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

引言
0.1总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把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电力经济绿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助于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电力和环境的平衡协调发展。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
2016年,《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明确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指南,并形成示范经验在交通、建筑、商业领域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通过制定工作指南等重点任务,鼓励工业园区构建能源服务体系,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引导工业企业完善电力需求侧管
理制度建设,改善电能质量,加强用电设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电能替代、分布式能源利用、能源清洁和循环利用,全面提升工业领域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指出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除继续做好电力电量节约,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以外,还应重点做好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推广需求响应试点经验;实施电能替代,扩大电力消费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有效消纳利用,推进能源绿转型与温室气体减排;提高智能用电水平等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能源消费革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都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系统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领域用能单位和电能服务机构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本指南。
0.2指南说明
本指南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持续改进模式(如图1所示),使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融入工业领域用能单位和电能服务机构的日常活动。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过程中PDCA方法总结如下:
策划:实施全面诊断,明确信息化和制度化要求,制定电能管理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并达到相应绩效。
实施:执行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治理,保障用电可靠性、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用电、环保用电、智能用电等。
检查:采用自评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评价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配用电系统的关键特性和过程进行监测,对照目标指标评价确定实施绩效,并报告结果。
改进: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体系。
图1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化运行模式
在本指南中使用如下助词:
—“应”表示要求;
—“宜”表示建议;
—“可”表示允许;
—“能”表示可能或能够;
“注”的内容是理解和对有关要求的说明。
1范围
本指南旨在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电能管理,调整用能结构,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实现节约、环保、绿、智能、有序用电。
本指南可应用于工业领域各类用能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以及与工业相关的商业、管理、
服务等组织、用电设施及公共建筑可参考使用。
用能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控制要求,选择应用本指南全部条款或部分条款,并以成文形式界定说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20001.7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邬婧婧
GB/T6988.1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部分:规则
GB/T32672电力需求响应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GB/T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GB/T32127需求响应效果监测与综合效益评价导则
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座椅调节器GB/T22336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
GB/T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3471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
GB/T8222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GB/T19862电能质量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DL/T1198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管理规定
DL/T1227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技术规范
DL/T1330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效果评估导则
DB11/T1213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节约电力负荷计算通则
T/CEC133工业园区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技术规范
T/CAPE10001设备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industrial demand side management,IDSM
指在工业领域加强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调整用电结构和方式,在用电环节制止浪费、降低电耗、移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的相关活动。
3.2用能单位energy user
指使用电能为主要能源的各类工业领域用能主体,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以及与工业相关的商业
企业、各类公共建筑。
注:除非特殊说明,本指南中的“用能单位”,根据情况可以指“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公共建筑”或“商业主体”等各类使用电能为主要能源的单位或组织。
3.3电能服务机构electric energy service provider
指为用能单位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节能服务机构、电力需求侧平台提供机构、售电服务机构、节能量检测评价机构等。
3.4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机构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 evaluation agency
指具备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能力,提供专业评价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
3.5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IDSM platform
指建立在工业企业或园区层面,为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而开发的以电子装置和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综合性、专业化、开放式的信息管理和应用平台,实现用电(用能)在线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用电决策支持、需求响应与有序用电、园区能源管控、建筑能耗分析、电力集中运维、能耗异常分析、用能行为分析、用能需求预测等功能,承担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和电力需求响应执
行功能,并可通过数据接口为上级平台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实现主站和子站的互通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
3.6电力需求响应power demand response,DR
指用户对价格或者激励信号做出响应,调整电力消费方式,减少(增加)用电或推移某时段的用电负荷而响应电力供应,从而促进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过程行为,是需求侧管理(DSM)的重要技术手段。
3.7电能替代power substitution
是指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方式。
注:常用的电能替代方式如电采暖、热泵、工业电锅炉(窑炉)、农业电排灌及电加工、农业辅助生产、电动汽车、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机场桥载设备、电蓄能调峰、轨道交通、电蓄冷空调、家庭电气化等。
3.8电能质量power quality
指电力系统指定点处的电特性,关系到供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或运行)的电压、电流、频率、谐波等的各种指标偏离基准技术参数的程度。
注1:引自[GB/T32507-2016,定义2.1.1]。
注2:在理想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电能是以恒定的工业频率(50Hz)和正弦的波形,按规定的电压水平向用户供电。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各相电压和电流应该是幅值相等,相位差120°的对称状态。一些因素会使波形偏离对称正弦,由此便产生了电能质量问题。
金属弯管
注3:电能质量一般用频率、电压波形和三相电压的不平衡、以及电力系统频率的波动、电压的波动和闪变(波动的幅值和频率)、直流输电系统中的电压脉动、供电的连续性(年不停电时间)、公用电网的谐波和间谐波等指标来考察。
精馏塔填料3.9电力供需耦合power supply demand coupling
指在能源供给侧以清洁能源为主体,在电力供给侧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较大规模的储能、储电为标志,在终端能源消费中以电能消费为主体的电力系统中,通过智能电网技术平台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达到电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经济、便捷的系统优化、平衡状态。
注:在供需耦合的能源电力系统,广泛、分散、多样化的大量可再生能源、未规模化利用的能源(如农村秸杆的集中规模化清洁利用),辅以储能技术,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与电力与集中式电力系统共同与需求侧分散式冷、热、电、气多样化需求耦合。
随着能源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推进的不断深入,电力供给侧和需求侧将在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平台上逐步扩大供需耦合范围,需求侧管理逐步由人为调节发展到自动调节、电源与负荷侧双向调节、“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调节。
3.10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适宜性suitability of IDSM
是指所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活动与用能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符合配用电相关技术要求,且能有效覆盖各主要配用电活动过程与应用范围。
3.11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 of IDSM
简称有效性,指用能单位对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各项策划结果的实现程度,即实现预定目标及满足相关需求侧管理规范要求的程度。
4总则
4.1目标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综合用能单位、电能服务机构、电网和政府的多重诉求,通过引导用能单位自主参与和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计划,实现电力供应安全、高效、绿、可靠的政策目标,并提升用能单位的相关管理绩效。
4.2原则
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站在用能单位主体视角,体现“政府引导、用能单位主导、电网配合、服务机构支撑、电力市场机制配套”的原则。
5工作基础
5.1制度化要求
用能单位宜结合自身特点及相关要求,制定或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确保有效执行。
可参照GB/T23331、GB/T29456、GB/T15587、GB/T22336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包括职责安排、项目管理、目标考核、运行标准、激励机制等。
智能楼宇可视对讲系统5.2信息化要求
5.2.1总则
用能单位宜建设企业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工业园区统一平台或能源管理系统,据此参与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包括需求响应、促进技术进步、提升用电管理水平等。
注:小规模用能单位可利用云服务技术、依托政府或相关单位既有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自主开展相关活动。
5.2.2平台要求
用能单位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宜符合《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GB/T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工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等相关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功能:管式直线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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