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t/d
1 总则
1.1为了确保1000吨天褐煤干燥装置设备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制造进行有效监造,保证设备到达现场后能顺利安装、调试和投产,实现褐煤干燥示范装置一次成功投运和安全可靠运行。 1.2设备监造是指根照设备供货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对设备制
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
1.3设备的制造质量由设备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全面负责,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也不代替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监造人员对被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2 编制依据
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设备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设备技术文件和图纸,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 监造范围
3.1 主装置钢结构
3.2 干燥炉、热解炉、激冷盘
3.3 精制钝化装置
3.4 锅炉
3.5 压力容器
3.6 各类大型容器
3.7 大型风机
3.8 旋风分离器
3.9 大型变压器
3.10大型电动机
4 监造内容
4.1 审查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4.2 审查制造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4.3 审查原材料、外购件质量证明书和复验报告;
4.4 审查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4.5 审查特种作业人损资质证书。如焊工、理化及无损检测人员、热处理人员等。
4.6 施工技术文件和质量验收文件
4.7 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8 现场见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制造加工工艺等);
4.9 停工待检点见证
5 监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5.1 监造机构和人员配置
5.1.1 领导小组
组长:李石湘
副组长:何曙光
成员:欧阳苍松
组长:周新良
(主要负责对主装置、精制钝化装置、钢结构的驻厂监造和进度协调)
5.2 监造机构岗位职责
5.2.1 监造领导小组职责
5.2.1.1 确定项目监造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5.2.1.2 主持编写项目监造大纲;
5.2.1.3 检查和监督监造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换其工作;
5.2.1.4 主持监造工作会议,签发监造机构文件。
5.2.2监造工作小组职责
5.2.2.1 负责编制设备监造计划;
5.2.2.2 负责编制各设备的监造方案;
5.2.2.3 负责监造工作的具体实施;
5.2.2.4 定期向监造领导小组汇报监造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监造领导小组汇报和请示;
5.2.2.5 根据监造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造日记;
5.2.2.6 负责监造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5.2.2.7 负责编写监造月报、监造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造工作总结。
6 监造资料
6.1 监造日记
由监造人员编写,记录每天监造检查工作内容及相关情况。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发生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处理,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并监督整改和预防措施的执行。
同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监造领导小组汇报。
6.2 质量监造周报及月报
监造工作小组每周一向监造领导小组提交上周的“质量监造周报”,每月5
日前提交上月“质量监造月报”,全面反映设备监造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及问题处理情况。
“质量监造周报”和“质量监造月报”具体内容包括:
1)设备造进度情况 2)质量检查的内容3)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4)前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复查 5)监造人、时间等其他相关信息
6.3 质量监造报告
6.3.1 每个设备的监造工作全部完成后,设备监造人员在7在内向监造工作小组提交 “设备制造质量监造报告”
6.3.2 所有设备的监造工作全面完成后,监造工作小组在15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煤干燥装置设备制造质量监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