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试运行方案

软件系统试运行方案
软件系统是指由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组成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它是计算机系统中由软件组成的部分。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软件系统试运行方案,供大家参考。
软件系统试运行方案
一、试运行目的及范围   
试运行目的通过既定时间段的试运行,全面考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项目建设成果。并通过试运行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平稳地移交给公司使用。   
通过实际运行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功能与性能的全面考核,来检验此系统在长期运行中的整体稳定性和可靠性。   
试运行范围是主要对ERP系统的以下功能模块做具体验证:   
采购管理模块;   
库存管理模块;   
产品数据管理模块(BOM);   
物料需求计划模块;   
车间控制管理模块;   
销售管理模块;   
成本管理模块;   
质量管理模块(QM);   
人力资源管理模块;   
设备管理模块。   
二、试运行的准备    氨气生成一氧化氮
为了试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以试运行与操作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在试运行期间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工作。   
1、完成系统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完成系统日常操作、故障警报处理、应急处理、系统软硬件维护和设备巡检等培训。   
2、建立ERP系统运行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   
(1)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ERP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3)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4)公司对设备或软件采购管理制度;   
(5)软件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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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定;   
(7)故障处理及响应预案;   
(8)内部协调与沟通办法;   
(9)机房管理办法。   
三、试运行时间   
根据公司决定,ERP系统试运行时间跨度定为3个月。   
试运行具体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0日结束。   
2005年1月1日开始进入正式运行。   
四、试运行组织体系   
试运行的组织部门为计划管理处,组织各部门人员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组   
组长负责总体规划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需公司协调的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工作组的具体领导,并负责如下模块的领导工作和实施效果。车间控制模块、物料需求(主生产计划)模块、产品外协管理模块。   
其他副组长分别负责如下模块的领导工作和实施效果,人事管理模块、办公自动化管理模块、销售管理模块、产品报价系统模块、设备管理模块、质量管理模块、CAD的改造和同ERP的接口。   
2、工作组   
下设:综合协调组:销售模块组、质量模块组、供应模块组、财务模块组、生产模块组、设备模块组、人事模块组、数据模块组   
工作组职能划分:   
① 综合协调组   
负责总体的设计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种专题会议和资料的录入工作;负责培训有关人员和验货平台
定期的汇报工作;负责项目的总体进度实施情况;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② 其他各小组职责:   
负责本小组承担的模块的数据录入工作;负责本模块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本小组模块的报表设计工作;负责本小组模块问题的反馈工作;参加本小组模块的验收工作。   
五、试运行具体内容与要求    秸杆燃气炉
试运行具体方案如下:   
1、采购模块、库存管理模块由供应模块组负责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   
2、产品数据管理模块(BOM)、物料需求计划模块由数据模块组负责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   
3、车间控制管理模块、质量管理模块(QM)、设备管理模块分别由生产模块组、质量模块组、设备模块组负责试运行,试运行时间3个月;   
4、销售管理模块、成本管理模块、人力资源管理模块,试运行时间为2个月;   
5、各模块组组长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对ERP系统内所有开放的程序在测试帐套内装入实际数据,并进行运行,运行期间发现的BUG或数据错误等问题时立即反馈;   
6、如各模块组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时,应立即组织领导组进行讨论,确定修改方案;   
7、各模块组在试运行结束后,提交试运行报告,供公司对ERP信息系统进行内部验收。   
调节板软件系统试运行方案
为全面测试和检验南通市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迎接省建设厅的项目竣工验收和国家建设部数字化城管科技示范项目的验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从9月28日开始,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在部分区域试运行。为确保系统试运行的成功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运行开始时间:20XX年9月28日   
二、试运行责任区范围:市区17条主干道。(具体责任路段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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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运行参加对象:市相关部委办局(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督查机动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大队、市城管局有关处室、区级指挥中心、   
四、试运行要求:   
(一)总体要求:试运行期间各职能部门需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七个环节业务流程要求,各施其职、严格执行。巡查人员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巡查、及时上报。系统各平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系统业务处置流程及《南通市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和《南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管理规范》规范操作。   
(二)业务流程要求:   
1、业务受理环节:市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受理员试运行期间,每天8:00至18:00(含星期天和节假日)接受巡查人员上报的部件、事件问题信息。对信息数据的图像编辑、汇总和电子地图查、定位;受理上级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批示和意见。熟练掌握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南通市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录入各类信息,严格执行案件处置流程。做好巡查人员上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及时向值班长报告接受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领导重要批示。   
2、案件立案环节:信息受理员将巡查人员上报的案件进行受理,审核上报信息后根据《南通市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确认是否立案,并及时批转给派遣员或值班长进行派遣。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2:32: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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