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行业研究报告

影视产业研究报告
第一章影视产业环境分析
1.1电视剧产业环境分析
1.1.1经济环境
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712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220592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203260亿元,增长8.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1%。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9%。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01933亿元,增长23.8%。农户投资9089亿元增长15.3%。东部地区投资130319亿元,比上年增长20.1%。中部地区投资70783亿元增长27.5%,西部地区投资71849亿元,增长28.7%。东北地区投资32687亿元,增长30.4%。
2011年末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481个博物馆2571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2925个文化馆3276个。广播电台197座电视台213座广播电视台2153座教育电视台44个。有线电视用户20152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1455万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1%,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8%。全年生产电视剧469部14939集动画电视2614
44分钟。全年生产故事影片558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31部。出版各类报纸467亿份各类期刊33亿册图书77亿册张。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4107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0376万卷件。电视剧行业作为文化娱乐行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均GDP的增长水平相关经济增长将会推动电视剧产业的繁荣。因此电视剧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基本一致。
1.1.2政策环境
加速电视剧广告由电视台向新媒体转移,电视剧制作行业虽属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制行业,但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电视剧制作业务的准入许可逐步放开,对境内资本从事电视剧制作业务已基本放开。目前政策准入门槛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比较充分。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指导、《电视剧管理规定》为基础、涵盖行业资质管理、行业业务标准审查、行业质量管理、产业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目前对电视剧业务的开展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表所示。
1.2中国电影产业环境分析
1.2.1政策环境:进口限制进一步放宽,华语电影迎来决战期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规模快速发展,观影需求增大,市场繁荣,世界各国尤其电影超级大国的美国,十分看重中国电影市场。伴随着近年北美地区电影票房和观影人次持续低迷,向海外扩张,寻求出路是好莱坞各大电影公司不约而同的选择。2012年中美电影新政颁布,在每年20部分账进口片的基础上增加14部特种片,随着《泰坦尼克号》、《复仇者联盟》等强势大片的夹击下,国产影片票房受到了很强的冲击。
在面对进口大片压力的同时,国家也颁布了相应的对策助拳国产片。2012年专资办颁布的“新四条”,通过返还专项资金等奖励方式鼓励国产电影影片制作;在渠道上,鼓励电影院线放映国产影片,加大对国产影片的扶持力度。同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放宽中台合拍的优惠政策及发行方法,促进两岸间电影合作交流,丰富国产电影的类型产量,两岸三地将通过合拍、引进等交流方式促进大华语电影的融合。
1.2.2经济环境:跨国并购加速国际步伐
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51.93万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7.8%,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695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增速比上年加快1.2%。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海外并购成为中国企业提高竞争能力和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手段。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7.0亿美元,同比下降4.5%(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
中国电影产业规模不断攀升,使国内影视企业向海外拓展成为了必然趋势,2012年几起国内影视企业并购大型海外公司的事件成为该趋势的典型案例。
第二章 影视产业的监管体系
2.1产业主管部门
2.1.1电视剧产业主管部门
电视剧是面向大众的文化产品,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特殊行业,其制作、发行等环节均受到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目前该行业监管机构包括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
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电影及电视行业的管理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引导社会舆论;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视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电视剧管理司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能:拟订电视剧创作、生产、审查、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备案公示,指导、监管电视剧的生产制作;负责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及复审委员会、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电视剧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指导、调控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国家广电总局在地方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即省级广电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对所在地的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实行行业管理,并履行国家广电总局赋予的行政审批权等。
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则对电视剧音像制品进行管理。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版权管理工作;监管出版活动;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等。
文化部负责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音像制品的相关规定。
2.1.2电影产业主管部门
电影产业的主管部门与电视剧行业基本相同。
国家广电总局为电影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能由国家广电总局下设的电影管理局具体负责,其主要职能:拟订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承办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组织审查影片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发放和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47: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tex/2/9330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电视剧   电影   行业   管理   产业   文化   影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