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工具领域,尤其是指一种车辆


背景技术:



2.现有技术中,车辆的陡坡缓降控制(hill descent control,hdc)是使驾驶员能在不踩制动踏板的完全控制情况下,能够使车辆平稳地通过陡峭的下坡段,并根据车辆的制动需求,制动装置自动控制车辆的各个车轮,从而使车辆略快于行走速度向前移动,此时驾驶员可完全专注于控制方向盘。
3.目前,当打开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之后,能够将车辆的速度维持在最低的范围内;如果坡道很陡,车身稳定系统(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ler,esc)就会开始工作,通过制动装置的高频率“点刹”,控制车辆平稳地将车速降低到安全范围内。
4.然而,由于车辆在陡坡连续制动时刹车片会发热,连续长陡坡可能会导致刹车片热衰退。当检测到刹车盘温度过高时,hdc将退出工作,这时esc报警灯将点亮。此外,车辆在下坡时,对动能的回收较少,从而使车辆的能量利用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实现陡坡缓降且动能回收较好的车辆。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7.一种车辆,车辆为摩托车或全地形车,包括车架、行走组件、悬架组件、动力组件、控制系统和制动系统。行走组件包括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悬架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第一行走轮通过悬架组件连接至车架,第二行走轮通过悬架组件连接至车架。动力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动力组件包括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控制系统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制动系统用于制动车辆。控制系统能够控制制动系统制动车辆,控制系统还连接驱动电机,动力电池为驱动电机提供电力,驱动电机驱动行走组件运动;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能够为动力电池充电,且驱动电机和/或制动系统制动行走组件,以控制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
8.进一步地,车辆包括处于预设状态的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第三制动模式,若车辆处于第一制动模式,驱动电机制动行走组件;若车辆处于第二制动模式,驱动电机和制动系统制动行走组件;若车辆处于第三制动模式,制动系统制动行走组件。
9.进一步地,控制系统还能够检测动力电池的状态,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若控制系统检测动力电池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为动力电池充电,且车辆处于第一制动模式或第二制动模式。
10.进一步地,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若控制系统检测动力电池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不为动力电池充电,且车辆处于第三制动模式。
11.进一步地,控制系统能够检测驱动电机对车辆的制动力,当驱动电机对车辆的制
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时,车辆处于第一制动模式。
12.进一步地,当驱动电机对车辆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时,车辆处于第二制动模式。
13.进一步地,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通过预设操作开闭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或第三制动模式。
14.进一步地,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行走组件驱动驱动电机被动运转,驱动电机为动力电池充电。
15.进一步地,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停止驱动行走组件。
16.进一步地,车辆为电动车或混动车。
1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辆可以通过驱动电机和/或制动系统对行走组件的制动,实现车辆的动能回收功能,降低车辆的能量损耗和提高车辆的续航能力,并通过控制系统控制车辆在预设状态下的车速,提高车辆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动力组件、控制系统和制动系统的连接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第一种控制原理的流程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第二种控制原理的流程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的第一种流程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的第二种流程图。
24.图7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的第三种流程图。
25.图8为本实用新型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的第四种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使本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27.一种车辆100,可以为各种类型的摩托车或全地形车。基于摩托车的车轮来划分,车轮包括前车轮和后车轮,具体可以为以下之一:
28.车轮仅包括一个前车轮和一个后车轮。可以理解的,摩托车的传统车型通常仅包括一个前车轮和一个后车轮的车型,例如:街车、跑车、巡航车、旅行车、拉力车、越野车、滑胎车、踏板车、弯梁车等等。
29.车轮包括一个前车轮和两个后车轮。装配有这类车轮的摩托车通常为特种摩托车的一种,例如:正三轮摩托车,此类摩托车大多被用作生产工具,不过也有一些高端进口品牌摩托车采用了正三轮这种形式。
30.车轮包括两个前车轮和一个后车轮。同样的,装配有这类车轮的摩托车通常也为特种摩托车,例如:倒三轮摩托车。
31.车轮包括一个前车轮、一个后车轮和一个侧车轮。装配有这类车轮的摩托车可以被称作侧三轮摩托车,或者通俗可以称作“挎子”。
32.全地形车(即四轮摩托车),常见的全地形车包括atv(all-terrain vehicle,行驶
于各种路面的)、utv(utility vehicle,多用途车辆)、ssv(side by side vehicle,并排式车/串式车)等,均可以应用本技术提供的技术方案。应当说明的是,目前针对与摩托车的划分有多种方式,在有些分类方式中将全地形车与摩托车并列分类,认为不属于一般的摩托车,而在另一些分类方式中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摩托车,这主要考虑到对于摩托车的概念是狭义理解还是广义理解。
33.在本实施方式中,以车辆100为全地形车为例进行描述。
34.如图1和图2所示,车辆100包括车架11、行走组件12、悬架组件13、传动组件14、动力组件15、制动系统16和控制系统17。其中,车辆100可以是摩托车或者全地形车。车架11为车辆100的基本框架。悬架组件13用于连接车架11和行走组件12。行走组件12包括第一行走轮121和第二行走轮122,第一行走轮121通过悬架组件13连接车架11,第二行走轮122通过悬架组件13连接车架11,行走组件12用于控制车辆100的运动。传动组件14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11上,传动组件14用于连接行走组件12和动力组件15,并传递动力组件15的动力至行走组件12,从而驱动行走组件12的运动。动力组件15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11上,动力组件15至少部分和行走组件12通过传动组件14传动连接。制动系统16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11上,用于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制动车辆100。控制系统17连接动力组件15和制动系统16,用于控制动力组件15、制动系统16以及车辆100的其他电气件。具体地,控制系统17可以控制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实现对车辆100的制动。控制系统17还可以控制动力组件15,从而实现车辆100的运动。为了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还定义了如图1所示的前侧、后侧、左侧、右侧、上侧、下侧。
