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ISO4309:1990
1  范围
a)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
b)钢索及门式缆索起重机
c)悬臂起重机
d)甲板式起重机
e)桅杆及牵索式桅杆式起重机
f)斜撑桅杆式起重机
g)浮式起重机
h)桥式起重机
i)门式或半门式起重机
j)门座或半门座起重机
k)铁路起重机
l)塔式起重机
    这些起重机可用吊钩、抓斗、电磁盘、料桶、铲斗、集装箱专用吊具、堆垛叉等作业,并可以手动、机动、电动或液压操纵。
    本标准也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
    本标准所涉及的起重机词汇可参照ISO 4306-1;
    本标准所涉及到的机构分级可参照ISO 4301-1。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android退出应用
2.1 
钢丝绳芯
支撑钢丝绳外部绳股的部分。在6股钢丝绳和8股钢丝绳的结构中绳芯库用一根天然或人造纤维绳、一根钢丝绳股或若干根钢丝绳股(呈螺旋形拧成单根较细的钢丝绳)制成。
2.2
  卷筒上换层部分钢丝绳
  由于卷筒槽型或底层钢丝绳外型的作用,钢丝绳由一圈绕到另一圈而改变其正常轨迹的绳段。
2.3
  钢丝绳的检验记录
  由起重设备用户作的记录,附录B给出了典型示例。
2.4
  间隙
存在于绳股中的各钢丝绳之间或钢丝绳中同层的各绳股之间的间隙。
2.5
  接触点
  各绳股之间的接触部分,接触部位的钢丝绳可能因无绳股间隙而出现断裂。
2.6
meno2
卷筒上的钢丝绳多层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连续缠绕形成了多个层面(此多层缠绕为螺旋型或平行型,后者指钢丝绳由一层绕至另一层的缠绕型式与卷筒上钢丝绳在固定处的缠绕型式一致)。
2.7
中渔网  同向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同。
2.8
  捻距
  由各股形成的螺距。
2.9
  多层股绳
  由若干层绳股缠绕形成的钢丝绳,如果一层或多层绳股缠绕方向与外部绳股的方向相反,则可减小钢丝绳的旋转特性;如果所有绳股缠绕方向相同,则无此优点。
2.10
    交互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其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反。
2.11
15gan    卷盘
    用于运输包装时,缠绕钢丝绳的可转到件,可为木制或钢结构,根据缠绕钢丝绳的质量而定。
2.12
钢丝绳的实际直径
钢丝绳的外接圆直径。
2.1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钢丝绳直径的标称值,单位:毫米。
2.14
抗扭钢丝绳
呈螺旋形缠绕的、外层有8根以上(包括8根)绳股、且外层绳股绳股与内层绳股的缠绕方向相反的钢丝绳。 
3  钢丝绳
3.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当起重机上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时,为防止其松散,应对切断处进行处理。
在重新安装钢丝绳装置之前,应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所有绳槽,确保其完全适合更换的钢丝绳。
3.2  安装
解扰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卷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为使钢丝绳稳定就位,应使用大约10%的额定载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3.3  维护保养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工作环境和钢丝绳的种类而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起重机械的制造厂或钢丝绳制造厂另有说明者除外),特别是那些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
    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品种应与钢丝绳厂使用的相适应。
    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当机械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以及在某些由于与作业有关的原因而不能润滑的情况下运转时更是如此。
3.4  检验
3.4.1  周期
微型显示器
3.4.1.1 日常观察
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的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2.4.2款进行检验。
3.4.1.2  由主管人员作定期检验(按3.4.2款进行)
为了确定检验周期需要考虑以下各点:
a. 国家对该起重机械的法规要求;
    b. 起重机械的类型及工作环境;
    c. 起重机械的工作级别;
    d. 前几次检验的结果及出现缺陷的情况;
e. 钢丝绳已经使用的时间。
3.4.1.3 按3.4.2的规定进行专项检验
3.4.1.3.1 在钢丝绳和(或)其固定段的损坏而引发事故的情况下或钢丝绳经拆卸又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前,均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3.4.1.3.2 起升装置停止工作3个月以上,在重新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
3.4.1.4  单独使用或部分在合成材料、金属材料或镶嵌有合成材料轮衬的滑轮上使用钢丝绳,当其外层发现有明显的磨损痕迹时,其内部可能早已产生大量的断丝。因此,应根据以往钢丝绳使用记录制定钢丝绳专项检查进度表,其中既要考虑使用中的常规检查,又要考虑钢丝绳的详细检验记录。
    对润滑剂已发干或变质的局部绳段应特别注意保养。对于专用起重设备的钢丝绳报废标准,应以起重设备制造厂和钢丝绳制造厂之间交换的资料为准。
3.4.2  检验部位
3.4.2.1  一般部位
虽然对钢丝绳应作全长检验,但应特别注意下列部位:
钢丝绳运动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段,在机构进行重复作业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构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见附录A(补充件);
  位于平衡滑轮的绳段:
  由于外部因素(例如舱口栏板)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
腐蚀及疲劳的内部检验;
处于热环境绳段。
    检验结果应记录在设备检验记录本上。
3.4.2.2  绳端部位(索具除外)
应对从固接端引出的那段钢丝绳进行检验,因为这个部位发生疲劳(断丝)和腐蚀是危险的。还应对固定装置本身的变形或磨损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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