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装置及通过一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

著录项
  • CN200910128117.7
  • 20090302
  • CN101826194A
  • 20100908
  • 乔美国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简永松;凌*宝
  • G06Q40/00
  • G06Q40/00

  •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21号12楼之7
  • 中国,CN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任永武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处理装置及通过该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该处理装置连接至一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的数据库。该处理装置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且储存该基本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该处理装置还于要保人需缴纳保费时,根据该基本保单信息及一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并传送该当期基本保费予该要保人。藉此,简化保险作业的流程与加强保险作业的安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通过一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该处理装置连接至一数据库,该数据库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该互助式保险方法包含下列步骤:

(a)令该处理装置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

(b)令该处理装置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

(c)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b)后,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

(d)令该处理装置储存该基本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

(e)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c)后,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该已投保人数等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该互助人数;

(f)令该处理装置根据该基本保单信息及一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以及

(g)令该处理装置通知该当期基本保费予该要保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均不相同;

其中,该步骤(f)是令该处理装置将该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该当期基本保费,该当期基本保费为该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补偿金额,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

令该处理装置于该步骤(f)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判断该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短于该除外期限;

其中,该步骤(f)是令该处理装置将该要保人的一已缴保费金额加上该补偿金额以作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保费总额,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f)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

令该处理装置于该步骤(f)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判断该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长于该除外期限;

其中,该步骤(f)是令该处理装置设定该保费总额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一进阶保险组合,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h)令该处理装置接收该要保人的一进阶保险申请;

(i)确认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小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互助人数

(j)令该处理装置根据该进阶保险组合及该进阶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进阶保单信息;

(k)令该处理装置储存该进阶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

(1)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j)后,确认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已投保人数等于该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该互助人数;

(m)令该处理装置根据该进阶保单信息及一与该进阶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进阶保费;以及

(n)令该处理装置通知该当期进阶保费予该要保人;

其中,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互助人数是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的该互助人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均不相同;

其中,该步骤(m)是令该处理装置将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该进阶保险组合相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该当期进阶保费,该当期进阶保费为该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补偿金额,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

令该处理装置于该步骤(m)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判断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期间短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除外期限;

其中,该步骤(m)是令该处理装置将该要保人的一已缴进阶保费金额加上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补偿金额以作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保费总额,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互助式保险方法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m)前,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

令该处理装置于该步骤(m)前,判断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判断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期间长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除外期限;

其中,该步骤(m)是令该处理装置设定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保费总额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接收该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该保单交易申请表示该要保人欲交易 该进阶保单信息;

令该处理装置接收至少一竞标价格;

令该处理装置选定该至少一竞标价格的最高者;

令该处理装置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的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将该进阶保单信息所对应的该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下列步骤:

令该处理装置接收该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该保单交易申请表示该要保人欲交易该基本保单信息;

令该处理装置接收至少一竞标价格;

令该处理装置选定该至少一竞标价格的最高者;

令该处理装置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的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以及

令该处理装置将该基本保单信息所对应的该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

11.一种处理装置,连接至一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的数据库,包含:

一接收/传送模块,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

一产生模块,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且储存该基本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

一查核模块,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基本保单信息前,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且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基本保单信息后,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等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该互助人数;以及

一计算模块,根据该基本保单信息及一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

其中,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传送该当期基本保费予该要保人。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均不相同,且该计算模块是将该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该当期基本保费,该当期基本保费为该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补偿金额,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该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短于该除外期限,该计算模块是将该要保人的一已缴保费金额加上该补偿金额以作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的基本保单信息,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基本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保费总额,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基本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 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该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长于该除外期限,该计算模块是设定该保费总额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一进阶保险组合:

该接收/传送模块,还接收该要保人的一进阶保险申请;

该产生模块,还根据该进阶保险组合及该进阶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进阶保单信息,且储存该进阶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

该查核模块,还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进阶保单信息后,确认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等于该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以及

