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0.12.31
∙【文 号】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施行日期】2001.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
(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1989年12月22日原劳动部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保证气瓶安全使用,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发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原规程颁布实施已十余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原规程的部分内容已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我局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予以公布。新规程自2001年7月1日开始生效,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同时废止。
执行新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仿皮绒 2000年12月31日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0.2MPa)。 本规程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以及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第3条 本规程的规定是对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检验等,均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4条 气瓶产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准中应包括产品型式试验的内容和要求。暂时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由制造企业采用或参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需经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备案。
第5条 研制、开发气瓶及其附件新产品,应在试验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试制。试制品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并按本规程附录3《气瓶型式试验技术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授权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定。经型式试验技术评定合格的气瓶,允许在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范围和规定时间内试用。试用期满后,按程序办理制造资格认可手续。
第6条 进口气瓶的管理按《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向我国出口气瓶及其附件的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7条 瓶装气体的分类按GB 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规定。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
1. 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2.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3. 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8条 气瓶的压力系列如表1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一般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特殊情况者,按相应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
表1 (MPa)
压力类别 | 高压 | 低压 |
公称工作压力 | 纳米防脱 30 20 15 12.5 8 | 5 3 2 1 |
水太试验压力 | 45 30 22.5 18.8 12 | 啉 7.5 4.5 3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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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
气体压力的上限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盛装有毒和剧毒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常用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如表2规定。
表2
气体类别 | 公称工作 压力MPa | 常用气体 |
永久气体 Tc<-10℃ | 30 | 鼓膜式板框压滤机 空气、氧、氢、氮、氩、氦、氖、氪、甲烷、煤气、天然气、氟等 |
20 |
15 | 空气、氧、氢、氮、氩、、氦、氖、甲烷、煤气、、四氟甲烷(R-14)、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氘(重氢)、氪等 |
20 | 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氧化亚氮)、乙烷、乙烯、硅烷、磷烷、乙等 |
15 |
液化气体Tc≥-10℃ | 高压液化 气体 ~10℃≤ Tc≤70℃ | 12.5 | 氙、一氧化二氮(氧化亚氮)、六氟化硫、氯化氢、乙烷、乙烯、三氟氯甲烷(R-13)、三氟甲烷(R-23)、六氟乙烷(R-116)、1.1二氟乙烯(偏二氟乙烯)(R-1132a)、氟乙烯(R-1141)、三氟溴甲烷(R-13B1)等 |
8 | 六氟化硫、三氟氯甲烷(R-13)、1.1二氟乙烯(偏二氟乙烯)(R-1132a)、六氟乙烷(R-116)、氟乙烯(R-1141)、三氟溴甲烷(R-13B1)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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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类别 | 溯源防伪 公称工作 压力MPa | 常用气体 |
| 低压液化气体Tc>70℃ | 5 | 溴化氢、硫化氢、碳酰二氯(光气)、硫酰氟等 |
3 | 氨、二氟氯甲烷(R-22)、1.1.1三氟乙烷(R-143a)等 |
2 | 氯、二氧化硫、环丙烷、六氟丙烯、二氟二氯甲烷(R-12)、1.1二氟乙烷(R-152a)、氯甲烷、二甲醚、二氧化氮、三氟氯乙烯(R-1113)、溴甲烷、氟化氢、五氟氯乙烷(R-115)等 |
1 | 正丁烷、异丁烷、异丁烯、1-丁烯、1.3丁二烯、一氟二氯甲烷(R-21)、四氟二氯乙烷(R-114)、二氟氯乙烷(R-142b)、二氟溴氯甲烷(R-12B1)、氯乙烷、氯乙烯、溴乙烯、甲胺、二甲胺、三甲胺、乙胺、乙烯基甲醚、环氧乙烷、八氟环丁烷(R-C318)、(顺)2-丁烯、(反)2-丁烯、三氯化硼(氯化硼)、甲硫醇(硫氢甲烷)、三氟氯乙烷(R-133a)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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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