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7.25
人工智能建站【字 号】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
【施行日期】2011.07.25 三基荧光粉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圆钢矫直机【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
混炼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但是,部分地区、行业(领域)发生多起较大以上事故,给人民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月28日,浙路渔2403船在台州东矶岛附近水域触礁沉没,船上1 1名船员落水失踪。3月6日,浙岭渔运1 3 5船在浙江海区失去联系,船上1 1名船员失踪。7月21日,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县境内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半挂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7月23日,发生在我省境内的铁路动车追尾事故,尽管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等都还在调查,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这些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好转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要安排2个月的时间,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各地和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铁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检查由市、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在此期间,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各部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具体组织工作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抓好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铁路运输领域要根据铁道部的统一部署,突出高速铁路、提速线路和旅客运输安全等重点,加强对铁路安全运行各专业系统的检查,及时对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尤其要
重视灾害天气的行车组织和应急安排,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领域要继续加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上运输领域要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的安全监管,做好航道维护助航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一打三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防死灰复燃;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打非”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
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10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通过组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规范安全行为。要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素质和意识。要结合今年县乡换届,会同组织部门继续办好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XXX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完
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民众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实现
气动加油泵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较大事故处于多发态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增加,较大事故已超过控制指标时间进度,重特大事故甚至已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市、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认真贯彻、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努力促进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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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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