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灯具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2.1.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表1所示的要线芯最小允许截面。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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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线芯最小截面 (mm2)
铜芯软线
铜  线
铝  线
照明用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工业建筑室内
室        外
0.5
0.6
1.2
0.6
0.9
1.2
2.6
2.6
2.5
生  活  用 线
0.5
生  产  用 线
1.3
烟焦油 2.1.3 吊管: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2.1.4  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吊扇的挂钩不应小于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10mm。
2.1.5  瓷接头: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2.1.6  支架:必须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2.1.7  灯卡具(爪子):塑料灯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2.1.8  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电容器、起辉器、起辉器座、熔断器、吊盒(法兰盘)、软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尼龙丝网、焊锡、焊剂(松香、酒精)、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黑胶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2  主要机具:
2.2.1  红铅笔、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手套、安全带、扎锥。
2.2.2  手锤、錾子、钢锯、锯条、压力案子、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
2.2.3  活扳手、套丝板、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等。
2.2.4  台钻、电钻、电锤、射钉、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下吊杆。
2.3.2  盒子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
2.3.3  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
2.3.4  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3.操作工艺
3.1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
(a)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从茶叶中提取
(b)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征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c)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泄水孔的封闭式灯具。
(d)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
(e)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
(f)可缺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
(g)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装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
(h)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
3.2  灯内配线检查:
(a)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观定。
(b)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c)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都应采取隔热措施。压花设备
(d)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压在灯芯柱上。
3.3  特征灯具检查:
(a)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
(b)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
(c)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d)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
(e)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3.3 普通灯具安装:
  (a)塑料(木)台的安装,将接灯线从塑料(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将塑料(木)台紧贴住建筑物表面,塑料(木)台的安装孔对准灯头盒螺孔,用机螺丝将塑料(木)台固定牢固,如果在圆孔楼板上固定塑料(木)台。
(b)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导线留出适当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然后推入灯头盒内,线芯应高出塑料(木)台的台面。用软线在接灯线芯上缠绕5~7圈后,将灯线芯折回压紧,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扎好的接头调顺,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平灯口)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正,用长度小于20mm的木螺丝固定。
  (c)自在器吊灯安装:首先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及数量,把吊线全部预先掐好,应保证在吊线全部放下后,其灯泡底部距地面高度为800~1100mm之间。削出线芯,然后盘圈、涮锡、砸扁。根据已掐好的吊线长度断取软塑料管,并将塑料管的两端管头剪成两半,其长度为20mm,然后把吊线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将吊盒盖和灯口盖分别套入吊线两端,挽好保险扣,再将剪成两半的软塑料管端头紧密搭接,加热粘合,然后将灯线压在吊盒和灯口螺柱上。如为螺钉口,出相线,并作好标记,最后按塑料(木)台安装接头方法将吊线灯安装好。
  3.4 日光灯安装:
  (a)吸项日光灯安装:根据设计图确定出日光灯的位置,将日光灯贴紧建筑物表面,日光灯的灯箱应完全遮盖住灯头盒,对着灯头盒的位置打好进线孔,将电源线甩入灯箱,在进线孔处应套上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好灯头盒螺孔的位置,在灯箱的底板上用电钻打好孔,用机螺丝拧牢固,在灯箱的另一端应使用胀管螺栓加以固定。如果日光灯是安装在吊顶上的,应该用自攻螺丝将灯箱固定在龙骨上,灯箱固定好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最后把日光灯管装好。
(b)吊链日光灯安装: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将全部吊链编好,把吊链挂在灯箱挂钩上,非全在建筑物顶棚上安装好塑料(木)台,将导线依顺序编叉在吊链内,并引入灯箱,在灯箱的进线孔处应套上软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压入灯箱内的端子板(瓷接头)内。将灯具导线和灯头盒中甩出的电源线连接,并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理顺接头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的中心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对正,用木螺丝将其拧牢固,将灯具的反光板用机螺丝固定在灯箱上,调整好灯脚,最后将灯管装好。
3.5特殊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行灯安装: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应无开关;
(d)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均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上。
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如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
3.5.2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除设计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龙丝编织的保护网,网孔的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5.3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灯、镝灯等)安装:(a)灯具安装高度直在5m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并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b)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5.4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3.5.5事故照明的线路和白炽灯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装时,均应使用BV-105型的耐温线。
3.5.6  36V及其以上照明变压器安装:(a)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初级与次级应分别在两盒内接线;(b)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c)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保护地线。
3.5.7 手术室工作照明回路要求:1. 照明配电箱内应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2. 室内灯具应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
3.5.8 公共场所的安全灯应装有双灯。
3.5.9 固定在移动结构(如活动托架等)上的局部照明灯具的敷线要求:(a)导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b)导线应敷于托架的内部;(c)导线不应在托架的活动连接处受到拉力和磨损,应加套塑料套予以保护。
  3.6 通电试运行:
  灯具、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原因进行修复。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9:32: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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