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检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检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马元元;张皓;敖琪
【摘 要】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是车辆的合法“身份证”,具有世界统一的行业编制规则和30年不重复的特点,该代码的检验结论对于打击盗窃、抢劫、走私、套牌和拼装机动车辆犯罪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检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值得探讨.
【期刊名称】《中国司法鉴定》
【年(卷),期】2014(000)005
【总页数】窑链3页(P77-79)
【关键词】机动车辆;车辆识别代码;VIN代号;检验
【作 者】马元元;张皓;敖琪
【作者单位】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济南250014;重庆市公安局
刑警总队技术处痕迹科,重庆400021;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重庆402260;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上海200042
【正文语种】刮刀研磨机中 文
【中图分类】U491.3
世界汽车行业规定,对每台生产车辆用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又称为“VIN 代号”)对其身份进行唯一性标识,作为车辆的合法“身份证”,此代号具有编制规则世界统一、30年不重复的特点,这种特殊的车辆“身份证”检验,为可疑车辆审验、查处提供了科学依据。然而,目前“VIN代号”检验中所存在的问题,使其在审验、查处中所起的证据效力大打折扣。本文结合实践工作,阐述了“VIN代号”检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1 车辆识别代码检验中存在的问题
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由17位字母、数字组成,一般打刻、印制在车辆的铭牌、车架、承载式车身、前挡玻璃下方等位置,该代码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可以通过对代码的真伪
鉴别以及是否有篡改痕迹的检验来辨别机动车辆的真实身份。由于车架车身上打刻的车辆识别代码(俗称钢印号)具有不易失灭、篡改等因素,往往在实践工作中,通过“拓印样本比对”来鉴别被抢车辆的识别代码是否有改动,对于存有篡改嫌疑的识别代码则以“原始车架号码复现”来鉴别车架号的真伪,确定车辆的真实识别代码。对于拓印样本比对主要通过号码或字母的写法特征、字间距等方式进行检验,对于车架号复现主要以物理法与化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验。然而,种种因素却限制该项检验技术的发展、削弱了其证据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检验术语没有统一规范,检验范围受到限制
目前,我国关于“VIN代号”检验最权威的规范性文件为2011年颁布实施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检验规程》(GA/T 952-2011),该标准规定了检验的程序、方法及检验结论的表述方式,却忽视了从号码内在编制规则上判断真伪,比如,可以通过相对固定的制造厂“识别代号”来判断号码真伪,也可以通过检验码来核算嫌疑号码是否符合编制规则等。
同时,缺乏一些专业性的检验术语,比如,车辆制造厂识别代号的相关规则及术语未能纳触摸屏ic
入专业检验范畴,然而,《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GB 16737-2004)等国家标准中对“识别代号”却作了系统全面地规定。另外,缺少与“VIN代号”相联系的车体部位的名词术语及“VIN代号”的解释性术语等。在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技术员和侦查员混淆“车架号”和“VIN代号”的概念,大多数送检人只知道“车架号”,而不明白国际通用的“VIN代号”的含义,很多技术人员只知道检验车架上的金属字迹号码,而忽视了其他部位的VIN号码的检验,不仅局限了侦查思维,而且导致研究内容和检验范围受到极大限制。
1.2 检验方法不规范,新检验技术未能很好地应用
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大部分省市的刑科所开始对“VIN代号”的显现技术及原理进行研究,该类研究一直延续到21世纪初。目前,对于“VIN代号”的显现原理和显现条件已达成共识,但对于显现方法的选择和把握却始终停留在“经验”上,比如物理打磨的深度、化学腐蚀试剂配比的选择、腐蚀的程度等均以经验为主。显现方法主要以物理显现与化学显现相结合,物理方法主要以“看、摸、磨”为主,以经验为主导;化学方法主要以各种配比的化学试剂和电解液进行腐蚀显现,显现过程存在风险,且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气体污染环境、危
害身体。对于显现试剂配比的选择,各地均未达成一致,优化的配比没有得到推广和运用[1-7]。也有些地区辅以“无损查验仪”进行无损检验,但仅适用较少情形下的显现,对于腻子层稍厚,篡改时打磨稍深的号码基本没有作用,而且输出图像为自带软件合成图像,图像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也存在异议,因此,一般作为辅助方法使用,很少被正式用于鉴定中。
再则,没有对常见车型“VIN代号”的分布位置做全面的梳理总结,以至于很多基层检验人员不清楚一些保有量较少或高档进口车辆“VIN代号”的分布位置,常常不到待检验的“VIN代号”的位置。
自制cd架1.3 对于显出代号的说服力不强,显出号码的原始性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按照行标《法庭科学机动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检验规程》(GA/T 952-2011)的规定,结论的表述中没有提及到显出号码的原始性问题,即“所显出的号码是否为原始号码”,“如何论证该号码是否为原始号码”在标准中没有规定。然而,送检单位或事主的送检目的就是想通过鉴定来确定嫌疑车辆的真实身份,目前的鉴定模式完全不能满足送检单位及事主的要求,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显出号码的原始性问题。
模具石膏粉2 对策
2.1 根据鉴定需要,制定规范实用的专业术语
“车架号码”和“VIN代号”的概念需要明晰,“车架号码”一般打制在车架上或者承载式车身上,“VIN代号”不仅包括打制在车架上或者承载式车身上的“车架号”,还包括前档玻璃下方的代号标牌以及发动机舱内的车辆铭牌上的“VIN代号”。倘若引进“VIN代号”检验的术语,检验范围不仅局限于车架上的“VIN代号”,而且还可对其他部位的“VIN代号”的真伪进行鉴别,不仅扩展了“VIN代号”的检验范围,而且能多方面对“VIN代号”进行核实性检验,增强了鉴定意见的说服力。
2.2 制定一套“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高效检验方法
无损检验是显现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对于“VIN代号”显现,化学法和物理法显现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缺少的是一套高效、环保、快捷的显现方法。因此,无损显现技术应该是以后的研究重点,目前所使用的“无损查验仪”灵敏度和适应度还远不能满足检验需求,最多只能用于发现嫌疑车辆的车架号是否有改动,无损检验暂不能作为主导方法使用,但可以暂时制定一套“无损”和“有损”相结合、相补充的检验规范,以此提高检验效率。
2.3 建立权威可靠的专业样本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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