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级授权的相关规定

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级授权管理的相关规定碗形垫片
分级授权管理是一个现代企业的基本运营原则,一个企业的高效运营,必须建立在各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问责有人的制度体系上。而目前成分各职能机构存在比较明显的互不卖帐,相互推委,责任不清,权利不明,运行无序,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自机构的职能理解不到位,对自身职责理解不到位所致,也是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管理者的职业意识缺失所致。为了提升成都分公司运营效率,产品和服务品质,减少员工痛苦,提升客户满意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级授权管理做如下相关规定:
1、分级授权管理的对象
市场中心总监、设计中心总监、工程中心总监、家世界运营总监、工装事业部运营总监、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企划部经理、服务监察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新都分公司运营总监和未来的都江堰分公司总经理以责任经营协议为准。
2、通用基本职责权利
2.1人事权:总监对所属机构主管以下员工拥有聘任权、考核权、解聘权,对经理级员工拥有聘任、解聘建议权和考核权;高级经理对所属机构员工拥有聘任权、考核权和解聘权;但管理人员不能聘任直系亲
属,也不能向其他机构推荐直系亲属。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所聘任的员工的稳定性、职业道德素养、行为组织纪律负有聘任考核连带责任。
2.2行政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所属机构员工拥有日常行为规范、办公秩序纪律、服务礼仪规范、工作执行监督、设备设施维护、对外形象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协作配合责任、敬业尽职要求等职业操守规范的管理权、监督权、考核权、处罚权,并对所属员工以上行为发生违规违纪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免火再煮锅
2.3 制度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可以在公司基本制度框架内,根据各机构实现职能目标的需要及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员工行为、业务管理、工作执行、服务要求、道德规范、协作配合、评估考核、奖惩激励、培训提升等细化执行制度,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与公司基本制度无冲突后颁发执行。
2.4 奖惩权:总监和高级经理为了提升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团队的执行意识,可以在正式颁布实施的相关制度、政策框架范围内,对所属员工和下级机构的工作及行为进行评估考核,动用基金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进行奖励,对严重执行不力,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贡献特别重大的团队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司奖励。总监和高级经理的动用基金奖励单项金额不超过300元,单次奖励不超过基金总额10%,均不需要报总经办审批;总监和高级经理对下属员工的处罚需有相关依据和标准,处罚金额不超过制度规定的最高上限。
2.5 协调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本机构工作拥有最高协调权,包括要求其他机构协作配合、对配合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对协作配合不力的行为进行处罚等权利,在机构协作配合上,总监和高级经理为最高一级岗位,到此不能再往上推,也不能往下推,如果工作协调到总监和高级经理一级岗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则本机构和对应机构总监和高级经理承担因协调不力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6 问责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对其他机构工作不力而给本机构工作或员工造成工作被动、损失的行为,可以直接追究责任,问责方式分为:一、向对应机构总监和高级经理要求给予对相关具体行为人的处理;二、如果对应机构负责人没有处理或者处理走过场,则受害机构负责人可以跨部门直接对
相关具体行为人和其所属机构负责人一并进行追责处理,处理程序为受害机构负责人制定问责处理文件,提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经其核实后颁发执行。
2.7 调动权:在开展工作必须的情况下,总监和高级经理对于跨机构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可以在知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后进行调动,如果需要被调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不服从调动安排和管理,调动机构负责人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处罚依据和标准参照49条的规定,对于因调动无法达成而造成相关工作无法开展或者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损失程度进行重大渎职行为处理,不服从调动的人力物力的所在机构负责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2.8 财务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机构基金的使用拥有安排权,对下属部门的基金拥有统一调配权,但
