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XXXXXXXXXXXXXXXXX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约地:广州市南沙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造对衡式取暖器硅胶 3 套模具, 甲方支付模具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编号 | 模具名称 | 产品名称/图号 | 模具结构 | 预应力锚索 产品尺寸 | 模具明细 | 塑胶材料明细 | 眼部艾灸器热处理 | 穴数 | 模具寿命 | 第一次试模日期 | 出厂价格(万) |
尺寸 | 模架 | 模芯材料 | 重量(KG) | 牌号雪莲生发液 | 缩水率 |
1 | 按键一 | 棘轮棘爪BUTTON_RUBBER-TH41-1 | 见3D图 | | | | | | 硅胶 | | | | 300K | | 1.00 |
2 | 按键二 | BUTTON_RUBBER-TH41-4 | 见3D图 | | | | | | 硅胶oadm | | | | 300K | | 1.00 |
3 | 按键三 | BUTTON_RUBBER-TH41-5 | 见3D图 | | | | | | 硅胶 | | | | 300K | 毛发生长剂 | 1.00 |
合计金额:(含 17% 的增值税)小写:¥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圆整。三款模具加工产品数量共达10万个后,乙方退换模具费给甲方。 |
说明: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局部及尺寸改模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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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具总价格包含全部材料款、配件款、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费、管理费、税率及一年的保修费(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的食宿费自理)。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需得到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制作。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方案的及其他书面要求的,乙方制作的模具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模具式样书进行模具的设计与制造。
2、模具制作要求:1)模坯用料:用龙记标准模坯;2)弹簧:用国家相同标准的标准件;3)司同、顶针:用SKD61;4)前、后模要求:做定位自锁装置;5)模具设计完成后,甲方须派人到乙方公司进行评审,设计方案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模具生产;6)水嘴:要求使用公制12mm粗牙螺纹;7)行位:要求做氮化处理;8)进胶口必须甲方确认;
3、乙方负责模具设计的,应对该设计方案负责。乙方对浇口方式等重要的模具技术方案和对模具及产品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甲方的认可不构成乙方模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免责理由)。
4、非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模具进行委外制作或转移加工。
5、乙方制作的本合同模具应保证能使用 30 万啤(冲)次以上,并且模具应保持完好,无裂纹、破损、变形等不良情况出现。
6、乙方制作的本合同的模具如为整套模具的(整套模具的定义:如单个产品的整套模具或某部门结构的整套模具),如其中一套不符合本合同或合同附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即视为整款不合格。 7、乙方制作的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四、交货期限地点:
1、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模具交付所涉及的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时间:1)模具制作时间为 15天,即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提供全部合格首样;首样交付前,乙方必须先对模具样品按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包括特征尺寸,零件的成型质量,表面质量等),出具模具首样合格检验报告,并由乙方质检负责人签名确认,然后将规定数量的首样连同检验报告送到甲方复检。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模具首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模具方能交付使用。
2)首样交付经甲方出具的《模具首样合格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合格后,同时甲方未提出改模的,乙方应在 5 天内,即于2015 年03 月 30 日前向甲方交付模具使用。
五、模具验收及交付:
(一)模具验收的依据:
1、与模具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
3、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及双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的工艺、技术方案;
4、乙方提供的完整性模具三维、二维设计图纸一份及电子文档并刻录光盘给甲方。
5、乙方提供模具材料证明、零件确认书的检测记录。
6、本合同、合同附件、双方协商的其他要求。
(二)模具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连续试产 5 天产量达到 4000 件,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零件合格率 98 %以上,同时甲方出具《模具验收合格报告》。
(三)《模具验收合格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授权人员批准方为有效。
(四)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 180 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 180 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五) 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改模,局部改模及尺寸改模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较大改模的(指改模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双方另行签订改模合同。
六、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检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收货,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改良零件成型状况,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配件间配合不良或配合状况引起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签订合同后_7_日内,甲方将模具总金额的_50 %,即 15000 元通过网银转账支付至乙方,模具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模具总金额的 40 %,即 12000 元通过网银转账支付至乙方;模具金额剩余的 10 %,即 3000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正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三款模具加工产品数量共达10万个后,乙方退还三款模具费给甲方。
八、售后服务:
1、甲方模具验收后,乙方应对本合同模具免费保修一年(自甲方模具验收合格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将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予以响应)。在保修期内,每出现一次非使用原因导致的模具故障,则保修期顺延一个月;若本合同模具在乙方加工,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
2、模具费用包含模具正常使用所需备件,乙将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3、乙方送样经技术部门确认合格后,则按甲方要求在模具上喷涂蓝油漆及用白油漆在上、下模板正面分别标识模具名称及编号字样,要求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模具编号钢印刻在上下模架正面最左侧位置,模具装配顺序号须刻在每块可卸的模板正面最右侧,使用字体均为字高10或12mm黑体,要求刻入深度为0.8-1mm。
九、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1、本合同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乙方尊重并承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2、乙方承诺:对本合同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自己使用该模具或向他人提供
该模具及其制作零件,亦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制作与该模具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模具。乙方不得将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或泄露给他人,也不得将其复印、复制,并在模具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天内,将甲方提供的模具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归还甲方。
3、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十、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
2、甲方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做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 违约金。乙方超过交货期 30 天,按不能交货处理。如乙方制作的为整套模具的,其中任何一套超过交货期 30 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总金额的50%)。如仍不能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与定金差额部分。
4、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经30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按不能正常使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