35.如图2所示,作为一种实现方式,动力组件15包括驱动电机151和动力电池152。动力电池152连接驱动电机151,动力电池152用于为驱动电机151提供电力。驱动电机151和行走组件12传动连接,从而使驱动电机151驱动行走组件12运动。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151还可以为动力电池152充电。其中,预设状态指车辆100处于下坡状态。具体地,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151停止驱动行走组件12。此时,由于车辆100处于下坡状态,行走组件12会保持转动,且行走组件12和驱动电机151传动连接,从而使行走组件12驱动驱动电机151被动运转。当驱动电机151被动运转时,驱动电机151会产生感应电流,从而使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车辆100处于下坡状态时,将行走组件12的动能转化为动力电池152的电能,从而实现车辆100的动能回收功能,进而有利于降低车辆100的能量损耗,提高车辆100的续航能力。
36.在本实施方式中,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151和/或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控制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其中,预设速度用于限制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的车速,从而提高车辆100在下坡时的安全性;预设速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且预设速度可以通过人为调整或通过控制系统17自动调整。具体地,预设速度可以通过使用者操纵物理按钮、触控按钮等进行人为调整,预设速度也可以通过控制系统17根据车辆100当前所处的环境、车辆100的车速等进行自动调整。
37.车辆100包括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第三制动模式。
38.当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时,驱动电机151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具体地,当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时,行走组件12驱动驱动电机151被动运转,此时,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行走组件12的动能转化为电能,从而使行走组件12
的运动速度下降,进而在预设状态下,实现驱动电机151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在本实施方式中,控制系统17可以控制驱动电机151产生的感应电流,从而控制驱动电机151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力,进而通过控制系统17实现不同的减速效果,有利于更好地控制车辆100在预设状态下的车速。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实现车辆100的动能回收功能的同时,实现驱动电机151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从而在降低车辆100的能量损耗和提高车辆100的续航能力的同时,通过控制系统17控制车辆100在预设状态下的车速,进而提高车辆100的安全性。
39.当车辆100处于第二制动模式时,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具体地,当车辆100处于第二制动模式时,行走组件12驱动驱动电机151被动运转,行走组件12的动能转化为电能,从而使行走组件12的运动速度下降,进而在预设状态下,实现驱动电机151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同时,控制系统17控制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使行走组件12的运动速度下降,进而在预设状态下,实现制动系统16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实现车辆100的动能回收功能的同时,可以通过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共同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从而有利于提高车辆100的制动效果和行驶安全性。
40.当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时,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具体地,当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时,控制系统17控制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使行走组件12的运动速度下降,进而在预设状态下,实现制动系统16对行走组件12的制动,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通过上述设置,可以满足车辆100的不同制动需求,从而提高车辆100的制动选择性,满足不同驾驶者的制动需求。
41.如图3所示,作为一种实现方式,控制系统17还能够检测动力电池152的状态,即检测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具体地,动力电池152根据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可以包括可充电状态和不可充电状态。其中,可充电状态指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处于未充满,且动力电池152的温度和其他状态良好,此时动力电池152能够通过驱动电机151产生的感应电流进行可充电状态;不可充电状态指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处于充满状态,或者由于温度或者动力电池152其他参数的影响导致动力电池152此时无法充电的状态。
42.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此时,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或第二制动模式,即此时车辆100的制动力的输出对象至少包括驱动电机151。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处于未充满状态时,通过驱动电机151制动行走组件12,从而使驱动电机151产生感应电流,进而使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可以在车辆100处于下坡状态时,将行走组件12的动能转化为动力电池152的电能,实现车辆100的动能回收功能,有利于降低车辆100的能量损耗,提高车辆100的续航能力。
43.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不为动力电池152充电,此时,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即此时车辆100通过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电量处于充满状态时,防止驱动电机151反向为动力电池152供电导致动力电池152的损伤,例如动力电池152的过充等,有利于提高动力电池152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性。
