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项目选址
根据《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择,应结合有关规划,具备基本的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交通方便、运距合理,远离人口密集居住区,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低。 5.1.1.1 场址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⑴ 地震断裂带、活动的坍塌地带、灰岩坑及熔岩洞区。
⑵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⑶ 洪泛区和泄洪道。
⑷ 填埋库区和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平板显示3km以内的地区。
⑸ 拆迁量大或基本农田地区。
5.1.1.2 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⑵ 填埋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边界距人蓄居住栖息地500以外,但山区、丘陵地区如有天然屏障阻隔,距离可减少到300m。
⑶ 填埋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边界距河流湖泊50m以上。
⑷ 山区、丘陵地区中的填埋库区上游汇水面积不宜超过0.3km2。
⑸ 场区防洪不低于城镇或附近地区防洪标准。
教学磁板⑹ 处理场服务年限(尤其是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不宜低于10年。
5.1.2 项目推荐选址
本次项目推荐3处选址,分别为堰门村三组张家湾1处和瑞金村2处(设为A、B点),且都
属于林地。
堰门村三组张家湾地形为沟叉,南北走向,东、西、北三面环山,沟深50m,长500m,位于镇北方向自动打饭机2公里处,修1000m的水泥道路,建2个坝,且沟底有水,附近有7户村民,搬迁费3.2万元/户。
瑞金村A点地形为沟叉,东西走向,南、北两面环山,沟深50m,位于镇南方向2公里处,修1000m的水泥道路,坡较陡,修路难,建2个坝,且沟底有水附近无居民。
瑞金村B点地形为沟叉,南北走向,沟深40m,长500m,位于镇南方向1公里处,修1000m的水泥道路,建1个坝,且沟底有水附近无居民。
5.1.3 项目地确定
经过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和石泉县市政工程公司多次考察,上述推荐场址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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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该场址利用废沟叉地做填埋场,可减少填埋场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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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处于镇下风向,无山洪、山崩、滑坡等自然灾害,无地质断裂带及褶皱,无坍塌地带,无泉眼。
⑶ 适合建造垃圾处理场,需要做人工防渗。
⑷ 供水、供电、通讯便利,且远离城区又适合运输,充分利用废弃土坑,不占用农田和耕地,而且附近无珍稀动物栖息、无公园风景、无保护文物。
但是堰门村三组张家湾附近有7户村民,不符合《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中的“填埋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边界距人蓄居住栖息地500m以外,但山区、丘陵地区如有天然屏障阻隔,距离可减少到300m”,如果搬迁村民,则加大了项目的成本费用;而且瑞金村A点比瑞金村B点造价高,所以本次垃圾场确定选址为瑞金村B点。
5.2 工程建设条件
⑴ 运输条件:该场场址距离镇中心2公里,交通便利,并且运输费用较低。
⑵ 地形:填埋场地所处沟叉内,东西走向,地势高低起伏不大,沟叉深40m,平面布置较容易。
⑶ 覆土来源:填埋方式采用山谷型填埋,填埋场在现有地形基础上进行清理、平整。覆土利用清理平整后的余土和其他地方闲置的土。
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不仅符合垃圾填埋场场址选择原则,而且地形、交通运输和覆土来源方便。因此,该项目建设选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