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用电率计算
电压调整计算
母线电压偏移计算
电动机起动及自起动电压校验
成组电动机自起动时厂用母线电压的校验
电动机容量选择计算
低压电器选择及校验条件
低压电器保护配合
F-C设计计算规定:自由草
厂用电率计算
厂用电率是发电厂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其数值的大小是指发电厂本身所消耗的电能占同一时间内全部发电量的百分数。
(一)在厂用电设计中,凝汽式发电厂厂用电率可按下列方法进行近似计算:
式中e ——厂用电率(%);
Sjs——厂用电计算负荷(KVA);
cosp——电动机在运行功率时的平均功率因数,一般取0.8;
Pe——发电机的额定功率(KW)。
(二)计算厂用电率用的计算负荷采用“换算系数”法计算,其计算原则大部分与厂用变压
器的负荷计算原则相同。不同部分按如下原则处理。
1、只计算经常连续运行的负荷。
2、对于备用的负荷,即使由不同变压器供电也不予计算。
3、全厂性的公用负荷,按机组的容量比例分摊到各机组上。
4、随季节性变动的负荷(如循环水泵、通风、采暖等)按一年中的平均负荷计算。
5、在24小时内变动大的负荷(如输煤、中间储仓制的制粉系统),可按设计实际每天运行时间进行修正:
系数=设计每天系统运行时间/24
6、照明负荷乘以系数0.5.
厂用电负荷计算方法喷淋嘴
负荷计算一般采用换算系数法,必要时可用轴功率法校验。
1、“换算系数”法
换算系数法的算式为:
SJS=Σ(KP) (4—1)
式中 SJS——计算负荷(KVA);
K——换算系数,可取表4—1数值;
P——电动机的计算功率(KW)。
表4—1 换算系数表
机组容量(MW) | ≤125 | ≥200 |
给水泵及循环水泵电动机 | 1.0 | 1.0 |
凝结水泵电动机 | 0.8 | 1.0 |
其它高压电动机 | 0.8 | 0.85 |
其它低压电动机 | 0.8 | 0.7 |
| | |
电动机的计算功率P应按负荷特点确定:
(1)经常连续和不经常连续运行的电动机为
P=Pe•d (4—2)
式中Pe•d——电动机的额定功率(KW)。
(2)短时及断续运行的电动机为分子筛柱
P=0.5Pe•d (4—3)
(3)中央修配厂为
P=0.14P∑+0.4P∑5 (4—4)
式中P∑——全部电动机额定功率总和(KW);
P∑5 ——其中最大5台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之和(KW)。
(4)煤场机械
1)中小型机械为
P=0.35P∑+0.6P∑3 (4—5)
式中 P∑3 ——其中最大3台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之和(KW)。
2)大型机械为
翻车机 P=0.22P∑+0.5P∑5 (4—6)
悬臂式斗轮机 P=0.13P∑+0.3P∑5 (4—7)
门式斗轮机 P=0.1P∑+0.3P∑5 (4—8)
式中 P∑5 ——其中最大5台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之和(KW)。
(5)电气除尘器
SJS=KPΣ+∑Pe (4—9)
式中 K——可控硅整流设备的换算系数,取0.45~0.75;
PΣ——可控硅高压整流设备额定容量之和(KW);
∑Pe——电加热设备额定容量之和(KW)。
(6)照明负荷
(4—10)
式中 PA——照明安装功率(KW);
cos——功率因数,白炽灯、卤钨灯cos=1,气体放电灯
cos=0.6
——镇流器及其它附件损耗系数,白炽灯、卤钨灯=0,
气体放电灯=0.2;
K1——照明负荷同时系数,见表4—2。
表4—2 照明负荷同时系数
工作场所 | K1值 |
正常照明 | 事故照明 |
汽机房 | 0.8 | 1.0 |
锅炉房 | 0.8 | 1.0 |
主控制楼 | 0.8 | 0.9 |
运煤系统 | 0.7 | 0.8 |
屋内配电装置 | 0.3 | 0.3 |
电气石陶瓷球屋外配电装置 | 0.3 | — |
辅助生产建筑物 | 0.6 | — |
办公楼 | 0.7 | — |
道路及警卫照明 | 1.0 | — |
其它露天照明 | 0.8 | — |
| | |
2、“轴功率”法
轴功率法的算式为
(4—11)
式中 K1——同时率,对新建电厂取0.9,扩建电厂取0.95;
PZ——最大运行轴功率(KW);
——对应于轴功率的电动机效率;
cos——对应于轴功率的电动机功率因数。
当仅有少数几台电动机的功率较大(例如每台电动机功率大于变压器低压绕组额定容量的20%)时,则可用简化算法,即对这几台电动机单独以下式计算,并与换算系数法相比较,取其大者作为计算负荷,而对其余负荷仍用换算系数法计算。
(4—12)
无叶风扇控制器
变压器容量选择
(一)选择原则
1、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容量,应按高压电动机计算负荷的100%与低压厂用电的计算负荷之和选择。如公用负荷正常由起动/备用变压器供电,则要考虑起动/备用变压器检修时,1号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容量应能满足接带公用段负荷的要求。
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容量宜留有10%左右的裕度。
2、发电厂厂用备用变压器(电抗器)或起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应按下列要求选择:
(1)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电抗器)或启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最大一台(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电抗器)的容量;当起动/备用变压器带有公用负荷时,其容量还应满足最大一台(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备用要求。
对于单元制接线的发电机,当出口装有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时,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
应按一台工作变压器容量的60%~100%选择。
(2)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应与最大一台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容量相同。
(二)计算公式
1、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
(1)双绕组变压器
SB≥1.1Sg+Sd (4—13)
(2)分裂绕组变压器
分裂绕组 S2B≥S2Bj (4—14)
S2Bj =1.1Sg+Sd
高压绕组 SB≥S2Bj-SS (4—15)
式中 SB——高压绕组额定容量(KVA);
S2B——分裂绕组额定容量(KVA);
S2Bj——分裂绕组计算负荷(KVA);
S2Bj——所有分裂绕组计算负荷之和(KVA);
Sg氨分解制氢——高压电动机计算负荷(KVA);
Sd——低压变压器计算负荷(KVA);
Ss——两个分裂绕组重复计算负荷(KVA)。
2、低压厂用工作变压器
SKt =1.1Sd (4—16)
式中 S——低压厂用工作变容量(KVA)
Kt——温度修正系数(一般取1,南方地区由主厂房进风时,安装在小间内的变压器需修正容量);Sd—变压器低压侧计算负荷(KVA)。
电压调整计算
(一)一般要求
1、在正常的电源偏移和厂用负荷波动的情况下,厂用电各级母线的电压偏移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5%。
2、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应根据各电厂的具体情况确定。发电机出口电压的波动范围,可按5%考虑。当发电机出口不装设断路器时,出口引接的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不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为了满足本条第1项的要求,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阻抗电压(对分裂变压器为分裂绕组额定容量为基准的穿越阻抗电压)应不大于10.5%。对于有进相运行要求的大容量发电机,其厂用电压的变化及厂用变压器的阻抗和调压方式选择应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