,分级、分层、分域为全区电子政务网络、业务应用和数据提供安全支撑;建设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异地容灾备份系统,提高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抗毁性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党政机关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三、职责分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分别负责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各自网络平台、共性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总体方案,制定技术标准,指导具体实施,规范系统运行,组织人员培训。牵头跨部门应用系统建设,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单位)共同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县(区)党委办公室(厅)和政府办公室(厅)按照顶层设计要求,负责本地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确保与自治区的衔接和系统可靠运行。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和立项由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所需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信息技术部门承担。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设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党政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
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立项、论证、审批、建设、验收、安全测评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监管。对按规定必须接入全区电子政务网的党政机关网络建设项目,须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及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共同审核后方可建设。项目验收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测评机构,分别对涉及和不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开展分级或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对符合要求的,方可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对部门实施的信息化项目,如申请新增专网网络建设,自治区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一律不予立项,自治区财政厅不安排专网建设和电路租用经费。对已建专网视实际情况逐年减少电路租用经费。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重视加强党政机关信息化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养专业人员,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要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业务应用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将培训工作逐步纳入干部教育考核体系。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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