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深圳市餐饮单位建设标准》

wan-107
版《市(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主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试行)制定
.制作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和裱花类糕点应当分开设立专间。生食海产品还应相应设置前处理专用场所及相应设施。进入专间的入口处一定设有预进设施:含有更衣、洗手、消毒设施(采用感应、脚踏等非手动式水龙头),进入专间的门应能够自动关闭(安装双向弹簧门或闭门器)。
.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生食水产品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与专间相邻,配置专用水池和加工用具,处理后的半成品能直接通过传递窗进入专间。
双腔减压.专间应紫外线消毒灯、流动水池、工具消毒设施;直接接触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设专用冷藏设施。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有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施或设备。紫外线灯按/设置,有反光罩,专间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宜悬挂于操作区的正上方。
.配餐间墙裙用瓷砖或防脱落易清洁材料铺设至顶部;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吊顶,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专间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
.专间温度不高于℃,应设有独立空调设施(幼儿园食堂可除外);如果同时使用中央空调的,中央空调的风口只能设置向上抽风,不能送风进入专间。如特殊情况下只能使用中央空调的,应在出风口设置空气净化设施。
.场所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注: . 配送沙拉、凉菜等半成品,现场仅是拆封、调味的,可以烹调区、备餐或就餐场所进行;.需配送异地分发者,应在烹调区侧设成品分发所需面积的备餐间(区)或在配餐间分装;.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凉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有足够数量的冷藏(冻)冰箱(柜),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有明显标识(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存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冷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
.集体供餐(含食堂)和承办重要活动和大型供餐的单位,应设专用留样冰箱。. 冷藏(冻)设有正确指示部温度的温度计,冷冻(藏)库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餐饮配送和中央厨房应配备与产品品种与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面积不小于
平方;鼓励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水平多关节机器人. 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
数、大肠菌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等项目的
能力。配备专用冷藏设施。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项目中的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除重要的已注明之外,未注明的
项目均为**或*。低频放大器
⏹(餐馆、食堂)许可: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
数≤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项;
栅栏技术无镍电镀⏹(餐饮配送和中央厨房)许可: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项,重点项和一般项
不符合总数≤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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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专间   设施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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