该计算模块,还根据该进阶保单信息及一与该进阶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进阶保费;

其中,该查核模块还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进阶保单信息前,确认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已投保人数小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互助人数,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传送该当期进阶保费予该要保人,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互助人数是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的该互助人数。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均不相同,该计算模块是将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该进阶保险组合相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该当期进阶保费,该当期进阶保费为该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补偿金额,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期间短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除外期限,该计算模块是将该要保人的一已缴进阶保费金额加上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补偿金额以作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数据库还储存多个对应至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被保人姓名,该进阶保险组合还记录一除外期限及一保费总额,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记录一受益人姓名,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于该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该计算模块还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为该进阶保险组合所对应的该当期死亡人数,该查核模块还于该计算模块进行计算前,确认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单信息的该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 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以及该要保人的该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期间长于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除外期限,该计算模块是设定该进阶保险组合的该保费总额为该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接收/传送模块,还接收该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与至少一竞标价格,该保单交易申请表示该要保人欲交易该进阶保单信息;以及

该查核模块,还选定该至少一竞标价格的最高者、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的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以及将该进阶保单信息所对应的该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接收/传送模块,还接收该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与至少一竞标价格,该保单交易申请表示该要保人欲交易该基本保单信息;以及

该查核模块,还选定该至少一竞标价格的最高者、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的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以及将该基本保单信息所对应的该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处理装置及通过该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更具体说,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可简化保险作业流程的处理装置及通过该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

背景技术

于现今社会中,保险已经成为自由经济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经济制度。人们通过定期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费,以保障自己在遭受任何意外时,可通过保险的理赔,使自己或家人的生活不致遭受太大的困难。

传统的保险制度具有承保范围不足的问题,以致无法满足普通大众的保险需求。互助式保险则是在此需求下所衍生的产物,提供承保范围不足的解决方案。互助式保险的精神在于,集合具有相同投保需求的要保人,当此集合的任一保户遭受意外时,此集合的其它保户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费,以达到互助保险的目的。然而,现有的互助式保险对要保人的年龄及除外期间设下许多限制,当被保险人不符合年龄限制,或于除外期间内发生意外时,现有的互助式保险无法接受其投保或无法全额退还已缴交的保费。

不论是传统的保险制度或是互助式保险,其作业流程例如保险的申请、保险的核定、保费的收取以及保险的理赔等等均需大量人力的介入。人力介入的运作模式不但造成保险公司营运成本的负担,也容易产生各种弊端,例如保险信息被保险从业人员刻意隐瞒、保费被保险从业人员骗取以及保险金被有心人士诈领等等,让原本立意良善的保险,增加不少风险。

拜网络科技的发展之赐,现有技术为使保险作业的流程减少人力的介入,已使保险作业流程的前端,例如保险的申请,可通过一网络达成。美国第US 6,260,024号专利案“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facilitating buyer-driven purchase orders on a commercial network system”所揭露的技术,是一种买方驱动式商务,且与保险界日益盛行的专属保险(Captive Insurance)相关。这些技术都是在消费者主权以及交易信息对称度提高下,所发展出来的新的交易方式。但其在保险作业流程的后端,即保险的核定、保费的收取以及保险的理赔,在与网络技术的整合上仍具有一定技术上的难度。

综上所述,此领域亟需一种大众化开放性的保险平台,此保险平台结合网络技术与保险作业流程的技术,让保险信息完全公开透明,提供多种能满足要保人需求的保单,且让使用者通过电子化的方式缴费。如此,要保人与保险公司的投保与承保风险才能有效降低,要保人的投保需求才能被满足。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处理装置及通过该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此处理装置连接至一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的数据库。此处理装置可接受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并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接受该要保人的投保,之后,保费 的收纳及保险的理赔都可通过该处理装置达成。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处理装置包含一接收/传送模块、一产生模块、一查核模块以及一计算模块。该接收/传送模块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该产生模块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且储存该基本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该查核模块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基本保单信息前,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且于该产生模块产生该基本保单信息后,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该已要保人数等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该互助人数。该计算模块根据该基本保单信息及一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该接收/传送模块还传送该当期基本保费予该要保人。

