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重点要求
1 眼模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1 应根据线路输送容量、系统运行条件、电缆路径、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电缆和附件结构型式及相关材料。
1.2 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腐蚀性、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确实不能避开时,电缆通道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3 应加强电力电缆和电缆附件选型、订货、验收及投运的全过程管理。应优先选择具有良好运行业绩和成熟制造经验的制造商。
1.4 同一受电端的双回或多回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制造商的电缆、附件。人员密集区域或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新建电缆线路户外终端应选择复合套管终端。
1.5 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耐压试验作业空间、安全距离,在GIS电缆终端与线路隔离开关之间宜配置试验专用隔离开关,并根据需求配置GIS试验套管。110(66)kV及以上采用电缆进
八角钢
出线的GIS,宜预留电缆试验、故障测寻用的高压套管连接位置并考虑足够的作业空间。GIS电缆终端尾管与GIS筒之间应设计
过电压限制元件。
1.6 110(6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站外户外终端应有检修平台。终端塔应有围墙(围栏),并有监控等技防措施。
1.7 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干法化学交联的生产工艺,110(66)kV
及以上电力电缆应采用悬链或立塔式工艺。
1.8 运行在潮湿或浸水环境中的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有纵向阻水功能,电缆附件应密封防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缆附件的密封防潮性能应能满足长期运行需要。
1.9 电缆主绝缘、单芯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有可靠的过电压保护措施。统包型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护层应两端直接接地。
1.10 合理安排电缆段长,减少电缆接头的数量,严禁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竖井、50米及以下桥架等缆线密集区域布置电力电缆接头。110(66)kV电缆线路在非开挖定向钻拖拉管两端工作井内不应布置电力电缆接头。
1.11 重要电力电缆及通道应合理部署状态监测装置,掌握运行状态。
1.12 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110(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重要线路的电缆,应进行工厂验收。
1.13 应严格进行到货验收,并开展到货检测。
1.14 在电缆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电缆受到碰撞、挤压等导致的机械损伤, 严禁平放电缆盘。电缆敷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牵引力、侧压力和弯曲半径。
1.15 电缆通道、夹层及管孔等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110(66)kV 及以上电缆的支架应满足电缆蛇形敷设的要求,支架立柱部分不应采用角钢以避柴草热水器免硌伤电缆,1600mm2截面及以上电缆的支架横撑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电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敷设、固定。110(66) kV及上电压等级电缆接头两侧端部、终端下部应采用刚性固定。电缆支架、
固定金具等均应可靠接地。
1.16 施工期间应做好电缆和电缆附件的防潮、防尘、防外力损伤措施。在现场安装高压电缆附件之前,其组装部件应试装配。安装现场的温度、湿度和清洁度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严禁在雨、雾、风沙等有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安装电缆附件。加强高压电缆附件安装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施工,对于重要工序应进行影像记录。
1.17 应检测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电阻、接地箱(互联箱)端子接触电阻,led光源模组 阻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1.18 金属护层采取交叉互联方式时,应逐相进行导通测试,确保连接方式正确。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阻应试验合格,过电压限制元件在安装前应检测合格。
1.19 电缆支架、固定金具、排管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设计和长期安全运行的要求,且无尖锐棱角。户外终端应采取措施避免杆塔沉降,电缆引上直埋部分应填砂掩埋。
1.20 110(66) kV及以上电缆穿越桥梁等振动较为频繁的区域时,应采用可缓冲机械应力的固定装置。
1.21 电缆终端尾管应采用封铅方式,可加装铜编织线连接尾管和金属护套以确保等电位。
1.22 运维部门应加强电缆线路负荷和温度的检(监)测,防止过负荷运行,多条并联的电缆应分别进行测量。巡视过程中应重点检测电缆附件、接地系统等的关键接点的温度。
1.23 严禁金属护层不接地运行。应严格按照试验规程对电缆金属护层的接地系统开展运行状态检测、试验。
1.24 运维部门应每年开展电缆线路状态评价,对异常状态和严重状态的电缆线路应及时检修。对重要电缆及通道应开展带电检测或在线监测,掌握运行状态。
1.25 应监视重载和重要电缆线路因运行温度变化产生的伸缩位移,出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26 电缆线路发生运行故障后,应检查接地系统是否受损,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1.27 人员密集区域或有防爆要求场所的存量瓷套终端应更换为复合套管终端。
2 防止电缆火灾事故
2.1 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设计应有防火设计要求。电缆通道的防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电缆通道应有防火、排水、通
风的措施。
2.2 同一电源的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宜选用不同通道, 同通道敷设时应两侧布置。同一通道内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按照电压等级的高低从下向上排列,分层敷设在电缆支架上。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进出线口,应与10kV电缆进出线口分开设置。新建重要枢纽变电站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分通道敷设。
