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 OTT 和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概念及相关技术

IPTV  OTT 和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概念及相关技术
一、IPTV
IPTV定义
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技术。
IPTV系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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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流媒体服务、节目采编、存储及认证计费等子系统,主要存储及传送的内容是以MPEG-2/4标准为编码核心的流媒体文件,基于IP网络传输,通常要设置内容分配服务节点,配置流媒体服务及存储设备,用户终端可以是IP机顶盒+电视机,也可以是PC机。IPTV可以利用有线电视网的基础设施,以家用电视机作为主要终端设备,通过互联网络协议来提供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多种数字媒体服务。
IPTV主要特点
(1)承载在IP网络上,能够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媒体信息服务;
(2)实现媒体提供者和媒体消费者的实质性互动,用户可以互动点播自己喜欢的内容;fe光模块
(3)IPTV能够提供实时和非实时业务,IP技术和个性化的按需服
务,使得用户可按需获取宽带IP网提供的实时、非实时的媒体节目;
(4)用户可以随意选择宽带IP网上各网站提供的视频节目。
主要设备组成
IPTV系统由前端、网络传输和终端设备三部分组成。IPTV系统的特点是实时性强,更适合交互式点播,也可以进行广播。信息的传送、分配、回传和管理由系统管理部分完成。具体各部分的作用分述如下:
1、前端设备
IPTV前端要具有并完成节目采集与存储和服务两种功能。节目采集包含节目的接收、节目的压缩编码或变换编码及格式化、加密和数字版权管理(DRM)打包、以及节目生成等。节目存储和服务则完成对节目采集程序处理后生成的节目的大规模存储或播送服务。这里的播送服务不仅要将加密的视音频流媒体节目以IP单播或组播的方式,从视频服务器播送出去,而且还要对用户或用户终端设备进行认
证,并从DRM授权/密钥服务器向被认证的用户或用户终端设备传送DRM 授权/密钥,使用户能够对已接收的加密视音频流媒体节目进行解密和播放。
2、网络传输
IPTV网络系统是由IP骨干网、IP城域网、有线电视前端或电信中心站以及相应的宽带接入网络完成的。骨干网和城域网的基本任务是对以IP单播或组播方式发送的视音频流媒体节目流进行路由交换传输。有线电视前端或电信中心站则根据相应的宽带接入网络,将
IP视音频流媒体节目流以IP over DOCSIS或IP over DSL的方式,通过放在有线电视前端的CMTS鉴定或电信中心站的数字用户线接入复用器(DSLAM)设备,向用户发送出去。[2]
3、终端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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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用户设备被用来接收、存储和播放及转发IP视音频流媒体节目。终端设备包括STB、PC机、播放机等。基本型IPTV用户终端设备的硬件没有内置调制解调器,只有一个以太网接口,与外部相接。集成式的IPTV用户终端设备则内置多种调制解调器,可与宽带网络直接相连。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管理、媒体资产管理、收费及各种应用业务的相关软件也是IPTV系统必须具有的部件。
二、OTT TV
OTT TV定义
OTT TV是“Over The Top TV”的缩写,是指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终端可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意指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如PPS、UUSEE等平台的内容传输到显示屏幕(包括电视)上。
OTT TV 意指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如PPS、UUSEE等平台的内容传输到显示屏幕(包括电视)上。
自制一个牙签弓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OTT TV就是互联网电视,满足消费者的需
求,集成互动电视功能的全功能的互联网电视。
在我国,OTT TV是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由国有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视频内容的可控可管服务。接收终端一般为国产互联网电视一体机。
2012年,中国联通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爱奇艺、华为达成合作意向,采用“IPTV+OTT”的双模架构试水OTTTV(Over The Top TV)业务。[1]沃TV是联通视频服务品牌,用户通过“宽带+电视机顶盒+电视机”的方式观看电视,分为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和OTT(互联网电视)产品,联通沃TV天生具备完善的网络覆盖和超快的网络速度,为用户提供更流畅视频体验。
OTT TV技术特点
目前,OTT TV主要有两种实现方式:HTTP渐进下载(HTTP Progressive Download,简称HPD)和HTTP自适应流媒体(HTTP Adaptive Streaming,简称HAS)。传统的OTT TV一般采用HPD技术。基于HPD的客户端在开始播放之前仅需等待一段较短的时间用于下载和缓冲媒体文件最前面的一部分数据,之后便可以一边下载一边播放。HPD OTT TV存在诸多的局限性,例如:不适合对实时性要求较高的直播节目的传输;初始播放的等待时延一般较长;当网络带宽不稳定时比较容易出现卡屏现象;由于客户端会持续下载视频文件,当用户中途放弃节目观看,会造成已下载文件(消耗带宽)的浪费。
为了克服HPD OTT TV技术的局限性,近年来基于HAS的OTT TV 技术逐渐被业界广泛采用和推广。HAS OTT TV采用视频分片和自适
应码率(ABR)技术。在HAS系统中,媒体流分割器将编码器输出的视频流分割为一系列连续的、长度均等的小分片文件,并将它们存储在Web内容分发服务器。HAS客户端设备可在可用的带宽的基础上,自动向Web服务器请求合适的视频质量(即不同的分辨率和码率)的分片文件,从而给用户最好的视觉体验。为了便于HAS客户端实现不同码率分片之间的快速、实时切换,HAS视频一般采用较短的分片长度(例如10秒)。由于HAS系统可向不同屏幕大小的终端提供适合分辨率的视频分片文件,
并可在不同网络带宽情况下实现流畅的视频播放,因此HAS被业内认为是未来无所不在的多屏互动视频的核心技术。
三、互联网视听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基本信息
2007年12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6:22: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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