此外,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互助式保险方法包含下列步骤:(a)令该处理装置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b)令该处理装置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该一已要保人数小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该一互助人数;(c)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b)后,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d)令该处理装置储存该基本保单信息于该数据库;(e)令该处理装置于执行该步骤(b)后,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要保人数等于该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f)令该处理装置根据该基本保单信息及一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该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以及(g)令该处理装置通知该当期基本保费予该要保人。

综上所述,本发明可通过处理装置根据该基本保险组合及该基本保险申请接受该要保人的投保。于受保后,保费的收纳及保险的理赔都可通过该处理装置达成,藉此,一大众化开放性的保险平台可形成,以简化保险作业的流程与加强保险作业的安全性,使要保人的投保风险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分别有效降低,并有效满足要保人的投保需求,不因年龄或其它主观因素拒绝其投保,以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

附图说明

在参阅附图及随后描述的实施方式后,该技术领域具有通常知识者便可了解本发明的其它目的,以及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及实施态样,其中:

图1是描绘第一实施例的处理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描绘第一实施例的金字塔结构的示意图;

图3A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一部分流程图;

图3B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二部分流程图;

图3C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三部分流程图;

图3D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四部分流程图;

图3E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五部分流程图;

图3F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六部分流程图;以及

图3G是描绘第二实施例的第七部分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通过实施例来解释本发明内容,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须在 如实施例所述的任何特定的环境、应用或特殊方式方能实施。因此,关于实施例的说明仅为阐释本发明的目的,而非用以限制本发明。须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及附图中,与本发明非直接相关的元件已省略而未绘示,且附图中各元件间的尺寸关系仅为求容易了解,非用以限制实际比例。

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如图1所示,是一保险系统1的示意图。保险系统1包含一数据库11以及一处理装置13,处理装置13连接至数据库11,数据库11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110、多个对应至该基本保险组合110的基本保单信息、至少一进阶保险组合以及多个对应至该至少一进阶保险组合的进阶保单信息。基本保险组合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一互助人数、一除外期限、一补偿金额以及一保费总额等信息;同样的,进阶保险组合的每一个亦记录一保费单位金额、一互助人数、一除外期限、一补偿金额以及一保费总额等信息。保费单位金额、互助人数、除外期限、补偿金额以及保费总额等信息的具体涵义将于稍后说明。基本保险组合与至少一进阶保险组合是以一金字塔结构存在。

请参阅图2,其是第一实施例的一金字塔结构3的示意图。金字塔结构3包含一基本保险组合31、一第一进阶保险组合33以及一第二进阶保险组合35。第一实施例中,基本保险组合31的互助人数为1001人,且保费单位金额为300元/人;第一进阶保险组合33的互助人数可为501人,且保费单位金额可为4000元/人;第二进阶保险组合35的互助人数可为201人,且保费单位金额可为10000元/人。换言之,形成金字塔结构3的基本保险组合31、第一进阶保险组合33以及第二进阶保险组合35具有下列特性:第一,互助人数是向上递减,第二,保费单位金额是向上递增,以及第三,要保人必须先参加基本保险组合,才可申请参加进阶保险组合。此外,金字塔结构3所包含保险组合的数目、各保险组合的互助人数以及保费单位金额可视情况调整,并不只限于本较佳实施例所揭露的数目。

以下将以数据库11储存基本保险组合110与一进阶保险组合112阐述本发明的技术特征。请继续参阅图1,处理装置13还包含一接收/传送模块131、一产生模块133、一查核模块135以及一计算模块137,于本实施例中处理装置13可为一服务器,接收/传送模块131可为用于该服务器的输入/输出界面(Input/Output interface),产生模块133、查核模块135以及计算模块137可通过一用于该服务器的处理器或其它具有运算能力的模块实现,于其它实施例中,处理装置13可为其它与服务器具有类似功能的装置。

