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的安装指导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的安装
1  一般规定
1.1  安装取源部件时的开孔、焊接及热处理工作,必须在设备和管道衬胶、清洗、试压和保温前进行。
1.2  取源部件的材质应与主设备或管道的材质相符,并有检验报告。合金钢材安装后必须进行光谱分析复查并有记录。
1.3  在压力管道和设备上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风压管道上开孔可采用氧乙炔焰切割,但孔口应磨圆锉光。
1.4  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与焊接。
1.5  取源部件的垫片材质可参照附录二选用。
附录二垫片材质的选用
1.6  相邻两取源部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管道外径,但不得小于200mm。当压力取源部件和测温元件在同一管段上邻近装设时,按介质流向前者应在后者的上游。
1.7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应安装在便于维护与检修的地方,若安装在高空处,则应装设维修平台。
1.8  对中、高压取压装置,应采用取压短管。
1.9  除锅炉烟、风外,其他介质的取压和取样管路上应根据被测介质参数装设取源阀门。取源阀门应尽量靠近测点和便于操作,并固定牢固,还应采取能补偿主设备热态位移的措施。取源阀门前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1.10  取源阀门及其以前的管路应参加主设备的严密性试验.
1.12  严禁在蒸汽管道的监察管段上开孔和安装取源部件。
2  温度
2.1  测温元件应装在测量值能代表被测介质温度的地方,不得装在管道和设备的
死角处。
2.2  测温元件应装在不受剧烈震动和冲击的地方。
2.3热电偶或热电阻装在隐蔽处时,其接线端应引至便于检修处。
2.4  热电偶或热电阻保护套管及插座的材质应符合被测介质及其参数的要求。
2.5  测温元件的插座及保护套管应在水压试验前安装。
2.6  采用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安装前应检查插座丝扣和清除内部氧化层,并在丝扣上涂擦防锈或防卡涩的涂料.测温元件与插座之间应装垫片,并保证接触面严密连接。若插座全部在保温层内,则应从插座端面起向外选用松软材料保温。
2.7  水平安装的测温元件,若插入深度大于1m,应有防止保护套管弯曲的措施.
2.8  煤粉管道上安装的测温元件,应装有可拆卸的保护罩,以防元件磨损。
2.9  在直径为76mm以下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元件时,如无小型温度计,应采用装扩大管的方法。
2.10  在公称压力等于或小于1。6MPa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元件时,可在弯头处沿管道中心线迎着介质流向插入。
2.11  玻璃温度计和双金属温度计应装在便于监视和不易受机械碰伤的地方。为使传热良好,玻璃温度计保护管内填充物的高度以盖住温包为限。双金属温度计的感温元件必须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2.12  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必须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50mm。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13  插入式热电偶和热电阻的套管,其插入被测介质的有效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等于或小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100mm。
b.  一般流体介质管道的外径等于或小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2;外径大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300mm。
d.  回油管道上测温元件的测量端,必须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
2.14  安装热套式热电偶时,应使其三角锥面完全紧固地支撑于管孔内壁并与管道垂直。
玻璃退火炉2.15  测量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宜装在离顶棚管上面100mm内的垂直管段上。当锅炉结构不允许时,可适当上移,但装于同一过热器或再热器上的各测点的标高应一致.焊接工作应在水压试验前进行。
2.16  测量金属温度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应紧贴被测表面且接触良好,并一起加以保温.
