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1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3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4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5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6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简易淋浴器  2.7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8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9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10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11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12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巡回检查制度
  3.1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附件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灵敏、清晰?(4-6次/班)
  3.2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
  3.3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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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4-6次/班)
  3.5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
  3.6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
  3.7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
  3.8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水质管理制度
  4.1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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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泄漏率低于2%。
  5.3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使安全附件灵敏、准确、可靠。abs082
  5.6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1.总则
  1.1为确保我厂变、配电房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厂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tokyo hot n0808
  1.2本制度包括变电房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六项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变、配电房。
  2.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进入变、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房时,主管部门电气技术人员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施行登记制度。
  2.7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维护变、配电房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员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调度员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4.操作规程
  4.1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4.4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倒闸操作
  4.5.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程序锁,程序锁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
  4.5.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负荷分配情况;
  ⑤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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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千元以上(含x万元),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造成经济损失x万元(含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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