相关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相关使用审批、内容、标准、流程,同时机构基金不能为负,单次开支不能超过总额的30%。基金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奖励优秀、救助员工及应付一些重大事故。
2.9 改革权:总监和高级经理根据市场变化、竞争形势、内部状况等因素,为了提升机构绩效和竞争力,可以对组织构架、业务方式、运营体系、利益机制、考核策略、产品标准、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核心经营管理范畴的改革、调整、完善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经公司原则同意后,再经内部讨论通过后,最后经公司审批执行。
2.10 决策权: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业务活动、执行工作、创新项目、阶段目标与计划、管理手段变革等事项拥有决策权,但须报备总经办,并知会相关机构。总监和高级经理对涉及公司根本制度、员工核心利益等方面的事项拥有决策参与权,参与方式是公司高层讨论会议,或其他意见征求方式。
3、机构负责人专用职责权利
感应太阳能路灯
3.1 市场中心总监:
3.1.1 信息管理:按照公司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对信息收集、分配、跟踪、对口核实、ERP信息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提升信息有效利用率,对信息开发数量和成功率负责,如因信息管理不力,造成公司信息供给缺口和信息浪费严重而致使公司业绩出现危机,总监承担不作为责任。
3.1.2 信息监控:按照公司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对信息倒卖、信息泄露、侵占公司信息等行为进行严肃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如被公司首先发现而总监没有发现,承担严重渎职责任,如总监发现此类行为但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总监承担故意包庇责任。
3.1.3 业务管理:对中心开展的各类业务活动必须全程策划、筹备、实施、监督和考核,达成活动的目标效果,如因总监过程参与不力,没有起到有效组织和推动作用,导致活动效果严重不达标,承担玩忽职守责任。
3.1.4 中心秩序:对中心员工之间的信息纷争进行合理界定,对中心业务范围进行合理划分,对中心各种业务行为进行科学规划,避免出现内部混乱,以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的工作权利与正当利益。
3.2 设计中心总监:
3.2.1 信息管理:按照公司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对信息收集、分配、跟踪、对口核实、ERP信息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提升信息有效利用率,对中心自开发信息开发数量和全部信息成功率负责,如因信息管理不力,造成公司信息浪费严重而致使公司业绩出现危机,总监承担不作为责任。
3.2.2 信息监控:按照公司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对信息倒卖、信息泄露、将公司信息转给市场人员、自开发信息不上报等行为进行严肃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如被公司首先发现而总监没有发现,承担严重渎职责任,如总监发现此类行为但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总监承担故意包庇责任。
3.2.3 私单回扣:严禁设计师做私单吃回扣,严禁设计师私下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者只为公司收取部分设计费另外部分私收,如被公司首先发现而总监没有发现,承担严重渎职责任,如总监发现此类行为但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总监承担故意包庇责任。
3.2.4 方案审核:对方案预算合同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退回修正,对符合规范标准的签字通过,没有设计总监签字的方案预算合同监察服务部拒绝接收,如果设计总监签字后方案预算合同出现重大问题设计总监必须承担责任。
3.2.5 折扣优惠:拥有市场部门信息签单最高不超过2%折扣审批权,拥有非市场信息签单最高不超过3%的折扣优惠权,但优惠合同总数不超过当月总合同数的15%,严格监督设计师对公司营销政策的执行,如出现超过公司规定的乱承诺、乱打大折等行为,设计总监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进行处理。
3.2.6 减项处理:按照文件规定行使减项责任界定权,但如果没按规定执行,承担不够标准部分的责任,尤其是对什么因结构问题造成的减项免责权要慎用。原则上开工前减项属于设计责任,开工后减项属工程责任。
3.2.7 服务考核:按照公司和中心相关制度,对设计师的服务进行前期引导培训、中期监督执行、后期考核等管理,按照标准确定设计师后期提成标准。设计总监对设计师工地服务中出现的客户投诉问题
和其他机构投诉问题,设计总监承担问责处理责任,如果不问责不解决,设计总监承担导致的后果。
3.2.8 退单处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定金退单、合同退单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单,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如果是因为客户原因退单,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合理处理。
3.3 工程中心总监:
