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铬试验要求

镀铬试验要求
镍-铬和铜-镍-铬装饰电镀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钢铁基体或塑料基体)上镍-铬和铜-镍-铬装饰电镀层的要求。规定了汽车上使⽤的镍-铬和铜-镍-铬装饰电镀层的厚度、外观、结合强度、防腐性能等的检测及评定⽅法。
本标准适⽤于汽车内外饰件表⾯的装饰性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
2 规范性引⽤⽂件
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纬编针织布GB 4955-97 ⾦属覆盖层厚度测定阳极溶解库仑⽅法
GB 5270-85 ⾦属基体上⾦属覆盖层(电沉积层和化学沉积层)附着强度试验⽅法GB 6460-86 ⾦属覆盖层铜加速醋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
GB 6461-86 ⾦属覆盖层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GB 6462-86 ⾦属和氧化物覆盖层横截⾯厚度显微镜测量⽅法
GB 12600-90 塑料上铜+镍+铬电镀层
GB/T 9797-97 ⾦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沉积层
GB/T 12610-90 塑料上电镀层热循环试验
GB/T 12611-90 ⾦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GB/T 13911-92 ⾦属镀覆和化学处理表⽰⽅法
QC/T 625-99 汽车⽤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DIN 50017 Condensation water test atmospheres
3 术语
3.1主要表⾯
汽车⽤装饰性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以下简称装饰性电镀层)镀覆前后的规定表⾯,此表⾯对镀件的外观和(或)使⽤性极为重要。
3.2最⼩厚度
在镀件的主要表⾯上所测得的局部厚度的最⼩值。
4 需提供给供⽅的信息
雨水弃流井
4.1 本标准规定的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信息。
4.2 基体材料和表明镀层服役环境的使⽤条件号或所需特定镀层的分级号
如果只提供基体材料号和使⽤条件号,⽽未提供镀层分级号,供⽅可以在满⾜产品要求的前题下确定。
4.3 表⾯要求
可以向供⽅提供具有相应表⾯状态的样品,或者由供⽅提供,需⽅进⾏认可。
4.4 主要表⾯应标在零件图纸上或者提供适当标记的样品,提供主要表⾯上不可避免的挂具缺陷或流痕位置
物联网天线4.5 ⾮主要表⾯允许缺陷的程度
4.6 根据本标准对装饰性镀层进⾏相关试验的检验⽅法的选⽤,如镀层结合强度的试验⽅法的选⽤等。 4.7 其它要求
5 装饰性电镀层的表⽰⽅法
装饰性电镀层的表⽰⽅法按GB/T 13911-92的规定。本标准涉及到的符号如下:
6 6.1 使⽤条件号按GB/T 9797-1997的规定,本标准涉及的装饰性电镀层的使⽤条件号见表1。
表1 装饰性电镀层的使⽤条件号
6.2 装饰性电镀层分级号相关规定按GB 12600-90和QC/T 625-1999。钢铁基体与塑料基体的分级号举例见表2。
7 对镀覆前基体零部件的要求
7.1 对钢铁基体零部件要求
⾦属基体零部件在装饰性电镀前质量控制要求按GB/T 12611-90规定。
7.2 对塑料基体零部件要求
7.2.1 零件内部不应存在缺陷如裂痕或⽓泡等。为了保证电镀的持久及精致,必须将其在⽆应⼒下⽣产。
7.2.2 主要表⾯必须光滑⽆合模线、裂痕或者其他缺陷。此表⾯必须绝对清洁⽽⽆油渍或汗渍、⼿迹等。
