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式家庭理论及其实用性评析作者:许威 李佳佳来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3年第02扬声器结构期 结构式家庭是由美国的米纽琴(Minuchin)及他的同事在20世纪60给皂器年代创立的。最初米纽琴是想发展一种理论和一套特殊的干预技术以支离破碎的贫困家庭。在《贫民窟的家庭》(Minuchin et al,1967)一书中,米纽琴揭示了家庭重组和家庭成员间有效层级形式的需要,为家庭结构理论奠定了基础。在《家庭及家庭》(Minuchin,1974)及《家庭技巧》(Minuchin & Fishman,全息3d智能炫屏1981)等书中,米纽琴清楚介绍了结构式家庭的理论、技巧与方法。20世纪七八十年代,米纽琴从研究中发现结构式家庭法用于心理生理病例的家庭成功率很高,并著有《心理生理病家庭》(Minuchin & Roseman,大灯清洗装置1978)一书。
结构式家庭以家庭为对象,通过对标签病人的症状行为进行观察,扰动家庭的固有结构、情感等级、行为模式来帮助家庭扩大沟通、建立有效的互动方式、降低内部张力
、促进家庭功能的完善[1]水平多关节机器人。它认为患者的问题是家庭成员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改善症状不能单从个体入手,而应将整个家庭系统作为对象。同时,结构式家庭与其他家庭疗法一样,把个体问题置于关系之中进行理解,但是它更注重对家庭结构的分析、解构和重建,其目的在于重建家庭结构、清晰界限使家庭成员以自由的、非理性的模式彼此沟通。
一、结构式家庭的核心概念
结构式家庭法是建立在系统论和控制论基础之上的。它的核心概念包括家庭结构、家庭子系统、界限以及结盟、权力和联盟。
(一)家庭结构(Family Structure)沙画工具
任何一个家庭为了维护自身的稳定性,并在一系列变化的环境条件下寻求适应性发展,必然需要某种形式的内部组织,用来规定不同家庭成员独特的位置、角、权利和义务,并决定怎样、何时以及与谁相关联,这就是家庭结构。一般而言,这种结构以无形的方式隐藏在家庭成员的行为反应、言语表达及情感态度中,因此,从家庭结构中可以看出
家庭成员间的亲疏远近、联盟、界限等的关系。同时,米纽琴认为,一个功能良好的家庭应该具有阶层化的结构,如父母必须能够驾驭其子女及次系统之间的分化,功能必须有互补性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