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施工安全监督编号 |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基坑工程 |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
(四)脚手架工程 | ||||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4.高处作业吊篮。 | ||||
5.自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5m。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0m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挖方边坡。 | ||||
(六)拆除工程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七)暗挖工程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八)其它 | ||||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6.大体积混凝土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工程。 | ||||
7.便桥、临时码头工程。 | ||||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深基坑工程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
(四)脚手架工程 | ||||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20m. | ||||
(六)拆除工程 | ||||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七)暗挖工程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八)其它 | ||||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20:08: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9416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