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工程施工重点注意事项
第一章、本地通信线路工程
1 杆路工程
1.1 立杆
1.1.1 电杆洞深应符合表1.1.1的规定,洞深允许偏差≤50mm。 表1.1.1 电杆洞深 单位:m
电杆类别 | 分类 洞深 杆长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水 泥 电 产品样本制作杆 | 7.5 | 1.3 | 1.2 | 1.4 | 1.0 |
8.0 | 1.5 | 1.4 | 1.6 | 1.2 |
9.0 | 1.6 | 1.5 | 1.7 | 1.4 |
木 质 电 杆 | 7.5 | 1.5 | 1.3 | 1.6 | 0.9 |
8.0 | 1.5 | 1.3 | 1.6 | 1.0 |
9.0 | 1.6 | 家用沼气池 1.4 | 1.7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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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线线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的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与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于50m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
2、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内移。水泥电杆的内移值为100-150mm,木杆内移值为200-300mm。因地形限制或装撑木的角杆可不内移。
3、终端杆应向拉线侧倾斜100-200mm。
1.2 杆根装置
1.2.1 电杆根部加固装置的安装地点应按设计要求。
1.2.2 水泥电杆杆根装置应用混凝土卡盘,以“U”字形抱箍固定。木杆杆根装置应用横木,以4.0mm钢线缠绕固定。
1.2.3 卡盘及底盘装置的规格应符合图1.2.3-1的要求,电杆杆根装置位置容差应为≤50mm,横木式杆根装置的规格应符合1.2.3-2的要求。
图1.2.3-1 图1.2.3-2
1.3 拉线
1.3.1 拉线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拉线扎固方式以设计的材料为准。
1.3.2 靠近电力设施及热闹市区的拉线,应根据设计规定加装绝缘子。绝缘子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2m以上。
1.3.3 人行道上的拉线要用塑料保护管、竹筒或木桩保护。
1.3.4 架空电缆线路的拉线上把在电杆上的装设位置及安装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上只有一条电缆吊线且装设一条拉线时,应符合图1.3.4-1要求。
图1.3.4-1
纸币识别器 2、杆上有两层电缆吊线且需装设两层拉线时,应符合图1.3.4-2要求。
图1.3.4-2
1.3.5 墙拉线的拉盘距墙角应≥250mm,距屋檐≥400mm。
1.4 号杆
1.4.1 号杆的字或牌的高度,最末一个字或杆号牌下边缘应距地面2.5m,杆号应面向街道。
1.4.2 在同一个局的交换区内,应采用同一种方法书写或钉牌。
1.5 架空吊线
1.5.1 架空光(电)缆吊线程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吊线夹板距电杆顶≥500mm。
1.5.2 杆路上架设第一条吊线时,一般设在杆路沿路的车行道反侧或建筑物侧。
1.5.3 在同一杆路同侧架设两层吊线时,两吊线间距为400mm。
1.5.4 十字交叉吊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条十字交叉吊线高度相差在400mm以内时,需做成十字吊线。
2、两条吊线程式相同时,主干线路吊线应置于交叉的下方。
3、两条吊线程式不同时,程式大的吊线应置于交叉的下方。
2 管道光(电)缆的敷设
2.1 敷设管道光(电)缆的曲率半径的要求:
1、敷设过程中光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光缆在人(手)孔中固定后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直径的10倍。
2、电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3、同轴电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外径的10倍。
2.2 敷设后的电缆应紧靠人孔壁,并按要求用扎带绑扎在托架上。光缆在人孔内的部分应采取波纹塑料套管保护措施。
2.3 管孔应按设计要求的器材堵塞。
2.4 光(电)缆在每个人孔内应按设计要求或业主的规定做好标志。
3 埋式光(电)缆的敷设
3.1 埋式光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同轴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外径的10倍。
3.2 两条以上光(电)缆同沟敷设时,应平行排列,相距≥50mm,不得有交叉或重叠。
3.3 埋式光(电)缆进入人孔处应设置保护管。
3.4 应按设计要求装置埋式光(电)缆的各种标志。
3.5 光(电)缆穿越铁路、公路应采取钢管保护或定向钻孔地下敷管。
3.6 保护钢管伸出穿越物两侧应≥1m;穿越公路排水沟的埋深应大于永久沟底以下500mm。
3.7 市区或市郊埋设的光(电)缆在回填300mm细土后,盖红砖保护。每回填土约300mm处应夯实一次,并及时做好余土清理工作。
3.8 回土夯实后的光(电)缆沟,在车行路面或地砖人行道上应与路面平齐(回土在路面修复前不得有凹陷现象);土路高出路面50-100mm,郊区大地高出150mm左右。
4 架空光(电)缆的敷设
4.1 敷设架空光(电)缆
4.1.1 光(电)缆挂钩的间距应为500mm,允许偏差30mm,电缆在电杆两侧的第一只挂钩应各距电杆250mm,允许偏差20mm。
