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划线引小球
青铜截止阀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
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电子签章生成、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
1、选址
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毛刷制作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
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陶瓷防静电活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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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
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
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
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
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有条件的医院应采取措施形成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室内空气压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27: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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