7.2.3 对状态发⽣变化的塑料件如模压件要求在制品成型后24h以上才能进⾏电镀。
7.3 对镀覆前基体零部件及其主要表⾯的要求以能够达到产品设计要求具体确定
8 对装饰性电镀镀层的要求
对装饰性镀层,装饰性和防护性的要求都⽐较严格,所以以下指标都是⾮常重要的,如果还有什么装
饰功能、防护功能上的其
他特殊要求,产品设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确定。
8.1 外观
镀件主要表⾯必须具有均匀,⾼度光亮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镀层缺陷,例如⿎泡、孔隙、粗糙、裂纹、局部漏镀区、花斑或变⾊。
⾮主要表⾯上可允许的缺陷和主要表⾯上不可避免的缺陷(挂具流痕)位置根据设计确定。水泵远程监控
为了避免镀件在储存和运输中出现腐蚀或者划伤⽽影响外观,镀件应使⽤专⽤的包装材料分别包装。
8.2 厚度
镀层的铜镀层和镍镀层的最⼩厚度值建议采⽤表2的分级号所⽰最⼩厚度,在满⾜其它各项指标的条件下可以向下浮动5µm,但是铬层厚度须依照表2分级号所表⽰的最⼩厚度。
8.3 微孔和微裂纹
对于微孔铬,微孔数mp>100个/mm2,对于微裂纹铬,要求mc=250-800裂纹/cm。
8.4 镀层结合强度
镀层与基体或各组合镀层之间应结合良好。镀层能够通过9.4的试验要求,试验后镀件的主要表⾯不应出现起泡、起皱、裂纹或脱落等现象。
8.5 镀层的耐腐蚀性能
镀层能够通过9.5所规定的试验,按照GB 6461-86对主要表⾯进⾏评级应达到表3规定。
表3 镀层的耐腐蚀性能要求
9 检测试验
抽样检验的样件不少于5件,不允许从零件上截取部分进⾏试验,如果零件较⼤可以将同材料⼩件在同条件下施镀作为试样。除了微孔和微裂纹测定外其他试验须在镀后24h后进⾏检测。
9.1 外观
⽬测检验。
9.2 厚度测量
⽤GB 4955-97阳极溶解库仑法或GB 6462-86显微测量法测定镀层的厚度,厚度测量的误差不允许⼤于10%。
9.3 微孔和微裂纹测定
训练监控微裂纹可以不经预处理直接⽤100倍的⾦属显微镜以反射光或斜射光观察,如果有争议则要先⽤铜沉积法显⽰裂纹。微孔⼀定要⽤铜沉积预处理。铜沉积预处理的⽅法参见GB 9797的规定。
9.4 镀层的结合强度
按GB 5270-85的热震试验或磨、锯试验进⾏镀层结合强度的测定(或双⽅协商确定),经试验后,镀层与基体、镀层与镀层之间不应出现分离。根据需要进⾏热循环试验和耐潮湿性试验。
9.4.1 镀层的热循环试验
塑料基体上的电镀层需进⾏4个周期的热循环试验。热循环试验借鉴GB/T 12610-90的⽅法进⾏(具体规定见表4规定)。
热循环试验和镀层分级号的关系见表4。低压气力输送
注:不允许将零件长时间放在+80℃以上的环境,上述的⼲净环境温湿度为23±2℃,50±2%。
试验后镀件放置1h之后,⽬测检查其主要表⾯不应出现起泡、起皱、裂纹或脱落等现象,⾮主要表⾯允许的缺陷由设计要求确定。
9.4.2 耐潮湿性
塑料基体装饰性镀层要进⾏48⼩时(两个周期)的耐潮湿性试验,参照DIN 50017(具体要求见表5)。试验后⽬测检查镀件的主要表⾯,主要表⾯不应出现起泡、起皱、裂纹或脱落等现象,⾮主要表⾯允许的缺陷由设计要求确定。
表5 耐潮湿性试验要求条件
9.5 镀层的耐腐蚀试验
按GB 6460-86进⾏,腐蚀试验后的评价采⽤GB 6461-86所规定的⽅法进⾏,分别采⽤“保护”等级和“外观”等级就基体⾦属腐蚀(或者铜蚀)和覆盖铬层外观进⾏评级,评定结果⽤斜线(/)将两种级数分别记录,保护等级记于上⽅,除此之外还应注明缺陷程度及类型。镀层的耐腐蚀要求见表3。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9:21: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21398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镀层   试验   要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