接收/传送模块131是用以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20,其中,基本保险申请20至少包含该要保人姓名、一被保人姓名及一受益人姓名等信息。在接收到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后,查核模块135用以确认该基本保险组合110的已投保人数是否小于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互助人数。若基本保险组合100的已投保人数不小于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则查核模块135拒绝此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举例而言,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互助人数为1001人,如已投保人数已达1001人时,查核模块135将会拒绝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反之,若基本保险组合100的已投保人数小于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则接受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举例而言,若已投保人数为900人时,查核模块135将增加目前已投保人数至901人,并接受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

以下将以原本已投保人数为900人,查核模块135将其增加为901人并接受基本保险申请20的情形继续说明。在接受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后,产生模块133根据基 本保险组合110及基本保险申请20,产生此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130,且储存基本保单信息130于数据库11,其中,基本保单信息130记录要保人姓名、被保人姓名及受益人姓名。由此叙述可知,储存于数据库11的那些基本保单信息是不同要保人加入此基本保险组合110的记录。

由于在接受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20后,目前的已投保人数为901人。由于已投保人数尚未达到基本保险组合110的互助人数1001人,因此基本保险组合110尚未被启动。因此,处理装置13的接收/传送模块131可继续接受其它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查核模块135响应其它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判断当时的已投保人数是否小于互助人数。若已投保人数仍小于互助人数,则产生模块133根据基本保险组合110及其它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产生其它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且将其储存于数据库11。

当查核模块135确认基本保险组合110的已投保人数等于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即1001人)后,将启动基本保险组合110并传送一致能信号138至计算模块137。此时,计算模块137将响应致能信号138,用以每一期根据基本保单信息130及一与基本保险组合110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此基本保险组合110的每个要保人的一当期基本保费132。接收/传送模块131再分别传送各个当期基本保费132予该相对应的要保人,使每个要保人都知道应获得或应缴纳的费用。需注意者,如当期并无任何被保人身故,则要保人无需缴交任何保费。

具体说,每一期接收/传送模块131于计算模块137进行计算当期基本保费132前,于一时间区间内(例如,每个月的最后一日)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22,其中,至少一身故信息22的每一个是记录一身故人姓名(或身故人身份证字号)。具体而言,至少一身故信息22的每一个是由基本保险组合110的要保人传送至处理装置13的接收/传送模块131。之后,查核模块135确认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是否与已储存于数据库11的这些基本保险信息的这些被保人姓名(或被保人身份证字号)其中之一相同。若是,则查核模块135将传送至少一身故信息22至计算模块137,使计算模块137计算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举例而言,若接收/传送模块131仅接收到一笔身故信息,则计算模块137计数后得知当期亡人数为一人,若接收/传送模块131接收到二笔身故信息,则计算模块137计数后得知当期的死亡人数为二人,依此类推。

接着,对基本保险组合110的每一个要保人而言,查核模块135于计算模块137进行计算当期基本保费132前,确认该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的被保人姓名是否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相同。若某一要保人的基本保险信息130的被保人姓名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皆不相同,则表示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被保人未身故,故计算模块137是将保费单位金额乘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该当期基本保费,其中,此当期基本保费为此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举例而言,假设当期死亡人数是5人、保费单位金额为300元/人,则被保人未死亡的要保人的当期基本保费为1500元(300元/人×5人),此当期基本保费(为1500元)为被保人未死亡的要保人应缴纳的费用。

若查核模块135的确认结果为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的被保人姓名是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则表示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被保人已身故。此时,查核模块135需再进一步确认,确认此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 是否短于基本保险组合110的除外期限。若此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较除外期限短,则计算模块137是将此要保人的一已缴保费金额加上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补偿金额以作为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举例而言,假设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除外期限为2年(即24期)、补偿金额为10000元、要保人的已缴纳保费金额为3900元以及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为12期。若于第13期时,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被保人死亡,由于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短于基本保险组合110的除外期限,故计算模块13将补偿金额10000元加上已缴纳保费金额3900元以作为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13900元)。

