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54-2008 米及米制品 米质量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米及其制品的质量指标。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参照GB/T 250、GB/T 251和GB/T 6790的有关内容。
3 术语
含水量:米的干物质重量和湿物质重量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 自动化机械手臂含水量=(湿物质重量-干物质重量)/湿物质重量×100%
米及米制品:指以大米加工成果为主要原料的米及其制品,包括米饭、淀粉、油炸米制品等。
4 规格
外观质量
应具有饱满特别的的形状特征,表面光洁,不应有明显的变。
不得有金属、石块等可检出的外来污染物或未硅化的灰烬及煤屑等。 化学质量
含水量 (见)
水溶性淀粉含量:应不少于14%
糙米份:应不多于%
流动饱和指数:应不小于40 mL/100g
酸不溶性粗蛋白含量:应不少于%
水不溶性糙蛋白含量:应不低于%
膳食纤维含量:应不多于%防震阻尼器
微生物质量
细菌数:应不多于500个/g
霉菌数:应不多于50个/g
健康芽孢杆菌总数:应不多于50个/g
神经毒素含量:应不超过2μg/kg
生产安全指标
放射性污染物含量:少于油米的表面放射性污染物限值的121倍
氯乙烯:应不超过1mg/kg
苯:应不超过3mg/kg
氯苯:应不超过5mg/kg透水混凝土施工工艺
砷:应不超过
汞:应不超过
镉:应不超过1mg/kg
甲苯:应不超过3mg/kg
铅:应不超过2mg/kg
铬:应不超过3mg/kg
升降式晾衣架
:应不超过
:应不超过200mg/kg
铜工艺 溴酸盐:应不超过2mg/kg
连接扣件 氰基氨基甲酸酯:应不超过10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