3.3.1 派单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标准对工长进行派单管理,严禁在派单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同时严格对工长进行借资管理,如果因为总监把关不严造成工长超额借支而无法回收,总监承担损失。如果在规定程序内,工程中心派不出去单子,引起设计师和客户不满或投诉,由工程中心总监承担管理不力责任,如果因为派单导致飞单,工程中心总监承担责任划分责任。
3.3.2 增项监控:工地水电增加项目和其他增加项目,必须有设计师的预算和图纸,并经过客户签字认可,监督工长和监理100%报回公司,如经查处有私吞增加项目的行为,工程总监承担漏报金额同等责任处罚。
3.3.3 精益工程:严格按照精益工程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对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如果有工地没有达到精益工程的标准,工程总监承担精益工程管控体系中规定的相关责任。如果总部服务监察中心巡检员发现
的问题,工程中心没有发现,则服务监察中心认定的对工程总监的所有处罚由工程中心总监本人承担,工程中心总监本人不得将处罚分摊到工长头上。
3.3.4 偷工减料:严禁工长私自外购材料,一经发现,按照外购材料金额10倍处罚,如果被公司发现而总监没有发现,总监承担工长外购材料同等金额的处罚责任。严格执行精益工程材料管理规定,如果工长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领用和使用材料,工程中心总监必须严肃查处,如果公司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工程中心总监承担管理不力责任。
3.3.5 经济纠察:严禁工长私自收取客户工程款项,如果发生工长私自收取客户工程款项而潜逃导致公司和客户损失,由工程总监负责组织追回,如果追不回来,由工程总监负责划分责任;严禁工
长拖欠工人工资,如果工长拖欠工人工资后潜逃,由总监负责组织追回,如果追不回来,由总监负责管理责任的划分。
3.3.6 私单回扣:严禁工长做私单吃回扣,如被公司首先发现而总监没有发现,承担严重渎职责任,如总监发现此类行为但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总监承担故意包庇责任。工程中心总监要建立严格的监理和工长材料调查责任制度,监理和工长必须将工地材料按照品牌、型号、数量及客户购买方式(自己买的还是有人引导去买的)如数登记报回公司,如果有漏报被家世界等相关部门发现,则工程中心总监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
3.3.7 方案审核:工程中心总监对方案预算合同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规范和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子有要求设计中心进行整改,对设计中心拒不整改的单子有拒绝开工的权利。工程中心总监在工长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设计协调配合而没有得到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有权对相关设计部门和设计师提出配合要求,如果设计部门拒不配合,工程中心总监有权进行处罚。
3.3.8 纪律纠察:严禁自己和下属向工长伸手吃拿卡要,严禁自己和下属以管理名义不公正对待工长,如果发生工程管理人员吃拿卡要的行为,一经公司查实,总监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4 家世界总监:
3.4.1 供应管理:对家世界合作商家拥有全权管理权,包括商家的选择,商家配合协作,商家服务品质,商家产品质量与价格等。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成分装饰设计、施工或其他部门工作推进困难,或者造成其他部门工作损失,家世界总监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如果家世界总监不进行处理,则由其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4.2 销售配合:如果因为家世界的产品质量、价格或家世界员工的服务态度,而导致设计师带领客户到家世界购买产品流产,总监承担管理不善的职责,与相关人员共同承担公司和设计师的损失。
3.4.3 服务配合:如果因为家世界供应商和工作人员的服务问题,引起退单,或者引起设计、工程等相关部门的损失,总监承担管理不善的职责,与相关人员共同承担公司和其他员工的损失,如果此类行为引起对公司品牌的严重负面影响,家世界总监要承担玩忽职守责任。
3.4.4 外销业务:对实体店整合销售以外的外销业务开发活动,包括品牌推广、业务渠道、销售模式等相当程度的自主决策权,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内部整合销售。家世界的合理的销售结构是合同内占总业绩不超过70%,追单销售占总业绩不低于20%,私单追回占总业绩不低于总业绩10%。
3.4.5 结帐管理:对供应商结帐和客户结帐负有前期相关销售资料、数据整理、核实的责任,如果因为家世界在商家和客户结帐前没有整理好相关资料和数据,导致长时间无法结帐而引起纠纷和不满,总监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3.4.6 内部资源:为了提升家世界销售业绩,家世界总监对装饰公司飞单信息、签单信息有及时掌握的权利,并拥有要求相关设计师积极配合销售的权利,如果相关部门不配合,不支持,总监可以提起处罚。
3.5 行政人力资源经理:
3.5.1 行为规范:拥有对各级员工礼仪行为规范的监督权和奖惩权,如果行政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行为
礼仪规范视而不见,被公司和集团总部发现,经理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果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不处理,则属于员工应承担的责任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承担。
3.5.2 人力保障:对各机构的人力资源需求要进行及时的补充,并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跟踪管理,
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如果因为人力资源补充不足而导致机构和部门工作无法开展,经理承担保障不力的责任。