若查核模块135的确认结果为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的被保人姓名是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且查核模块135确认此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长于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除外期限,则计算模块137设定基本保险组合110的保费总额为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举例而言,假设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保费总额为300000元、除外期限为2年(即24期),若于第25期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被保人死亡,则此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130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为300000元。

接着详述进阶保险组合112的部分。已投保基本保险组合110的要保人还可进一步申请投保进阶保险组合112。因此,接收/传送模块131还用以接收要保人的一进阶保险申请24,其中,进阶保险申请24至少记录要保人姓名、被保人姓名及受益人姓名等信息。在接收到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24后,查核模块135会确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是否小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该互助人数。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不小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则查核模块135拒绝此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举例而言,假设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互助人数为501人且已投保人数已达501人,则查核模块135会拒绝要保人的进阶保险中请24。反之,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小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则接受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24。举例而言,假设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互助人数为501人且已投保人数为400人,则查核模块135将增加目前已投保人数为401人,并接受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24。

以下将以原本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为400人,查核模块135将的增加为401人并接受进阶保险申请24的情形继续说明。在处理装置13接受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24后,产生模块133根据进阶保险组合112及进阶保险申请24,产生要保人的一进阶保单信息134,且储存进阶保单信息134于数据库11。进阶保单信息134记录要保人姓名、被保人姓名及受益人姓名。由此叙述可知,储存于数据库11的那些进阶保单信息是不同要保人加入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记录。要强调的是,加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要保人必定已加入基本保险组合110。

由于处理装置13在接受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24后,尚未达到进阶保险组合112的互助人数501人,因此进阶保险组合112尚未被启动。因此,处理装置13的接收/传送模块131可继续接受其它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查核模块135响应其它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判断当时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是否小于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互助人数。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仍小于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互助人数,则产生模块133根据进阶保险组合112及其它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产生其它要保人的一进阶 保单信息,且将的储存于数据库11。

当查核模块135确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人数等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互助人数(即501人)后,启动进阶保险组合112并传送一致能信号13a至计算模块137。此时,计算模块137将响应致能信号13a,用以每一期根据进阶保单信息134及一与进阶保险组合112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计算出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每个要保人的一当期进阶保费136。接收/传送模块131再分别传送各个当期进阶保费136予相对应的要保人,使每个要保人都知道应获得或应缴纳的费用。

于描述基本保险组合110时已述及接收/传送模块131每一期皆会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22,其中身故信息22记录一身故人姓名(或身故人身份证字号)。查核模块135确认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或被保人身份证字号)是否与已储存于数据库11的这些进阶保险信息的这些被保人姓名(或被保人身份证字号)其中之一相同。若是,则查核模块135将传送至少一身故信息22至计算模块137,使计算模块137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与进阶保险组合112相对应的当期死亡人数。举例而言,若接收/传送模块131所接收到的至少一身故信息22有一笔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与这些进阶保险信息所记录的这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则计算模块137计数后得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当期亡人数为一人,依此类推。

接着,对进阶保险组合112的每一个要保人而言,查核模块135于计算模块137进行计算当期进阶保费136前,确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的被保人姓名是否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相同。若某一要保人的进阶保险信息134的被保人姓名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皆不相同,则表示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被保人未身故,故计算模块137是将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此要保人的当期进阶保费,其中此当期进阶保费为此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举例而言,假设当期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当期死亡人数是5人、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保费单位金额为4000元/人,则被保人未死亡的要保人的当期进阶保费为20000元(4000元/人×5人),此当期进阶保费(20000元)为被保人未死亡的要保人应缴纳的费用。

