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201-02.04
编制日期:2018-05-15
一、安全防护设计要求
1.机器人系统的设计
1.1 概要和用途
在设计和布置机器人系统时,为使操作员、编程员和维修人员能得到恰当地安全防护,应按照机器人制造厂的安全要求进行(目前)。为确保机器人及其系统与预期的运行状态相一致,则应评价分析所有的环境条件,包括爆炸性混合物、腐蚀情况、湿度、污染、湿度、电
磁干扰(EMI)和发光棒振动等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机器人系统的设计还应遵循其他相关设计规范。他可能还包括机械设计、电气设计、系统连接、调试以及机器人程序等相关的设计要求。
视频抓图本规范实施细则指南仅适用所有机器人系统的安全防护和一般设计,不包括机器人系统的所有其他设计内容(如:医疗、食品、涂装、抛光等具体的行业)。它是机器人系统设计必不可少的重要陶瓷添加剂组成部分。
安全防护空间是由机器人外围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栅栏、安全栏杆或安全光栅等)所组成的空间。安全防护空间是机器人系统安全防护设计的重要要素之一。确定安全防护空间的大小是通过风险评价来确定超出机器人限定空间而需要增加的空间,一般应考虑当机器人在作业过程中,所有人员身体的各部分应不能接触镀铬工艺
到机器人运动部件和末端执行器或工件的运动范围(参见GB11291-1997中的图1)。机器人系统防护空间不仅要大于机器人运动部件和末端执行器或工件的运动范围所需的空间,还应包括除机器人以外的其它相配套的运动部件(如机械手、传送传动机构等)中需要安全防护要求的周边系统部件。 1.3 机器人系统的布局
a)控制装快干毛巾置的机柜宜安装在安全防护空间外。这可使操作人员在安全防护空间外进行操作、启动机器人运动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在此位置上操作人员应具有开阔的视野,能观察到机器人运行情况及是否有其他人员处于安全防护空间内。
若控制装置被安装在安全防护空间内时,则其位置和固定方式能满足在安全防护空间内各类人员安全性的要求(GB11291-1997的7.6和第8章的要求):(一)安全防护装置的复位。联锁门或现场传感装置区的恢复,其本身不应重新氯化钠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挪动自动操作。重新启动机器人系统应在安全防护空间外谨慎操作。重新启动装置应安装在安全防护空间内不能触及处,且能看清到安全防护空间。(二)示教编程、程序验证、自动操作、故障查和维护时的安全要求。与机器人系统(特别是与人员)有关的每一步,除使用示教盒或使能装置外,用户还应确保提供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用户应确保示教盒与机器人控制器的可靠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