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6.12
∙【字 号】湘建函〔2020〕77号
∙【施行日期】2020.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函〔2020〕7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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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智慧住建”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化建设的精神,紧密围绕《“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顶层设计和一个数据中心+智慧建设、智慧住房、智慧城管、智慧政务四大板块的整体框架,切实抓好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既有平台迭代更新与互联互通,进一步助推“四智”向市县区延伸,形成省市县“一张网”,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全覆盖,有效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治理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智慧住建”统筹部署
1.进一步完善基础政策文件
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的引导规范,根据《“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湖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新形势,在深度梳理信息化各项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编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未来五年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四智”落地和“智慧住建”试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有关数据标准、系统建设规范、系统验收规范,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的标准,引导和规范相关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2.升级完善“智慧住建”整体框架体系
在“智慧住建”一期统一住建工作门户、统一数据资源中心的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工作任务要点,完善各级对外办事服务渠道,统筹各级业务工作协同,整合各级业务管理数据资源,建成全省“统一服务门户、统一工作门户、统一共享门户”,推动“智慧住建”基础支撑框架迭代升级,实现省、市、县三级住建主管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的目标。
3.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发挥全省信息化及“智慧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安排全省信息化及“智慧住建”建设
总体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建立健全“智慧住建”建设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抓好平台建设与应用
4.“智慧建设”方面,主要是启动CIM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工地”、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的建设,继续完善全省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动态监管平台,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应用,提升建筑领域治理能力。 鼓芯 ——建立CIM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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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共建、全省共用的原则,以标配+特配的方式推进CIM平台建设。省厅统筹CIM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标准》、《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标准》、《湖南省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共享交换标准》等规范标准,并结合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城市体检、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台功能研发,实现与工程项目审批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互通,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各市县依托CIM平台,完善城市信息模型,鼓励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利用CIM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旧城改造和城市管理等工作,提升建筑领域治理能力。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省厅建设“智慧工地监管”省级平台,出台《湖南省“智慧工地”政府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指南》及《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全省“智慧工地”建设。市县结合实际,加快建设本地区智慧工地,指导工地项目端建设配套终端以及相应运行体制机制,同时按照省厅的数据标准,做好与省厅平台的对接,实现省级平台与市县平台的互联互通。
——继续完善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
省厅进一步优化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功能,深化工程项目在住建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并与工改平台实现深层次的融合,加快实现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建立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完善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等基础支撑,探索BIM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各市县加强全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的应用,利用全省统一平台,做好项目、企业、人员等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应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逐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推介和应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电子证照成果,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审批。
——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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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能建造平台各系统功能,做好装配式智造平台与工程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衔接,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标准化、产业化、集成化、智能化”目标;加大智造平台企业侧系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各环节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建造成本。各市州应督促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将装配式建筑相关信息上传到大数据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行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督促装配式建筑项目建造全流程关键数据上传到质量监管和追溯平台,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的应用
省厅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并抓好工程项目审批管理配套系统应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月通报、年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各市县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配套系统应用,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收件、出件的唯一“虚拟窗口”,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项目在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内办理,做好系统培训和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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