若查核模块135的确认结果为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的被保人姓名是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相同,则表示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被保人已身故。此时,查核模块135需再进一步确认,确认此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一已投保期间是否短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除外期限。若此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期间较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除外期限短,则计算模块137将此要保人一已缴进阶保费金额加上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补偿金额以作为此要保人的当期进阶保费,其中此当期进阶保费为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费用。举例而言,假设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除外期限为2年(即24期)、补偿金额为100000元、要保人的已缴进阶保费金额48000元且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期间为12期。若于第13期时,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被保人死亡,由于此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短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除外期限,故计算模块13将补偿金额100000元加上已缴纳进阶保费金额48000元以作为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

若查核模块135的确认结果为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的被保人姓名是与至少一身故信息22所记录的身故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且查核模块135确认此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期间长于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除外期限,则计算模块137设定当期进阶保费为进阶保险组合112所记录的保费总额,其中,此当期进阶保费为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举例而言,假设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保费总额为2000000元、除外期限为2年(即24期),若于第25期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被保人死亡,则此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为2000000元。

进一步言,处理装置1亦提供交易功能,使被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及进阶保单信息皆可被交易。具体而言,接收/传送模块131还可用以接收该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26,此保单交易申请26表示要保人欲交易基本保单信息130及/或进阶保单信息134。之后,接收/传送模块131则接收至少一竞标价格。查核模块135则选定竞标价格28中的最高者,且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的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查核模块135再将基本保单信息130及/或进阶保单信息134所记录的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

为更清楚阐述本发明的特征,以下将以一范例做说明。在此范例中,数据库11中所储存的基本保险组合110记录互助人数为1,001人,每个月1期,保费总额为300,000元,保费单位金额为300元/人,且记录保险费采用事后缴费方式。进一步言,基本保险组合110记录若要保人的基本保险信息所记录的被保人未死亡,则此要保人每期(月)需缴交的当期基本保费为保费单位金额×当期死亡人数。基本保险组合110记录的除外期间为2年(即24期),补偿金为10,000元,且目前已投保人数为1000人。

另外,数据库11中所储存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组合人数为501人,每个月1期,保费总额为2,000,000元,保费单位金额为4000元/人,且记录保险费采用事后缴费方式。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若要保人的进阶保险信息所记录的被保人未死亡,则此要保人每期(月)需缴交的当期进阶保费为保费单位金额×当期死亡人数。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除外期间为2年(24期),补偿金为100,000元,且目前已投保人数为500人。

假设有一要保人(小明)欲为年迈的父亲(被保人)申请加入“互助式保险”,小明便通过网络向处理装置1提出一基本保险申请20。处理装置1在接收并接受要保人(小明)的基本保险申请20后,即产生要保人(小明)的基本保单信息。由于要保人(小明)加入后,基本保险组合110已达1001人,故处理装置1启动此基本保险组合110,使被保人可享有基本保险组合110的保障。

假设第1期有3位投保此基本保险组合110的被保人死亡(不包含小明的父亲),则小明第1期所需缴纳的当期基本保费为900元(300元/人×3人)。假设接着小明第2期及第3期分别缴纳的当期基本保为1200元及300元。若小明的父亲于第3期后身故,由于小明投保基本保险组合110的已投保期间(3期)是短于基本保险组合110的除外期间(24期),因此小明的基本保单信息上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小明已缴纳保费金额加上补偿金额作为保险理赔,为12,400(即900+1200+300+10,000)元。

若小明的父亲于小明投保30期后才身故,由于小明已投保期间(30期)是长于除外期间(24期),因此小明的基本保单信息上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基本保险组合110所记录的保费总额作为保险理赔,即受益人应获得30,0000元。

若小明于投保基本保险组合110后,认为其保障仍不足够,小明可通过网络向处理装置1提出一进阶保险申请24,以替其父亲加保进阶保险组合。处理装置1在接收并接受进阶保险申请后,即产生要保人(小明)的进阶保单信息。由于要保人(小明)加入后,进阶保险组合112已达501人,故处理装置1启动此进阶保险组合112,使被保人还可享有进阶保险组合112的保障。

