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计划(12篇)(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食品平安检查工作方案1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平安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要求,依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用好监督检查手段,有方案、有组织、有效果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食品平安风险,提升食品平安保障水平。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对象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
单位,以及取得《登记证》的小餐饮店。
自行车儿童座椅 三、检查依据
(一)《食品平安法》;
(二)《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方法》;
(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
(五)《xx省学校食堂食品平安监督检查方法》;
(六)《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七)《xx省学校同学小饭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暂行方法》;
(八)《xx省餐饮服务食品平安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减温减压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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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圈电熔双密封聚乙烯复合管 各市场监管所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方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方案,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相连接,与监督抽检相协作,确保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五、检查重点与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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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重点检查证照、人员资质、周边
环境、结构布局、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留样等。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单位留意检查自检力气,包括试验室建设、试验室检测人员配备、检测记录、检测试剂等。加大以上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比比较检测力气差距。特别留意加大跨区域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
2、养老院、建筑工地、医院和单位食堂:依据日常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证照齐全、结构布局、人员资质、操作规范、设施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3、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社会大中型餐饮,网络订餐单位,小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大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资质、环境洁净卫生、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治理脏乱差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4、发生食品平安大事或近期国、省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检,抓好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六、问题处置 阳极化处理
现场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立刻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对检查中发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依法予以公示。
>食品平安检查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平安卫生工作,预防和把握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宽阔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食品平安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方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