3.5.3 物力保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办公耗财的及时供应,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确保其他相关物力资源的及时保障,以保障各机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果因为物力资源保障不力而导致机构和部门工作无法开展,经理承担保障不力的责任。
3.5.4 执行监督:对各机构的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严重执行不力的机构及时进行沟通警示,对公司各项指令性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执行不力者及时给予处理。执行力监督是行政人力资源部的重要职责,涉及到各类总结、报表的监督,各类基本职责履行的检查,各类决议的监督执行,各类临时事务的开展监督,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对各机构部门职能履行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5.5 财产维护: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并对财产进行保值增值管理,对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行政人力资源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制度、保管与领用制度、维护制度、报废处理制度,杜绝f型钢
浪费,杜绝商业贿赂,杜绝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如果发生采购过程中的回扣行为,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
3.5.6 秩序维护:办公秩序的维护权,对破坏办公秩序的行为给予责任处罚权,情节严重者给予提请法律制裁;内部腐败问题的调查、处理权,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司资产、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地震的模拟实验
3.6 服务监察经理:
3.6.1 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的要求上报、管理及追访权,对公司信息私下操作具有超过10000元以上的处罚权,并可与行政部一道提请法律制裁;对ER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执行不力,不到位的情况给予及时处罚。对市场中心的信息分配进行监督考核,对不达标的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绩效考核。对设计和市场、其他部门的信息对接交流进行监督,对没有履行信息状况交流职责的部门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严密监控设计中心对非市场信息的管理,形成制度,提升非市场信息的转化率。
阻塞密度3.6.2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领取、回收登记,对遗失合同必须严查到底,对不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的合同,可以拒收,对私自篡改合同条款给公司留下隐患的行为可以给予处罚;收集相关合同条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合同条款,以更好地维护客户和公司的权益,规避各类可能的纠纷。
3.6.3 服务回访:对各级服务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回访,根据客户评价对各级人员的服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定及奖惩。服务监察部经理拥有对设计师、工长、监理、家世界售后工作人员及各级服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回访、核实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级人员的服务状况进行满意度评定,对没有达到公司规定标准的服务行为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对在服务过程中严重失职的行为给予提起行政人力资源部调岗、降级或除名。
3.6.4 客户问题:建立畅通无堵的客户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客户的投诉,对客户投诉问题的真相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界定,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进行问题处理程序后服务监察部要严密监督问题处理执行状况,对处理过程中执行不力导致客户更加不满意或者二次投诉的行为可给予最高达3000元的处罚。
3.6.5 内部问题:服务监察部经理拥有对内部客户服务、信息归属等责任纠纷的真相调查及责任划分的权利。严厉打击各类互相推委、互不卖帐、不协作不配合而导致客户服务问题无法得到解决的行为,拥有一次处罚2000元的权利。对信息倒卖、将公司信息据为己有,将他人信息据为己有等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责任划分,对严重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给予严肃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5: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3/18182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总监   进行   公司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