假设第1期有3位投保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被保人死亡(不包含小明的父亲),则小明所需缴纳的当期进阶保费为12,000元(4000元/人×3人)。加上前述当期基本保费,小明所需缴纳的全部当期保费为12,900元。若小明的父亲于第3期后身故,由于小明投保此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期间(3期)短于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除外期间(24期),因此小明的进阶保单信息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小明已缴纳的进阶保费金额加上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补偿金额作为保险理赔。假设小明前3期分别缴纳的当期进阶保费分别为12,000元、16,000元以及4,000元,则小明的进阶保单上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132,000元(即12,000+16,000+4,000+100,000)。

若小明的父亲于小明投保30期后(进阶保险组合112)才身故,由于小明的进阶保险组合112的已投保期间是长于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除外期间,因此小明的进阶保单信息记录的受益人可领取进阶保险组合112记录的保费总额作为保险理赔,即受益人可领取2,000,000元。

若小明的父亲因病住院,需要庞大的医疗费用,小明还可通过网络提出一保单交易申请以筹措现金。假设小明此时是申请交易进阶保险组合的保单,处理装置1接收小明所提出的保单交易申请后,将公告小明所欲交易的进阶保险组合的保单。之后,处理装置1便可接受竞标人的竞标价格。假设小陈、小王以及小李分别出价,其竞标价格分别为1,000,000元、1,900,000元以及1,500,000元。处理装置1将选定小王的出价为竞标价格中的最高者,并设定小王为一得标人。之后,处理装置1于小明收到1,900,000元后,便将小明的进阶保保单信息中的要保人还改为小王,以完成整个交易程序。

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如图3A至图3G所示,其是通过如第一实施例所述的处理装置实现的互助式保险方法的流程图。处理装置连接至一数据库,且数据库储存一基本保险组合、至少一进阶保险组合、多个与该基本保险组合相对应的基本保单信息以及多个与该至少一进阶保险组合相对应的进阶保单信息。

请先参阅图3A,第二实施例首先执行步骤401,令处理装置接收一要保人的一基本保险申请。接着,执行步骤402,令处理装置确认基本保险组合的已要保人数是否小于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互助人数。若步骤402的结果为否,则执行步骤403,令处理装置拒绝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若步骤402的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04,令处理装置根据基本保险组合及基本保险申请,产生要保人的一基本保单信息。之后,执行步骤405,令处理装置储存基本保单信息于数据库。

之后执行步骤406,令处理装置确认基本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是否等于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若步骤406的结果为否,则第二实施例返回执行步骤401,继续接收其它要保人的基本保险申请。请参阅图3B,若步骤406的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07,令处理装置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其中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且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数据库所储存的基本保单信息所记录的这 些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接下来,执行步骤408,令处理装置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该当期死亡人数。于步骤409,令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的一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是否相同,若不相同,则执行步骤410,令处理装置将保费单位金额乘以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当期基本保费,其中此当期基本保费为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之后,执行步骤411,令处理装置通知当期基本保费予要保人。

请参阅图3C。若步骤409的结果为相同,亦即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的一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为相同,则执行步骤412。步骤412令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一已投保期间是否短于基本保险组合的除外期限。若步骤412的结果为否(即已投保期间等于或长于除外期限),则执行步骤413,令处理装置设定保费总额为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接下来,执行步骤435,令处理装置通知理赔金额予受益人。若步骤412中,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段于基本保险组合所记录的除外期限,则执行步骤414,令处理装置将要保人的一已缴保费金额加上补偿金额以作为要保人的基本保单信息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之后,执行步骤435,令处理装置通知理赔金额予受益人。

