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整体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整体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 号】台政服〔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正渗透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整体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服〔2021〕14号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践行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智治理念,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整体提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0日
 
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整体提升的实施方案
强电井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践行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智治理念,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3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政务服务更便捷、更智能、更高效、更温暖,制订本实施方案。
光纤调整架
  一、工作目标
  以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为手段,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力争通过2年的努力,实现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达五星标准,全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三星及以上标准,其中五星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20%,四星及以上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40%。打造独具台州特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品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保障,让每一处政务大厅成为展示台州营商环境的亮丽风景。
  二、实施范围
  台州市本级、9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及130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为民。以增强众政务服务体验感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观念,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拓宽办事渠道。
  (二)坚持规范管理。按照服务优质化、业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标准,严格落实规范中心建设。
  (三)坚持统筹推进。将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信息化有机结合,结合大数据智能建设,强化统一部署,分工明确,统筹推进,实现便民利民。
  四、工作内容
  (一)打造订单式服务队伍品牌。以全市政务服务大提升为重点,从外在的服务礼仪到位,
到内在的心怀众、主动服务,从迎宾主动、咨询解答、导引精准、陪伴办理、暖心服务等方面入手,为众提供量身定做的订单式服务。(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
  (二)推行星级化政务大厅建设。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按照服务优质化、业务专业化、管理标准化的要求,推进市县乡三级中心星级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中心,让贴心服务延伸至众家门口,打通办事零距离。(建设方案详见附件2)
数码转移印花  (三)完善可量化管理考评体系。强化督查的职责职能,每季度开展对各县(市、区)中心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考核监督结果与考核评比相挂钩,按比例记入年底考核,有效促进行政审批服务高效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引领示范,学习提升。各县(市、区)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强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联络与协调互信,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制定目标任务时间表,开展不同类别乡镇街道先行先试,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引领示范。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加强业务受理、服务礼仪、硬件设施等提升。
  (二)现场指导,推广运用。各县(市、区)中心要组建工作指导组,分批次分层次分阶段实施推进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将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中心发展规划中,推广星级评定迈向新台阶。今年实现县(市、区)办事大厅五星标准不少于5家,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实现五星标准不少于9家,实现三星级以上不少于65家。
  (三)日常督查,星级考评。各县(市、区)中心要以星级评定为抓手,以规范大厅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为主要内容,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问题突出、服务态度较差的,通过限期整改、工作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
  附件:1.台州市综合受理员服务礼仪规范
  2.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细则电动操作机构
  3.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4.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星级申报表
  5.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星级复核表
  6.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羽绒睡袋
  7.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申报表
  8.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星级复核表
 
附件1
 
台州市综合受理员服务礼仪规范
  一、基础服务礼仪规范
  政务服务礼仪是政务窗口为办事众提供政务服务活动过程中,用以维护政府形象,对服务对象表示尊敬与友好的规范及惯例,是基础礼仪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运用和体现。
  (一)仪容仪表
  1.发型。头发保持整洁清爽、无异味。 男士的发型应保持前不遮眉,宜露出额头;侧不掩耳,鬓角及时修理;后不及领,颈部保持洁净。女士的发型应保持前不遮眉,宜露出额头;侧不掩耳,短发不宜过肩;发不披肩,应束发或盘发;染发颜宜接近自然的深,不挑染,不烫夸张发型。
  2.面部。保持面部皮肤及眼睛、耳孔、鼻孔、口腔干净、无异味。男士胡须应剃净。女士面部宜画淡妆,展现大方、端庄、有亲和力的形象;妆与自身形象相协调,妆容保持完整;不用珠光、闪亮的彩妆用品,不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或香水;不佩戴墨镜、彩隐形眼镜,不粘贴假睫毛。
  3.手部。保持整洁,不做文身彩绘装饰;指甲长度不超出指尖,不涂彩艳丽的指甲油,不镶嵌美甲饰品,无污垢。
  4.着装。统一穿着工作服,保持干净平整、无破损污渍,纽扣齐全并扣好;内衣不外露、不外透,不翻卷袖口和裤脚,鞋袜保持干净。男士着装应做到上衣衬衫下摆系进裤腰内;搭配黑正装皮鞋,裤脚与鞋面无缝连接,不露袜子、不堆褶;袜子选择与西裤或鞋子同的中筒袜。女士着装应做到上衣衬衫下摆系进裤腰或裙腰内;搭配黑浅口皮鞋(跟高
不超过6cm),鞋面无装饰,无防水台,不露脚趾和脚跟;穿裙装应搭配透明长筒丝袜,裙摆以下不露袜边。(孕妇和无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应着与工作服相同系的服装及相应标识或统一配置的临时服装。)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0:57: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984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服务   中心   行政   政务   服务中心   星级   建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