2.17  汽轮机内缸的测温元件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锁住,引出处不得渗漏。
2.18  测量粉仓煤粉温度的测温元件,宜从粉仓顶部垂直插入并采取加固措施,其插入深度宜分上、中、下三种,可测量不同断面的煤粉温度。
2.19 安装在高温高压汽水管道上的测温元件,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
3  压力
3.1  压力测点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量管道压力的测点,应设置在流速稳定的直管段上;
b.  测量低于0。1MPa的压力时,应尽量减少液柱引起的附加误差;
c.  锅炉各一次风管或二次风管的压力测点至燃烧器之间的管道阻力应相等;
d.  汽轮机润滑油压测点应选择在油管路末段压力较低处。
3.2  水平或倾斜管道上压力测点的安装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测量气体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上半部;
b.  测量液体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
c.  测量蒸汽压力时,测点在管道的上半部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
365t
3.3  测量带有灰尘或气粉混合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应采用具有防堵和吹扫结构的取压装置。取压管的安装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炉墙和垂直管道或烟道上,取压管应倾斜向上安装,与水平线所成夹角应大于30°;
b.  在水平管道上,取压管应在管道上方、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
3.4  风压的取压孔径应与取压装置外径相符,以防堵塞.取压装置应有吹扫用的堵头和可拆卸的管接头。
3.5  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得超出主设备或管道的内壁(测量动压力者例外),取压孔与取源部件均应无毛刺。
4  流量
外观及孔径应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
4.2  节流件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
4.3  在节流件所要求的最小直管段内,其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节流装置的各管段和管件的连接处不得有管径突变现象。
4.4  在节流件的上、下游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如位于下游,则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D(D为管道内径,下同);如位于上游,则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温度计套管直径小于或等于0。03D时,不小于5D(3D)。
b.  当温度计套管直径在0.03D到0.13D之间时,不小于20D(10D)。
4.5  节流件上、下游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采用不同的取压方式时,取压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独钻孔的角接法取压:取压孔在上、下游夹紧环内壁出口处的轴线分别与节流件上、下游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一半;
b.  环室的角接法取压:上、下游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节流件上、下游端面的距离应等于取压环隙宽度的一半;
c.  法兰取压:上、下游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节流件上、下游端面的距离应等于25.4±0。8mm;
捆扎胶带
d.  D和D/2取压:上游取压孔的轴线与节流件上游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D±0。1D,下游取压孔的轴线与节流件上游端面间的距离;
β≤0.6时为  0.5D±0.02D
pet镭射膜
β>0.6时为  0.5D±0.01D
式中:β=d/D,d为节流件开孔直径,D为管道内径。
4.6  用均压环取压时,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且上、下游取压孔的数量必须相等。
4.7  用环室取压时,前后环室内径D′应相等,并应等于管道内径D.允许1D≤D′≤1.02D,不允许D>D′。
4.8  节流件在管道中安装时,应保证其前端面与管道轴线垂直,不垂直度不得超过±1°。应保证节流件的内孔与管道同心,其不同心度不得超过。
4.9  节流件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对于孔板,圆柱形锐边应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对于喷嘴,曲面大口应迎着介质流动方向。
4.10  若测量管材质和节流件材质的热膨胀系数不一致时,应保证节流件安装夹紧后在受热情况下能自由膨胀,不致产生变形。
变压器油泵4.11  夹紧节流件用的密封垫片,在夹紧后不得突入管道内壁。
4.12  在水平或倾斜管道上安装的节流装置,当流体为气体或液体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13  测量蒸汽流量的节流件上、下游取压口应分别装设冷凝器,两个冷凝器的液
面应处于相同的高度,且不低于取压口。差压仪表低于节流装置时,冷凝器应高于差压仪表。冷凝器至节流装置的管路必须保温。在水平或倾斜管道上安装的节流装置,其取压口的方位应在管道的上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
4.14  新装管路系统必须在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节流件的安装。
4.15  阿纽巴流量计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阿纽巴管插入管道时,动压孔(即迎流孔)应迎着介质流动方向,静压孔(即背流孔)中心线应与管道中轴线重合,阿纽巴管前、后直管段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4.16  旋涡(涡街)流量计取源部件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旋涡发生体应插至管道中心,流量计本体上标明的箭头指向应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永磁接触器
4.17  转子流量计应垂直安装,上游直管段的长度不宜小于5倍工艺管道内径。流量计前、后的工艺管道应固定牢固。
4.18  靶式流量计中的靶,其中心应在工艺管道的轴线上。
4.19  涡轮流量计的前置放大器与变送器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m。
4.20  机翼风量测量装置前的直管段长度应大于或等于其当量直径的0.6倍,其后的直管段应为0.2倍。
4.21  复式文丘里风量测量装置的前、后直管段长度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5  物位
5.1  液位测点应选择在介质工况稳定处,并满足仪表测量范围的要求。
5.2  单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平衡容器应垂直安装;
b.  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测量范围。
5.3  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
b.  平衡容器应垂直安装,其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测量范围;
c.  平衡容器的上部不应保温。
5.4  汽包水位测量所用补偿式平衡容器或热套双室平衡容器及其管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
b.  取源阀门必须安装在汽包与平衡容器之间;
c.  平衡容器应垂直安装,并应使其零水位标志与汽包零水位线处在同一水平上;
d.  平衡容器的疏水管应单独引至下降管,其垂直距离为10m左右,且不宜保温,在靠近下降管侧应装截止阀;
e.  安装平衡容器和管路时,应有防止因热力设备热膨胀产生位移而被损坏的措施;
f.  平衡容器的上部不应保温。
5.5  位于汽包与平衡容器之间的取源阀门应横装且阀杆水平。平衡容器至被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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