44.可以理解的,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车辆100也可以仅通过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从而满足不同制动需求,有利于提高车辆100的通用性和制动多样性。
45.如图4所示,作为一种实现方式,控制系统17能够检测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控制系统17根据检测到的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控制驱动电机151和/或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具体地,当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时,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即车辆100通过驱动电机151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其中,预设制动力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控制系统17检测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对车辆100的当前车速、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状态、车辆100当前的周围环境等的检测,从而使控制系统17计算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当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时,车辆100处于第二制动模式,即车辆100通过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通过上述设置,在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可以使控制系统17通过车辆100的当前车速、动力电池152的当前状态、车辆100当前的周围环境等判断车辆100制动力的输出对象,即判断控制驱动电机151和/或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从而可以在车辆100的当前车速较慢、车辆100当前的周围环境较平缓等情况下,通过驱动电机151制动行走组件12,大幅减少制动系统16的频繁刹车,进而消除车辆100的顿挫感,降低制动系统16的发热和热衰退,提高制动系统16的使用寿命;可以在车辆100的当前车速较快、车辆100当前的周围环境较复杂等情况下,通过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共同制动行走组件12,以使车辆100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从而提高车辆100在预设状态下的制动效果和安全性。此外,通过上述设置,在车辆100的车速较快、车辆100当前的周围环境较复杂等情况下,通过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共同制动行走组件12,可以通过驱动电机151制动以减少制动系统16的制动时间,即大幅减少制动系统16的频繁刹车,进而消除车辆100的顿挫感,降低制动系统16的发热和热衰退,提高制动系统16的使用寿命。
46.可以理解的,在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或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时,控制系统17也可以直接控制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即控制系统17直接控制制动系统16直接制动车辆100,从而满足不同驾驶者的制动需求,提高车辆100的通用性。
47.可以理解的,车辆100的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第三制动模式也可以根据驾驶者的制动需求进行切换,从而满足不同驾驶者的制动需求,进而提高车辆100的通用性和制动多样性。
48.作为一种实现方式,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100可以通过预设操作以开启或关闭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即车辆100可以通过预设操作开启或关闭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或第三制动模式。其中,预设操作可以通过人为触控或控制系统17自动控制,从而实现在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下的不同制动模式。通过上述设置,可以根据驾驶者的驾驶需求开启或关闭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从而提高车辆100的通用性。
49.如图5所示,作为一种实现方式,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100陡坡缓降功能的实现过程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50.s1:人为触控或控制系统17自动控制开启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
51.s2:人为调整或通过控制系统17自动调整车辆100的预设速度;
52.s3:控制系统17检测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并根据检测到的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控制驱动电机151和/或制动系统16;
53.s4:若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控制系统17控制驱动电机151制动行走组件12;
54.s5:若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控制系统17控制驱动电机151和制动系统16制动行走组件12;
55.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流程中或者附图的流程图中步骤虽然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例如步骤s1和步骤s2的顺序可以交换,步骤s4和步骤s5的顺序可以交换;
56.如图6所示,或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100陡坡缓降功能的实现过程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57.q1:人为触控或控制系统17自动控制开启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
58.q2:人为调整或通过控制系统17自动调整车辆100的预设速度;
59.q3:控制系统17检测动力电池152的状态;
60.q4: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或第二制动模式;
61.q5: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不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
62.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流程中或者附图的流程图中步骤虽然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例如步骤q1和步骤q2的顺序可以交换,步骤q4和步骤q5的顺序可以交换;
63.如图7所示,或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100陡坡缓降功能的实现过程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64.d1:人为触控或控制系统17自动控制开启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
65.d2:人为调整或通过控制系统17自动调整车辆100的预设速度;
66.d3:控制系统17检测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和动力电池152的状态;
