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新人社函[2017]212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5.15 
【实施日期】网版张力计>深度时空2017.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7212药品采集号)
衰变池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属各高校:
图像火焰探测器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全面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落实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就业惠民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7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8.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2016年前历届实名登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1.4万人,预计今年内地新疆籍返疆毕业生将有2.3万余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更为繁重。各地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元器件清单》(中办发〔201679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28号)文件精神,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拓展就业渠道,完善精准服务,强化困难帮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充分释放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系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实施好政策落实年活动,持续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政策宣讲、咨询等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着力落实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生活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完善学费补偿、高定工资档次、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引导和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特别是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引导和鼓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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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就业   毕业生   高校   创业   政策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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