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副业务

船舶驾驶员通导管理应知应会
一、  二副日常管理职责:
1、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无线电导航设备的管理和修理工作,努力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和保养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
3、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险情况时应保证在电台值班,弃船时应携带无线电通信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的命令离船。
5、只能受理经船长或政委签发批准的电话、电传和传真、E-MAIL
6、负责AMOS通信和船舶局域网的维护工作,并做好国内、国际通信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
7、按规定统计通信费使用和通导设备维护情况,汇总报公司通导业务。
金属净洗剂8、负责电台蓄电池、变流机和各种天线的日常清洁、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做好蓄电池室()、备件库的清洁工作;负责电台蓄电池的充、放电。
9、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品帐册;负责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
10、按有关规定保管电台文件、资料、报底、报稿、统计报表、修理帐单和申请购物单,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金银卡纸
11、负责船舶开航前做好航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纠正,并报告船长。
12工程仿真、船抵港前做好通导设备自查工作,抵达港口后按规定填报通信导航设备开航前检查报告表。
13、航行中应每天查阅无线电通信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电台一天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14、直接负责通信导航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通导设备修理时应在场,当设备修复签收时要进行验收,必要时在修理报告上标注。
15、拟定有关设备的备件、工具、物料和仪表的请领审购计划,经船长审批后报报告公司通导业务。
16、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通信设备,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志。
17、特殊海况和特殊航区(如冰区、寒冷地带),应随时检查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外部天线、EPIRB、仪器探头等)
18、负责做好PSC检查准备工作;防止误报警。
二、  管理内容:
1、电台执照  电台执照应存放在电台内便于立即取下携带和出示检查的位置,并由二副负责保管。电台执照的有效期限,国旗为三年;香港旗一年;其它为四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及时向公司通导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2、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由船长负责统一保管。在证书检验过程中,二副要现场操作设备配合检验。
3GMDSS岸基维修协议、设备产品证书和示位标(EPIRB)年度检验报告及GMDSS改造资料由船长统一保管,二副要根据有效期提前三个月申请更换。
4ITU文件。包括无线电信号书;GMDSS handbook;《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电台的呼号和数字识别表》Manual for use by the maritime mobile and available maritime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s;《无线电定位和特别业务电台表》List of call signs & numerical identities;《海岸电台表》List of coast stationsList of radiodetermination & special services stations;《无线电规则》Radio regulations;《船舶电台表》List of ship stations;以上资料都要按时更新,增加补编。
4、无线电通信日志由持适任证书的值班驾驶员填写,船长每月检查并签字。时间一律采用世界协调时UTC;有关通信记录尽量采用英文或英文缩写,如属必要可用中文注明。以航次终了为界,航次开始时另起页填写。
无线电通信日志应记载的内容
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指明无线电设备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指明维修公司。
填写二副的资料。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
设备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周检查VHF DSCMF/HF DSC呼叫情况。
每月检查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雷达应答器情况;进行备用电源供电试验。
每季度试验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情况。
每天检查应急电源和电瓶情况。   
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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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
航次开始和终了期间的船舶动态,包括航线、开航、抵港、抛锚、移泊、过运河、修船等内容的时间和地点。
处理正常通信业务的情况,包括各类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单边带无线电话、数字选择性呼叫、卫通电传、电话和传真、E-MAIL等通信业务的来往情况记录。
记载接收到的气象报告、气象传真图、航行警告和紧急信息。
航行期间,每天正午船位、天文钟时间、船时更变、气象状况,以及航经国际日期变更线等情况。
5、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                                 
电台执照、岸基维修协议书、通导设备产品证书(存船长处)、船舶电台设备核定表、通导设备修理、检测报告、电台登记文件、ITU文件、必备的图书资料以及各种图纸、说明书、业务技术学习资料、参考文献等。