67.d4: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其中,若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若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车辆100处于第二制动模式;
68.d5: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不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
69.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流程中或者附图的流程图中步骤虽然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例如步骤d1和步骤d2的顺序可以交换,步骤d4和步骤d5的顺序可以交换。
70.如图8所示,或当车辆100处于预设状态时,车辆100陡坡缓降功能的实现过程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71.p1:人为触控或控制系统17自动控制开启车辆100的陡坡缓降功能;
72.p2:人为调整或通过控制系统17自动调整车辆100的预设速度;
73.p3:控制系统17检测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和动力电池152的状态;
74.p4: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其中,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一制动模式;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不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
75.p5: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驱动电机151对车辆100的制动力小于预设制动力,其中,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二制动模式;若控制系统17检测到动力电池152处于不可充电状态,驱动电机151不为动力电池152充电,车辆100处于第三制动模式。
76.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流程中或者附图的流程图中步骤虽然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例如步骤p1和步骤p2的顺序可以交换,步骤p4和步骤p5的顺序可以交换。
77.作为一种实现方式,车辆100可以是电动车或混动车,仅需满足动力组件15至少包括驱动电机151和动力电池152即可。具体地,当车辆100是混动车时,动力组件15还可以包括增程器或发动机,即当车辆100是混动车时,车辆100可以是油发电式的车型,或,车辆100可以是油电混动的车型。
78.应当理解的是,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所述车辆为摩托车或全地形车,包括:车架;行走组件,所述行走组件包括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悬架组件,所述悬架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车架上,所述第一行走轮通过所述悬架组件连接至所述车架,所述第二行走轮通过所述悬架组件连接至所述车架;动力组件,所述动力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车架上并包括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车架上;制动系统,用于制动所述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统能够控制所述制动系统制动所述车辆,所述控制系统还连接所述驱动电机,所述动力电池为所述驱动电机提供电力,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行走组件运动;当所述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所述驱动电机能够为所述动力电池充电,且所述驱动电机和/或所述制动系统制动所述行走组件,以控制所述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处于所述预设状态的第一制动模式、第二制动模式和第三制动模式,若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一制动模式,所述驱动电机制动所述行走组件;若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二制动模式,所述驱动电机和所述制动系统制动所述行走组件;若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三制动模式,所述制动系统制动所述行走组件。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统还能够检测所述动力电池的状态,当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状态时,若所述控制系统检测所述动力电池处于可充电状态,所述驱动电机为所述动力电池充电,且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一制动模式或所述第二制动模式。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状态时,若所述控制系统检测所述动力电池处于不可充电状态,所述驱动电机不为所述动力电池充电,且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三制动模式。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系统能够检测所述驱动电机对所述车辆的制动力,当所述驱动电机对所述车辆的制动力大于等于预设制动力时,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一制动模式。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驱动电机对所述车辆的制动力小于所述预设制动力时,所述车辆处于所述第二制动模式。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状态时,所述车辆通过预设操作开闭所述第一制动模式、所述第二制动模式和/或第三制动模式。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状态时,所述行走组件驱动所述驱动电机被动运转,所述驱动电机为所述动力电池充电。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车辆处于所述预设状态时,所述驱动电机停止驱动所述行走组件。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为电动车或混动车。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包括车架、行走组件、悬架组件、动力组件、控制系统和制动系统。行走组件包括第一行走轮和第二行走轮。悬架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第一行走轮通过悬架组件连接至车架,第二行走轮通过悬架组件连接至车架。动力组件至少部分设置在车架上,动力组件包括动力电池和驱动电机。控制系统能够控制制动系统制动车辆,控制系统还连接驱动电机,动力电池为驱动电机提供电力,驱动电机驱动行走组件运动;当车辆处于预设状态时,驱动电机能够为动力电池充电,且驱动电机和/或制动系统制动行走组件,以控制车辆的车速小于等于预设速度。通过驱动电机和/或制动系统对行走组件的制动,实现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实现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实现车辆的陡坡缓降功能。


技术研发人员:

宋曙鹏 徐文龙 吴国锋 陈剑锋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8.23

技术公布日:

2022/11/10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3:21: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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