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施措施

幼儿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施措施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施措施范文一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 动餐饮服务和超过 100 人的一次性聚餐, 应对食品进行留样, 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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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 专用取样工用 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食品留样冰箱 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 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 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其它情况可根 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 定留样品种。
  五、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 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 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00g. 六、留样食品料罐
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 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 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 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 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保障公众餐 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 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 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 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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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水池应已明显标 识标明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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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 饮具。
  四、 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 隔夜。
  五、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 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 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 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 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 GB14934《食(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 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 洗,保持洁净。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 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 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 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 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和要求。
  九、 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 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 洁。
  十、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 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 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 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佩戴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 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 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6、 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 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 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 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 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 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 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 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笑道,操作中应 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 关的工作。
  六、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 染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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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员,应符合现场操作 人云卫生要求。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健制度一、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 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坐下制度、两餐间 隔时间不得少于 3 小时半。
  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 下每天不得少于 2 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 3 小时。
  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三、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
  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 、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 重一次, 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
状况定期进行分析、 评价。
  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四、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 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五、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 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 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光纤调整架
  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六、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 平衡的幼儿食谱, 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 取量。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34: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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