4.1.2 光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同轴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外径的10倍。
4.1.3 架空光(电)缆敷设后应自然平直并保持不受拉应力、无扭转、无机械损伤。
4.1.4 光缆每杆做一处伸缩弯,伸缩弯在电杆两侧的挂钩间下垂250mm,并套塑料管保护。
4.1.5 电缆接头在近杆处,200对及以下电缆接头距电杆为600mm,200对以上电缆接头距电杆为800mm,允许偏差均为50mm。
4.2 敷设墙壁光(电)缆
4.2.1 墙壁光(电)缆离地面高度应≥3m,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等应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为(市区街道5.5m、胡同5m)。
4.2.2 敷设吊线式墙壁光(电)缆墙上支撑的间距应为8-10m,终端支撑物与第一只中间支撑的距离应不大于5m。
4.2.3 敷设卡钩式墙壁光缆应在光缆上外套塑料保护管予以保护。
4.2.4 光(电)缆卡钩间距为500mm,允许偏差50mm。转弯两侧的卡钩距离为150-250mm,两侧距离相等。
5 光(电)缆接续
5.1 光缆接续
5.1.1 光纤接续后应用接头套管保护,余纤在光纤盘片内的曲率半径应≥30mm,盘绕方向应一致。
5.1.2 热可缩接头套管热缩后要求外形美观,无变形,无烧焦,融合处无空隙、无脱胶、无杂质等不良状况;采用可开启式接头盒,安装螺栓应均匀拧紧,无气隙。
5.1.3 管道光缆接头盒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余缆应用波纹塑料管保护并紧贴人孔壁或人孔搁架,盘成“O”型圈,并用扎线固定。光缆固定后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0倍。
5.2 电缆接续
5.2.1 全塑电缆芯线接续必须采用压接法。
5.2.2 电缆芯线的直接、复接线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全谱电缆必须谱、带对应接续。
5.2.3 电缆芯线接续不应产生混、断、串及接地不良,无接续差错,芯线绝缘电阻合格。5.2.4 电缆接头热缩套管封合应套管平整,无折皱,无烧焦。
6 光(电)缆交接箱与分线设备
6.1 光(电)缆交接箱的安装
6.1.1 墙式光(电)缆交接箱的安装,应坚实、牢固,交接箱底部距地面符合设计要求。
6.1.2 架空光(电)缆交接箱应安装在H杆的工作平台上,工作平台的底部距地面应≥3m且不影响道路通行。
6.1.3 落地式光(电)缆交接箱安装必须牢固、安全、可靠,箱体的垂直偏差应≤3mm。
6.2 分线设备的安装
6.2.1 分线设备在电杆上安装时,应装在电杆的局方侧;同杆设有过街分线设备时,其过街的分线设备应装在局的反方侧。
6.2.2 分线盒在电杆上安装时,盒体的上端面应距吊线720mm。
可信的密封黏胶条
6.2.3 室外墙壁安装分线盒时,盒体的下端面距地面为2.8-3.2m。
6.2.4 交接设备、分线箱的地线必须单设接地。
第二章、市话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
1 器材检验
1.1 全塑电缆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电缆芯线应无断线、混线及接地等不良现象。
1.2 通信全塑电缆的主要电特征应符合表1.2规定。
表1.2
线经 (毫米) | 环阻 (欧姆/公里) | 工作电容 (毫微法/公里) | 固定衰减(分贝/公里) |
800Hz | 150 kHz | 1024kHz |
0.32 | ≤472 | 52+2 | <2.10 | <15.5 | <31.1 |
0.4 | ≤296 | 52+2 | <1.64 | <11.7 | <26.0 |
0.5 | ≤190 | 52+2 | <1.33 | <8.6 | <21.4 |
0.6 | ≤131.6 | 52+数字仪表2 | <1.06 | <6.9 | <17.6 |
0.8 | ≤73.2 | 52+2 | <0.67 | <5.4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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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填充性电缆芯线间、芯线与屏蔽层间的绝缘电阻每公里应不小于3000兆欧,非填充型电缆芯线间、芯线与屏蔽层间绝缘电阻每公里应不小于10000兆欧(500V高阻计测试)。
1.4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芯线间、芯线与屏蔽层间绝缘电阻每公里应不小于200兆欧(500V兆欧表或高阻计测试)。
座椅调节器
2 全塑电缆的敷设
2.1 一般规定
2.1.1 敷设电缆前,应核对电缆的规格、程式,必须与设计相符。
2.1.2 全塑电缆布放应平直、不的扭绞、交叉,电缆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必须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2.1.3 全塑电缆接续部分的留长应适当,接头位置应整齐合理。
2.1.4 全塑电缆的截断,应使用专用剪,不得使用钢锯以防止损伤电缆芯线。
2.1.5 全塑电缆在气温低于-5℃时不宜布放。
2.2 架空全塑电缆敷设
2.2.1 吊挂式全塑架空电缆宜隔5-8档在电杆处留有余弯。
2.2.2 两条自承式电缆十字交叉时,主干或大对数电缆要置于交叉的下方,十字交叉高度间距小于40厘米,应该交叉点作固定。
2.2.3 自承式全塑电缆与吊挂式电缆十字交叉时,吊挂式电缆置于下方。交叉高度间距小于40厘米应做固定。
2.3 墙壁(暗管)电缆敷设
2.3.1 自承式电缆在墙壁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终端、中间支撑物应安装牢固、水平、整齐。
2) 中间支撑物间距均匀。(支撑物间距不能大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