各类在规定保管期限内的报稿、报底、无线电通信日志、各种通导设备使用试验登记簿和通导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
矫眼镜无线电信号书等电台业务通信资料及修改情况。
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机试验所有通导设备,了解设备技术状况、性能、特点、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GMDSS设备的遇险报警程序、试验、操作和防止误报警的方法;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应急电源、船舶电源供电线路、开关;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天线状况和布线;详细交接EPIRB电池、释放器的有效期。
详细介绍航线上通信情况;有关岸台和卫星地面站的工作特点;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气象传真的播发台工作特点,使用频率等情况;
介绍有关国家的PSC检查情况。
清点全部通导设备备件、工具仪表和各类打印纸等物料,了解本航次申请的备件、物料情况。
将开航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交接清楚。
公司各种通电和管理通报。
按上述内容交接后,应在无线电通信日志上注明文件、设备交接情况,存在或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交接双方签名并由船长加签。
填写交接班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留船,一份上报公司通导主管部门。
对修船和长时间停航的船舶,在接到开航计划时,要在开航前三天进行通导设备全
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
          认真查阅三副交班备忘录(建立专用记录簿)、三副交接班报告表的逐条内
          容。另外注意下列事项:
1.1        驾驶台设备
1.1.1    电子海图、GPS、组合导航设备、自动跟踪导航系统、雷达、ARPA、电罗经(分罗经)、磁罗经、操舵装置及自动/手动/应急转换、子母钟、测深仪、航向记录器、自动车钟记录、气压计、记程仪、风速仪、舵角指示器、车钟/主机转速指示器、转率指示器、对讲器、手提扩音器、测深锤/绳、六分仪、方位仪、白昼信号灯/手提摩斯灯、烟雾(火)探测报警系统、大型灭火系统、雷达应答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驾驶台/主甲板/运河灯/信号灯电源控制操纵面板、自动雾笛等,以及其他助航仪器/设备,基本使用操作介绍,使用注意事项;
1.1.2    驾机联系制度、备车及主机遥控操纵特性;
1.1.3    无线电通讯设备、有关GMDSS无线电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误报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项;
1.1.4  本船的视距盲区图、雷达盲区图介绍;
1.1.5      本船操纵要素、特性,要舵后到产生舵效的时间;
1.1.6      消防员装备, 抛绳设备;
1.1.7      旗号、号型、声号、信号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1.1.8      驾驶台各类检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      航海日志、OFFICIAL  LOG  BOOK及各种记录薄及记载要求;
1.1.10  机舱舵机房内应急舵的转换和操作程序。
1.2.    消防设备
1.2.01  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释放程序,操作释放的位置、处所;
1.2.02  通往机舱、货舱及每个货舱阀的转换,释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说明;
1.2.03  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序,最近一次吹通时间;
1.2.04  消防站内通风、照明、通道、通讯、卫生等情况;
1.2.05  大型固定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测试时间、遥控释放操作程序;
1.2.06  应急通风、应急油路切断等标识是否清晰;
1.2.07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的启动方法;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数量(套),
          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08 水灭火系统隔离阀及转换,喷淋式灭火设备的使用;
1.2.09 生活区、甲板、机舱手提式、舟车式灭火器配备的数量、类型、钢瓶压力测
          试时间;
1.2.10 溢油间及溢油回收器材、备品;
1.2.11机舱舟车灭火机、泡沫、扫气道固定灭火系统,设备的数量、状况;
1.2.12 逃生孔,逃生呼吸器的数量,状况;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13 油漆间消防设备及操作;
1.2.14  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的产品证书,检验报告。
1.3    救生设备
1.3.1 艇的释放、回收程序,操作步骤,是否在艇甲板明显位置张贴
1.3.2艇的遥控脱钩系统原理、操作及要点,救生艇的操作说明书;
1.3.3艇机启动操纵、艇舵、脱钩装置的操作要点,注意事项,保养事宜;
1.3.4 艇内备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清单是否最新;
1.3.5 吊艇机、刹车、脱钩系统的以往工况。艇内放艇注意事项,拉绳(钢丝)位稀疏编码
          置高低是否与放艇滚筒钢丝速度同步;
1.3.6 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数量、位置,检验报告/产品证书;
1.3.7 个人房间救生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上层居室个人房间有否救生绳;
1.3.8 各层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注意驾驶台两翼救生圈的烟雾灯浮
        信号的有效期;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7:24: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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