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规章制度范文

中心卫生院规章制度
一、上班人员必须衣帽整洁,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二、热情接待病人,一切为病人着想,尽量满足病人要求;杜绝生硬语言,不知道、不晓得、不耐烦、不关我的事等生硬语言不允许出现在医务人员口头;真正做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众满意)。
三、实行“病人无错”制度,医院职工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次处罚金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愿作出书面检查者处罚金200元。
四、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织毛衣、做针线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处罚。
五、科室自行排班,当班人员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行政班人员提前一天到办公室请假),违者造成脱班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四天,超过四天扣日均劳务提成或日均综合奖;婚、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两天以上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须出具疾病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
疑难病人会诊制度;坚决杜绝病人无医生看望、提着输液瓶四处人的现象,违者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举报一经查实,当班人员处罚金100元。
八、医生每周至少到药房巡视一次,药房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熟悉药品尤其是新药品规格剂型,杜绝处方药品规格剂型写错,否则合医办审减金额由开方医生承担。
九、药房每次进药后将新剂型及新药品规格、含量、用途书面告知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及时将信息张贴在诊断室醒目处(至少保存一周),并报告医疗组长,通过交接班转告所有医生。
十、药房应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书面告知医生,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以便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药房负责。
十一、公卫、防疫、妇保、卫监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评60分以下(不含60分),从工资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综合奖,不参加半年或全年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岗研究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待岗研究期满由本人写出岗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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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私自收费:实行奖励举报制。私自收费一经查实,处收费金额50倍的,罚金60%奖励举报
人。
十三、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制:1小时内电话不通扣当
月电话费60元(聘用人员同等),1—3小时扣100元,超过3小时记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二硝基甲苯
吸音海绵十四、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十五、团结协作: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绝不允许互相刁难、互相扯皮、互相诋毁,甚至口出脏话、粗话、吵架、打架,坚决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和行为;多干工作,少议论别人。
举报电话:院长助理:,严格保护举报人。
十八、本制度2021年12月28日经全院职工会讨论通过(试行),2022年8月8日全院职工会修正执行。
卫生院医德医风工作制度
一、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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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
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努力学习,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防御素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
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三、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六不准规定:
1、不准违规诊治病人、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
2、不准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其它物资购销中收受回扣。
3、不准私自收取病人现金、收受开单费、统方费,以及向患者推销药品、医疗用品。
4、不准违规出具医疗证明。
5、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或将本院病人私自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
6、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
卫生院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的制度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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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制度和服务流程: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科、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单元测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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