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纸院发起成立纸基绿包装专业组织

Policy  ■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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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线帽2021年第4期  《造纸信息》
电行业的核查数据报送工作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的核查数据报送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报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和相关材 料。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本行政区域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参照《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528号)要求,报送新增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系统开户申请表和账户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至音源(四)配额核定和清缴履约。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19—2020年度的配额核定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配额的清缴履约工作。肩扛式摄像机
(五)监督检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的日常管理,重点对相关
实测数据、台账记录等进行抽查,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对未能按时
报告的重点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并责令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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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弃流井(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定和清缴履约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
(二)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各地方应落实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所需经费,争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结合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队伍、技术支撑队伍和重点排放单位的能力建设。
中国造纸院发起成立纸基绿包装专业组织
本刊讯 2021年3月26日,经中国造纸学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由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中国造纸学会纸基绿包装材料及制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纸基绿包装专委会),并依托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纸基包装材料及制品领域的标准、检测、研发、会展、专业媒体、信息咨询等资源开展行业服务活动。
成立纸基绿包装专委会是造纸行业对新版“限塑令”中关于“减少并逐步禁止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寻并发展替代产品”要求的积极响应,旨在推动纸基绿包装材料、纸浆模塑材料及制品的发展、应用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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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基绿包装专委会服务范围覆盖纸及纸板、纸
制品、纸浆模塑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应用于纸基包装材料及制品产业的绿化学品制造企业,以及相关装备制造企业,纸基包装材料及制品应用企业。
专委会委员征集工作即将启动,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向中国造纸学会纸基绿包装专委会秘书处垂询。
中国造纸学会纸基绿包装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刘振华
电 话:010-********  134********E-mail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启阳路4号中轻大厦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造纸杂志社邮 编: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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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9:25: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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