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典型事故

磁化杯
溴化丁基橡胶
山东省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000.7.2”油罐爆炸事故单晶硅生产工艺
2000 年7 月2 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在油罐区违章焊接作业,因未堵盲板,造成2 个500 m3油罐爆炸起火,10 人死亡,部分操作室及管排、管架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00 余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0 年7 月1 日,为解决柴油存放一段时间后,由棕黄变为深灰的质量问题,厂领导决定采用临淄某个体技术人员的脱技术,在柴油罐间加活性剂罐、混合罐、管道泵,将307 号罐、308 号罐的柴油,经管道泵注入混合罐,同来自活性剂罐的活性剂混合脱后,注入204 号罐储存外销。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牵头,由机动车间维修班负责焊接安装。整个作业,采用先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后,再对接同柴油罐相连接的阀门、法兰、管道,现场进行焊接的方法。7 月2 日上午,已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并同308 号罐对连焊接完毕,下午继续进行与204 号罐的对接。18 时45 分,在焊接与204 号罐相接的管道时,发生爆炸,204 号罐罐体炸飞,南移3.5m 落下,罐内柴油飞溅着火,同时将该罐同307 号罐之间的管道从307 号罐根部阀前撕断,307 号罐中400余吨柴油从管口喷出着火。现场施工的10 人,突然被柴油烈火掩盖,瞬间即被烧死。307 号罐在204 号罐爆炸起火后45 分钟,再次发生爆炸,罐底焊缝撕开12m 左右,罐内剩余柴油急速涌出,着火的柴油顺混凝土地面流至附近的操作室,操作室被烧毁;流至装置管排底部,管排管架被烧塌; 流至厂区大门以外,将部分大树烧死。事故发生后,地市县及厂消防队及时赶到扑救,大火于20 时45 分被扑灭,没有造成罐区其他汽油、柴油罐的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事故是在焊接与204 号罐底部闸板阀对接的管道时发生的。204 号罐以前装过柴油,但已长时间没有使用,只是偶尔当作生产中吹扫管道时的储气罐使用。在罐内约有15 m3放不出来的柴油,阀门以上无油,有充分的挥发空间,挥发后的柴油与罐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7 月2 日16 时45 分,维修班在电焊焊接时,204 号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泄漏进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管道内气体的爆炸,并且通过板阀阀瓣底部的缝隙,引起204 号罐内混合气体的爆炸。
2、间接原因
(1)违章作业。该厂是一家小石油化工厂,无原油常减压蒸馏工段,只有催裂化润滑油工序,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气等产品,经济效益较好,年利税过亿元。但是,该厂缺乏安全技术管理人才,虽然参照其他石油化工厂的经验,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是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如该次施工作业,按制度规定,成品油罐区为一类禁火区,要动火,必须经安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安全处室专职安全人员、施工人员签字、办理一级动火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有消防、安全、专职人员现场监督,确保不出事故方能动火作业。但该厂生产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和机动车间维修班施工,没有办理一级动火证,也没有通知总工程师、安保部、消防队审查施工方案及进行监督检查,失去了制止违章作业及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机会。另外,制度规定,动火作业必须同生产系统有效隔绝,而且专门制定了抽堵盲板的制度,但施工人员虽然制作了盲板,并且带到了现场,但没有使用,仅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同油罐隔绝。阀门关闭以后虽然不漏油,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关闭不严,留有一定间隙,特别是在有一定压力或温度差别时,阀门可能会漏气。因此上午焊接308 号罐时,因308 号罐盛满柴油,没有发生事敌,而在下午焊接204 号罐的管道时,因阀门间隙漏气引起油罐内混合气体的爆炸着火。
(2)对柴油性质认识不足。柴油虽然不是易挥发的一级易燃易爆品,但是,柴油是混合物,其中所含的介于汽油、柴油之间的轻沸点馏分,在夏季高温情况下,挥发积聚于油罐相对密封的上部空间,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就会造成爆炸。