接着执行步骤415,令处理装置接收要保人的一进阶保险申请。接下来请参阅图3D。第二实施例接着执行步骤416,令处理装置确认进阶保险组合的已投保人数是否小于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互助人数。若步骤416的结果为否,则执行步骤417,令处理装置拒绝该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若步骤416的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18,令处理装置根据进阶保险组合及进阶保险申请,产生该要保人的一进阶保单信息,之后,执行步骤419,令处理装置储存进阶保单信息于数据库。要特别强调的是,于其它实施态样中,可于步骤404后的任何时刻执行步骤415至步骤419。

之后,执行步骤420,令处理装置确认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人数是否等于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一互助人数。若步骤420的结果为否,则执行步骤415,继续接收其它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申请。若步骤420的结果为是,请参阅图3E所描绘的后续步骤。于步骤421,令处理装置于一时间区间内接收至少一身故信息,其中各该至少一身故信息分别记录一身故人姓名,各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分别与这些进阶保单信息所记录的被保人姓名其中之一相同。

接下来,执行步骤422,令处理装置计算该至少一身故信息的一数目以作为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当期死亡人数。于步骤423,令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的一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是否相同。若步骤423的结果为否,则执行步骤424,令处理装置将进阶保险组合的保费单位金额乘以近接保险组合的当期死亡人数以作为当期进阶保费,其中此当期进阶保费为要保人须缴纳的费用。步骤425则令处理装置通知当期进阶保费予要保人。

若步骤423中,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进阶保单信息的一被保人姓名与该至少一身故人姓名是相同,则请参阅图3F所描绘的后续步骤。于步骤426,令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进阶保险组合的一已投保期间是否短于进阶保险组合的除外期限。若步骤426的结果为否(即已投保期间等于长于除外期限),则执行步骤427,令处理装置设定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保费总额为要保人的进阶保险信息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之后,执行 步骤436,令处理装置通知理赔金额予受益人。若步骤426中,处理装置判断要保人的已投保期间短于进阶保险组合的除外期限,则执行步骤428,令处理装置将要保人的一已缴进阶保费金额加上进阶保险组合所记录的补偿金额以作为要保人的进阶保单所记录的受益人应获得的理赔金额。之后,执行步骤436,令处理装置通知理赔金额予受益人。

第二实施例所述的基本保单信息及进阶保单信息皆可被交易。第二实施例接着执行步骤429,令处理装置接收要保人的一保单交易申请,此该保单交易申请表示该要保人欲交易基本保单信息及进阶保单信息。

请参阅图3G,执行步骤430,令处理装置接收至少一竞标价格。之后执行步骤431,令处理装置选定该至少一竞标价格的最高者。于步骤432,令处理装置设定该最高竞标价格一竞标人为一得标人。之后执行步骤433,令处理装置将该基本保单信息所记录的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最后,执行步骤434,令处理装置将该进阶保单信息所记录的要保人设为该得标人。需注意者,在本实施例中,要保人是欲同时交易基本保单信息及进阶保单信息,但于其它实施态样中,要保人可由基本保单信息及进阶保单信息中择一交易,而步骤433与步骤434也可响应要保人的保单交易申请择一执行。

除了上述步骤,第二实施例亦能执行第一实施例所描述的操作及功能,所属技术领域具有通常知识者可直接了解第二实施例如何基于上述第一实施例以执行此等操作及功能。故不赘述。

综上所述,本发明可通过处理装置,根据基本保险组合、基本保险申请、进阶保险组合以及进阶保险申请接受要保人的投保,于受保后,保费收纳及保险理赔的程序都可通过处理装置达成。藉此,一大众化开放性的保险平台可形成,以简化保险作业的流程与加强保险作业的安全性,使要保人的投保风险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分别有效降低,并有效满足要保人的投保需求,不因年龄或其它主观因素拒绝其投保,以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

上述的实施例仅用来例举本发明的实施态样,以及阐释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畴。任何熟悉此技术者可轻易完成的改变或均等性的安排均属于本发明所主张的范围,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应以本申请权利要求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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