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控制高层建筑物火灾之火势的方法及其装置

著录项
  • CN94102448.2
  • 19940330
  • CN1125152
  • 19960626
  • 沈文龙
  • 卢庄;沈文龙
  • A62C3/00
  • A62C2/08 A62C3/00

  • 天津市南开区宜宾东里13号楼1门15号
  • 中国,CN,天津(12)
摘要
本发明涉及消防灭火技术领域。现有技术大多采用自地面或消防云梯上以高压喷头向火源喷水或其它灭火剂,当火场高度超过喷头所能企及的高度时,通常借助直升飞机喷洒灭火剂。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解决高层建筑火灾难以扑救的问题。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当火灾发生时,使用预先安装于建筑物顶部的雾化装置从建筑物顶部周边向下倾泻雾状的水或其它灭火剂、气体或它们的混合物。使整个建筑物笼罩于水雾之中,使火源无法从建筑物外部获得维持燃烧所需的氧气。并从建筑物上方垂下若干与鼓风机类似的装置至适当的位置,将建筑物外部的水雾吹入建筑物内部(通常是火场周围)。
权利要求

1.本发明涉及消防灭火技术领域

现有技术大多采用自地面或消防云梯上以高压喷头向火源喷水或其它灭火 剂,当火场高度超过喷头所能企及的高度时,通常借助直升飞机喷洒灭火剂。

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当火灾发生时,使用预先安装于建筑物顶部的雾化装置 从建筑物顶部周边向下倾泻雾状的水或其它灭火剂、气体或它们的混合物。使整 个建筑物笼罩于水雾之中,使火源无法从建筑物外部获得维持燃烧所需的氧气。 并从建筑物上方垂下若干与鼓风机类似的装置至适当的位置,将建筑物外部的水 雾吹入建筑物内部(通常是火场周围)。

本发明之装置特征在于:由若干可将水进行雾化并泄出的装置和若干可将水 雾吹往某一方向的装置构成。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消防灭火技术领域

现有技术大多采用自地面或消防云梯上以高压喷头向火源喷水或其它灭火 剂,当火场高度超过喷头所能企及的高度时,通常借助直升飞机喷洒灭火剂。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解决高层建筑火灾难以扑救的问题

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当火灾发生时,使用预先安装于建筑物顶部的雾化装置 从建筑物顶部周边向下倾泻雾状的水或其它灭火剂、气体或它们的混合物。使整 个建筑物笼罩于水雾之中,使火源无法从建筑物外部获得维持燃烧所需的氧气。 并从建筑物上方垂下若干与鼓风机类似的装置至适当的位置,将建筑物外部的水 雾吹入建筑物内部(通常是火场周围)。

本发明的积极效果在于:可减缓火势发展的速度,为常规灭火手段争取时 机,减少损失,尤其显著的效果在于:当发生火灾的楼层较高,消防水龙无法企 及而消防队又没有直升飞机时(事实上,大多数消防队没在直升飞机)本发明的 实施将成为最终导致火灾熄灭的唯一人工手段。

本说明书没有附图

最佳实施方案:在建筑物顶部安装雾化装置,安装在轨道之上,使用时向建 筑物外沿方向移动,探出建筑物外沿并泄出或喷出水雾,喷雾的角度或方向是可 调节的,其工作过程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控制,其动力使用电能,电缆 选用阻燃电缆延伸至建筑之外连接在独立于建筑物配电系统地电源上(包括发电 机)另安装若干组与卷扬机类似的装置于建筑物顶部,前端挂有与鼓风机类似的 装置,使用时将其降至适当位置,将建筑物外部的水雾吹入建筑物内部(通常是 火场周围)所有装置都是可以根据需要向各个方向运动的。当火场高度超过普通 消防水龙所能企及的高度时,雾化装置可泄出或喷出水雾和其它灭火剂,气体的 混合物、使本发明实施成为灭火的手段。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9:18: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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