土压力盒 (3)307 罐、204 号罐原设计为消防用清水罐,位于成品罐区西防火堤外侧,当改为柴油储罐后,周围没有再加防火堤,也没有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这也是造成施工人员未办理上级动火证违章施工的原因之一。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素质低。厂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副部长在巡回检查中,已发现了施工人员在一类禁火区动火作业,但他没有按规章制度制止他们的违章作业,只是在施工人员从车间办的二级动火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代替厂一级动火证,使他们的违章作业合法化,但又没有按一级动火证要求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次重大伤亡事故再次告诫我们,企业的各级领导及职工,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同时,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与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与自我防护能力。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选用有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及安全技术管理经验,专业知识丰富,技术素质较高的人员,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关键时刻起到管理把关作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走过场”的动火证
作者:朱有祥
沙丘驻涡火焰稳定器 一起突发的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6日8:00,春风化工厂维修车间主任李力刚上班就通知罐区班班长刘刚办理动火证,并随口交待动火地点是混酸罐区,作业内容是混酸配管。刘刚填写完动火日期和动火部位后,将动火证转交给操作工赵国,让他联系进行化验动火分析。8:35,刘刚电话联系集团公司安全处专职安全员韩浩签字批准动火,并在有关人员签字后,将动火证交给李主任。此时已有电焊工小郭、维修工小王爬上2#废酸罐罐顶准备作业,李主任拿到动火证后也立即爬上罐顶。刘刚则站在该罐东侧5m左右处进行现场监护,他隐约听到李主任对小郭2人说了一声“干吧”。约5min后,刘刚听到沉闷的爆炸声,罐顸部冒出火焰和黑烟。他喊了声“不好”,立即向外跑去,准备叫人施救,跑了10m左右,猛然想起罐顶上还有人,随即返回,并发现此时火焰已经熄灭。刘刚顺扶梯爬上罐的上部,发现罐顶已被炸飞,小王仰卧在罐内,便立即下来大喊“救人”,与随后赶到的公司领导一起组织施救。小王被救出时已经死亡。李主任和小郭从罐顶摔出,分别落在2#废酸罐南侧西7m、11m处,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当天16:00死亡。此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在这起事故中,作业人员办理了动火证,又有现场监管,似乎不是责任事故,而且作业现场多人死亡,给事故分析和认定造成一定困难。事故调查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发现了2个问题。其一,摔落在事故罐南侧西的电焊工小郭手中持有断裂的电焊帽手把,落地点不远处有电焊钳、电焊钳手把、电焊帽碎片。同时,罐顶盖有新电焊渣一处。这表明,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已经在罐顶进行了焊接作业,热量是通过罐壁传到罐内部的,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动火点。其二,事故罐罐顶盖被爆炸冲击波抛至南侧32m远处,事故罐内部存在耐酸瓷瓦破损的旧痕,罐底部人孔处还存在硫酸渗漏。而且事故发生时罐顶被抛出,伴有爆炸声并有火焰、黑烟产生,因此可认为该事故罐内部可能同时存在氢气、有机物质及易燃蒸气,此为典型的罐体内可燃气体爆炸事故。
通过以上情况分析及对有关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经专家技术分析,认为发生此起事故的原因如下。
维修车间主任李力在组织进行动火作业过程中,置企业规章制度于不顾,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只是“走过场”,一级动火证所指定的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含糊不清,动火分析取样点、取样人和分析项目不明确。李力在明知没有对罐内可燃气体进行动火分析的情况下,擅自率领施工人员在需办理特殊动火的废酸罐罐顶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个度导航
公司安全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韩浩在签发本次动火证时,在没到现场落实具体作业内容、地点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便擅自在动火证上签字;化验员在不确定动火分析要求的地点、内容的情况下,也未进行动火取样分析,随意在动火证上填写氧含量和二氧化碳含量指标;混酸罐区班长刘刚作为本次动火的现场监护人员,在填报一级动火证时,不清楚动火作业地点和内容,在现场监护时,没有制止维修人员的违章动火作业行为。以上3人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这起事故使该厂废硫酸罐罐顶、罐体防护层和部分工艺管道受损,设备损失虽然不大,但造成多名职工伤亡,教训深刻。
目前我国对化工企业动火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各企业在制定和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和作业程序时没有统一标准,动火票的分级和适用范围也不统一,使得各企业对不同特征部位的动火危险性认识不足,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这也是目前动火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8:24: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1838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动火   作业   事故   柴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