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有机磷农药(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ChE)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ACh)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M)样、烟碱(N)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临床表现)
A、毒草碱(M)样症状: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瞳孔缩小、胸闷、气促、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大小便失禁;大汗、减速路拱
流泪和流涎、视力模糊、呼吸道分泌物增多. B、烟碱(N)视觉引导
样症状绝缘软母排:肌束颤动、牙关紧闭、抽搐、全身紧束压迫感,呼吸肌麻痹;血压增高和心律失常. C。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头昏、乏力,烦躁不安、谵妄、抽搐和昏迷。 (特殊检查)全血胆碱酯酶测定、尿中有机磷杀虫药分解产物测定。
(要点)清除毒物、解毒、促进毒物排泄、对症、“反跳"与猝死的预防. 二、护理诊断
1.急性意识障碍:与有机磷农药对中枢神经的毒性作用有关。
2.绝望:与严重的心理障碍或精神创伤有关.
3.有受伤的危险:与毒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有关。
4.潜在并发症:中间综合征.
三、护理措施
1。迅速清除毒物
(1)减少毒物吸收: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忌用热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
(2)选择适当的洗胃液立即进行洗胃,洗胃原则:尽早、彻底、反复、间断.
(3)促进毒物排泄 快速补充液体,使用利尿剂、导泻剂.
2.病情观察
(1)应用阿托品的观察。明确阿托品化的指征:瞳孔较前散大(不超过5 mm )不再缩小、颜面潮红、皮肤干燥、腺体分泌减少、
口干、肺部湿罗音减少或消失、轻度躁动不安、心率加快(100~120次/分)。区分阿托品化和在阿托品中毒.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2)观察是否出现“反跳”。如体温突然降低,表现为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肌束颤动、肺水肿、胸闷、言语不清、吞咽困难等,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立即静脉补充阿托品,再次迅速达阿托品化的状态。
(3)警惕“中间型综合征”的发生。一般在急性中毒后24~96小时突然发生以呼吸肌麻痹为主的症状。称“中间型综合征”。因此,应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呼吸的频率、节律、深度变化,出现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如眼睑下垂、眼外展障碍、面瘫等,应及时通知医生,维持有效通气功能。 3. 一般护理 禁食期间做好口腔护理,口唇干裂者涂石蜡油或甘油。留置尿管期间,保持引流通畅,防受压、逆流,每周更换引流袋两次,常规会阴护理每日2次。做好安全防护,加强看护,予床栏,金属包覆垫片必要时可适当约束,用等镇静剂.
4。心理护理 仔细询问病史,如图是某水上打捞船了解患者情绪、引起中毒的具体原因,根据不同的心理特点予以心理指导。如为自杀所致,护理人员端正自己的态度,以诚恳的态度为病人提供情感上的帮助,认真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以协助护理人员共同打消患者自杀的念头。
5。健康教育
(1)普及预防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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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院时告知患者应在家休息2~3周,按时服药不可单独外出,以防发生迟发性神经损害,急性中毒除个别出现迟发性神经损害外,一般无后遗症。
(3)因自杀中毒者出院时,患者要学会应对应激源的方法,争取社会支持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