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游客须知广播录音稿

亲爱的游客朋友,您好!欢迎光临某某景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景区正常秩序和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您在景区游览时注意如下事项,同我们携手共创文明
景区。
1、请自觉保护园区生态环境。请勿攀爬、折损园区内原生态树木、踩踏湿地生态植被;请勿在非体验区域垂钓、采摘、挖掘野菜;请勿制造噪音、惊扰、捕捉栖息鸟类。
2、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请不要拥挤、堵塞通道和出入口;请勿携带宠物入园;请不要在园区内赤膊和随意躺卧;除老、弱、病、残专用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许可禁止入园。
3、请注意游览安全。游览时请勿离开步行游道,在台阶、码头等处上下行走时,请注意站稳、慢行、细观察;请勿在非指定区域接触水面、游泳,谨防血吸虫害;请在体验游船、网上攀爬等项目时保护好随身物品;儿童、行动不便者须在家人陪同下游园。
4、请爱护园区公共财物,维护景区公共环境和卫生。请勿挪动、损坏桌椅、景观小品、标识标牌等公共物品;请勿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皮果壳及废物;不得在公园内张贴、涂抹、散发广告和宣传品。
5、严禁乞讨、赌博、迷信、情等行为在园区内发生;禁止寻衅斗殴、结伙滋事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擅自在园区内举行集会、展览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区内拍摄电影和电视;未经允许不得在园
区内设摊、布点。
6、对于因游客违反景区相关安全规定或因游客自身疏忽、过失所引起的火灾等事故,景区及其相关公司恕不负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湿地防火,人人有责。入园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检,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明火入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园;不得在园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不得在湿地内野炊、烧烤、引燃明火。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0:39: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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