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甲醛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在线甲醛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0~50)μmol/mol的现场固定式及便携式甲醛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的校准,不适用于比原理的甲醛气体检测仪。
2引用文件
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JJF1172-2007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光离子化检测仪
GB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检测仪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检测原理包括电化学原理、半导体气敏传感器原理等,使用方式有固定式和便携式,采样方式有扩散式和吸入式,主要用于监测环境中甲醛气体的浓度。
防火门铰链4计量特性
4.1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要求。
表1示值误差的要求
测量范围(μmol/mol)最大允许误差(μmol/mol)
0<浓度≤20±5μmol/mol
20<浓度≤50±10μmol/mol
4.2重复性
应不大于3%。
4.3响应时间
吸入式采样方式的响应时间不大于60s,扩散式采样方式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20s。
4.4零点漂移
连续运行30min,零点漂移不大于±2%FS。
4.5量程漂移
连续运行30min,量程漂移不大于±3%FS。
4.6报警功能检查
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报警功能应正常。
注:以上指标不做合格判定依据,仅供校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参考。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假牙清洁剂
5.1.1环境温度:(0~40)℃
5.1.2环境湿度:<80%RH
5.1.3周围无干扰气体。
5.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5.2.1气体标准物质
采用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浓度为检测仪满量程20%、50%和80%的氮中甲醛气体有证标准物质,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10%(k=2)。
5.2.2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置:稀释误差不大于±1.5%。
5.2.3秒表:分辨力不大于0.1s。
5.2.4流量控制器:流量范围不小于500m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5.2.5零点气(稀释气):清洁空气或高纯氮气。
5.2.6减压阀和气路
压电陶瓷驱动器使用与气体标准物质钢瓶配套的减压阀和不影响气体浓度的管路,如聚四氟乙烯或不锈钢管材。
5.2.7校准罩
扩散式检测仪应有合适的校准罩。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
a)目视检查检测仪的外观及附件,装置应具有下列标识:名称、型号、制造厂名
(或公司名)、出厂编号及相应的警示标志等,主机及配件齐全,应附有制造厂的说明书,传感系统表面不得有明显划痕;
b)检测仪的控制和调节机构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各部件应安装牢固,
能确保正常工作;
c)通电后显示功能正常,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
6.2报警功能检查
检查并记录检测仪报警动作值,观察检测仪报警功能应正常。
6.3校准前的准备
环己甲酸
按照检测仪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检测仪进行预热,需要调整的检测仪按照使用说明书方法进行。
通入气体标准物质时,检测仪按照图1所示连接气路。根据被检检测仪的采样方式使用流量控制器,控制被检检测仪所需要的流量。校准扩散式检测仪时,流量的大小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流量。校准吸入式检测仪时,一定要保证流量控制器的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
图1校准原理图
6.4示值误差
先通入零点气体,调整检测仪的零点,然后通入浓度约为仪器量程50%的甲醛气体标准物质进行调试,检测仪示值稳定后依次通入约为仪器量程20%、50%与80%的甲醛气体标准物质,记录检测仪稳定示值。每个校准点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按式(1)计算示值误差:
s x x x -=∆(1)冷却塔平衡管
式中:
x ∆—示值误差,μmol/mol;
x —检测仪三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S x —气体标准物质的参考值,μmol/mol。
取绝对值最大的x ∆作为检测仪的示值误差。
6.5重复性
检测仪预热稳定后,通入约为检测仪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检测仪的稳定示值,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在相同条件下重复上述操作6次,按式(2)计算的相对实验标准偏差为重复性:
r 1100%(2)
s x =⨯式中:
s r —单次测量的相对实验标准偏差,%;
x —检测仪6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μmol/mol;
x i —检测仪第i 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n —测量次数,n =6。
6.6响应时间
通入零点气体调整检测仪零点后,再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检测仪回到零点。再通入上述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示值升至上述稳定值的90%时,停止秒表,记下秒表显示的时间。按上述操作方法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
测仪的响应时间。
6.7漂移
检测仪的漂移包括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通入零点气至检测仪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Z 0,然后撤去零点气体,接着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S 0,撤去标准气体。每间隔l0min 重复上述步骤一次,连续运行1h,每次记录检测仪的示值Z i 及S i ,按式
(3)计算零点漂移:
0100%i i Z Z Z R -∆=⨯(3)
式中:
i Z ∆—零点漂移,%FS;
Z 0—检测仪通入零点气体后第1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Z i —检测仪通入零点气体后第i 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R —检测仪量程,μmol/mol。
取绝对值最大的ΔZ i 作为检测仪的零点漂移。
按式(4)计算量程漂移:
()()00100%i i i S Z S Z S R ---∆=(4)
式中:
i S ∆—量程漂移,%FS;
0S —检测仪通入标准气体后第1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i S —检测仪通入标准气体后第i 次测量的示值,μmol/mol ;
取绝对值最大的ΔS i 作为检测仪的量程漂移。
7
校准结果7.1校准记录
校准记录应尽可能详尽地记载测量数据和计算结果,记录格式见附录A。
7.2校准证书
校准证书由封面和校准数据组成,经校准的检测仪应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包括的信息及推荐的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B。
当客户要求时,可以根据计量特性进行符合性判定,并将结论列入校准证书。进行符合性判定应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8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年。如果检测仪经修理、更换重要性能的部件,对检测仪性能怀疑时应重新校准。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检测仪的使用情况、使用者、检测仪本身质量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艾盒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4:33: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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