2.3 新建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在隧道、电缆沟、变电站内、桥梁内应选用阻燃电缆,其成束阻燃性能应不低于C级。与电力电缆同通道敷设的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选用不低于C级阻燃等级并采取穿入阻燃管或其他防火隔离措施。
2.4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且允许带故障运行的新建电力电缆线路不宜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共用隧道、电缆沟、综合管廊电力舱。
2.5 在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电缆密集区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变电
站夹层应安装温度、烟气监视报警器,重要的电缆隧道应安装温度在线监测装置,并应定期传动、检测,确保动作可靠、信号准确。
2.6 存在延燃风险的隧道、电缆沟、竖井、桥架等应合理设置防火门、防火墙等阻火分隔封堵措施。
2.7 非直埋电缆接头的最外层应包覆阻燃材料。充油电缆应全线采用防火槽盒封闭或埋沙。密集区域的电缆接头应选用防火槽盒、防火隔板、防火毯、防爆壳等防火防爆隔离措施。
2.8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与运维单位密切配合,在电缆通道内敷设电缆需经运维部门许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电缆孔洞应加装防火封堵,受损的防火设施应及时恢复,并由运维部门验收。
2.9 隧道、竖井、变电站电缆层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隔板及封堵等防火措施。防火墙、阻火隔板和阻火封堵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耐火完整性、隔热性要求。
2.10 电缆密集区域的在役接头应加装防火槽盒或采取其他防火隔离措 施。输配电电缆同通
道敷设应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变电站夹层内在役接头应逐步移出,电力电缆切改或故障抢修时,应将接头布置在站外的电缆通道内。
2.11 运维部门应保持电缆通道、夹层整洁、畅通,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通道沿线及其内部、隧道通风口(亭)外部不得积存易燃、易爆物。抗菌防臭袜
压缩胶囊2.12 电缆通道临近易燃或腐蚀性介质的存储容器、输送管道时,应加强监视,防止其渗漏进入电缆通道,进而损害电缆或导致火灾。
2.13 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在电缆通道、夹层内使用的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要求。工作人员撤离时应立即断开电源。
2.14 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对电缆夹层、通道进行定期巡检,并检测电缆和附件关键部位运行温度。
2.15 与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线路共用隧道、电缆沟、综合管廊电力舱的存量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方式的电力电缆线路,应开展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或逐步疏导至其他
通道,或做好防火隔离措施并在发生接地故障时立即拉开故障线路。
2.16 3~66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一次设备应能快速响应,防止电缆着火、事故扩大。变电站3~66kV各段母线,因地制宜配置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
3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3.1 同一受电端的的双路或多路电缆宜选用不同通道,同通道敷设时应两侧布置。
3.2 电缆线路路径、附属设备及设施(地上接地箱、出入口、通风亭等) 的设置应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应避免电缆通道邻近热力管线、易燃易爆管线(输油、燃气)和腐蚀性介质的管道。综合管廊中110(66)千伏及以上电缆线路应采用独立舱体建设。电力舱不宜与天然气管道舱、热力管道舱紧邻布置。
3.3 电缆终端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井井盖应设置视频监控、门禁、井盖监控等安防措施。
3.4 建立与规划部门和其他管线单位的联动和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3.5 电缆通道及直埋电缆线路工程、水底电缆敷设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并同步进行竣工测绘,非开挖工艺的电缆通道应进行三维测绘。应在投运前向运维部门提交竣工资料和图纸。
3.6 直埋电缆沿线、水底电缆应装设永久标识或路径感应标识。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明显方向桩或标桩。
3.7 电缆终端场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井井盖应有安防措施,并宜加装在线监控装置。户外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固定金具等应使用防盗螺栓。
3.8 电缆路径上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对可能发生外力破坏的区段应加强监视,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9 工井正下方的电缆,宜采取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的保护措施。
3.10 应监视电缆通道结构、周围土层和临近建筑物等的稳定性,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11 敷设于公用通道中的电缆应制定专项管理措施。通道内所有电力电缆及光缆应明确设备归属及运维职责。对盗窃易发地区的电缆设施应加强巡视, 接地箱(互联箱)、工井盖等应采取相应的技防措施。
3.12 应及时清理退运的报废缆线,对盗窃易发地区的电缆设施应加强巡视。
3.13 临近大型施工现场的电缆通道宜采用视频监控、光纤振动等技防措施,减少外力破坏发生。因施工原因裸露的电缆线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强特巡或在施工期间安排人员看护。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5:36: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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